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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朝夕这才接着道:“我爹接受不了自己被人强了的事实,整天的闹,我娘嫌烦,就将他带回苗疆了,我爹也不敢说自己就是百越人,怕苗疆人会直接杀了她,便伪装成一个普通的富家公子,与我娘虚与委蛇了几年。”
“我娘生了我之后,也公布了我爹的存在,族长见木已成舟,便不再干涉。我爹成了苗疆的女婿,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耻辱,在一个看不起女人的部落里长大,却在一个以女人为尊的地方苟活。”
通过这些话,这个故事的结局简直显而易见。
在话本里,若是女子被这般强取豪夺,多半是死了了事。
哪怕这个女子是个富家小姐,是个公主,也是不堪受辱,为求自杀。
但是百越族崇尚武力,男子金贵,又是族长宠爱的儿子,想来是不会落到如此地步的。
更多的,是他会伺机报仇。
果然,杨朝夕接着说道:“在我五岁那年,我爹哄骗着我带他出了苗疆,回到百越带路直攻苗疆主址。苗疆被打了一个措手不及,但是毕竟在她们自己的地盘上,胜算还是比较大的。两方打了个两败俱伤。”
“众人也都知道我爹就是百越族的少主,而我,竟然是百越族与苗疆族的产物,所以小时候在苗疆其实过得不太好,但是我娘蛊术天赋很高,练出来的蛊都很厉害,众人一时忌惮,不敢对我做什么。”
“那你怎么会沦落到京都附近呢?”半夏问。
秦玉璃落下的那个山崖是京都附近的山崖,极其罕见地又高又陡,岭南与京都相隔几千公里,杨朝夕怎么会从岭南流落到京都呢?
“嗨!说起来我就有气。”杨朝夕气鼓鼓道:“我娘是典型的记吃不记打呢!先找了个来抄家的丈夫,一点记性也不长,她见我爹跑了,苗疆对我又多有挤兑,她直接跑出来了。仗着自己蛊虫厉害,天不怕地不怕的。”
“然后就被人觊觎上了呗!那人也是苗疆族的。苗疆族的蛊术传女不传男,因为她们认为只有能够孕育生命的女人的身体,才有资格用神明赐予的礼物——蛊术。突然想想,蛊术是你们汉人才这样叫,我们称之为神赐。”
“那人一直跟着我娘,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无论发生了什么,都坚决站在我娘身边。我娘孤身在外,就心动了呗,觉得自己在苗疆族多年都未曾正眼看过这个男人,出来了之后,发现这个男人对自己还挺好的。”
“两人就在一起了,那人哄骗我娘说去找一个没有人知道的深山老林里过日子。实际上是想找个人迹罕至的山林里夺神赐之法。”
“我们苗疆是有个传说的,神赐之法练到极致,可活死人,肉白骨。”她对着门外努努嘴,“就是秦玉璃身上的蛊虫。”
“可惜我娘一直没练出来,我也尚且年纪小。那人将我们一直带到了京都那边,也就是我捡到秦玉璃的地方。在深山里将我娘捆起来虐待她,逼问神赐之法,我娘不肯说,他就将我也抓起来,逼问我。我娘为了保护我,就告诉了他神赐。”
“他虽在深山,可也一直源源不断地用蛊虫控制入山的人,用他们去练蛊。我娘见不得他如此残害生命,觉得他会遭天谴,使了法子放了我让我逃跑,又想与那人同归于尽。”
“结果我娘死了,他还活着,只是受了重伤,一直靠蛊虫续命。”
“我先前说过,蛊虫是有副作用的。哪怕救人的蛊虫都是这样。救人的蛊虫会消耗身体的气血,用以维护生命,这当时是可以恢复到身体最佳水平的,只是事后必须尽快杀除蛊虫,不然蛊虫继续留存,将会持续亏空身体的气血,维持你的生机到你死掉的那一刻,成为一具空壳干尸。”
谢芷言却想到秦玉璃身体里的蛊虫,之前自己问杨朝夕,秦玉璃的身体里到底有多少蛊虫,杨朝夕的回答是,很多。
到底有多少蛊虫在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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