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玛莎马上出现,带着林恩去客房了。
希尔笑了一声,看向光屏中已经死亡的大地精。
这家伙是真的很厉害,希尔暗自沉思,他那结合树林阵使用的密林繁星攻击法术,攻击力几乎可以和重机枪差不多。
当初在特拉希尔,连高阶恶魔都能直接射死。
虽然在这里召唤出的迷宫,希尔稍微压制了一下等级,但是,绝对比那时候的强多了。
但是对付一个蓝龙大地精,却几乎是四轮扫射加上地刺还有希尔的冰枪术才成功杀死他。
是的,希尔发现叶刃攻击不是那么容易以后,就直接将落下的冰凌转换成了更强一点的冰枪,这才逼死了这个蓝龙血脉的大地精。
这还只是第二代。
希尔终于发现这个迷宫法阵的弱点了,对付低等级的没问题,但如果个体能力过强,希尔就得自己出手或是召唤元素精灵。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怪不得即使出现了这么强大的法术,他的魔法书还是没有成为神器阶。
希尔还以为能成为次级神器呢!
他想了想,觉得还是攻击力方面差了点,下一轮法术,应该考虑单体攻击了。
希尔冷眼看着又挤了进来送死的几个盗贼,迷宫第二阶段还没沉寂下去换回第一阶段,他们这几个可以直接感受一下,什么叫万箭穿心了。
他又看了眼那个有可能是拜龙教的梅莉凯牧师,他还在那里装模作样的和蓝龙大地精战斗。
而且,可能觉得时间过了很久,不会有谁关注他,变得越来越假了。
那些树精连逃窜围观都放弃了,而是远远地散成了一团,看起来没什么,但希尔并没有放松警惕。
果然,那些树精实际上是散落在固定的位置,在她们附近,都有一个甚至多个树人。
寒冬已至,树人们都陷入了沉睡,完全没发觉自己的邻居在做什么。
希尔终于想起来,在这位不对劲的牧师来奎尔瓦接任之前,原来的那位牧师或者德鲁伊,也是要唤醒树人或者树精的。
而那位,很明显更喜欢树人。
希尔拧着眉头,将自己的视野拉的更远一点,终于发现了这两方关注的重点:至高森林。
梅莉凯的人,虽然也放了一部分心力在至高森林,但更多的是在防御沙漠的方向。
攻击力比较强大的那类树人,都在那边。
至高森林这里的,都是那种即使被唤醒也不愿意动弹的柏树,掺杂着一些松树和橡树。
但是那位疑似拜龙教的人,却将大部分力气都放在了至高森林。
希尔没再关注那些死去活来的盗贼,只是转头对着下楼来的林恩说:“那个位置,离至高森林好近啊!”
林恩挑了下眉,扭头看了一眼光屏上已经没有任何威胁的盗贼,笑着开口:“以前那位梅莉凯的牧师,和森林里的一位长老关系很好,他们之间似乎有什么约定。
至于另外一位的事情,吾主会通知的。”
希尔送林恩离开的时候,还在想,歌咏者也太好说话了吧!
read3();
我,丧尸,饿饿! 报告总裁,夫人又在线作妖 开局签到72变 穿成女炮灰后只想干饭 天毒邪帝 我在大秦开酒楼 你都如何回忆我 天毒邪帝火星引力 天毒邪帝萧澈夏倾月 神豪:暴富从玩游戏开始 第一仙门[系统] 骑着竹马来接你 玛丽苏成长守则 萧澈夏倾月 异常精灵图鉴 衍长生 护国战神 连锁见鬼 相府有仙气 不忠诡局
第六百三十九章幸福生活(大结局) 以前的那些个古代的人,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现在的社会能够发展到如此的境地,他们永远都不会想象到,现在的人们能够有着这样的生活...
铁肩担重任,履职为人民!李天逸选调生报到的第一天便因为镇长助理的事情得罪了镇委书记曾立祥,恰好这时青龙镇下属过山村发生疫情,曾立祥公报私仇派李天逸前往,面对过山村的穷山恶水和不配合的老百姓,李天逸该何去何从?新书开坑,继续稳定更新。看得快的兄弟可以去看一下梦梦的完本作品官途和权力巅峰,两本都是正版总点击超过...
她是双目失明的慕家嫡女,庶妹抢婚,她惨遭下毒,当她再次醒来,她成了她一场轰动整个皇城的四皇子选妃大会上,她不经意路过,一个挂着如意环的绣球从天而降,恰好坠落到眼双目失明的她的怀里。他所有计划宣告失败,众目睽睽下一把掐住她脖子,找死呢?...
宅男主角穿越到萌妹子和泉纱雾的身上,发现当今漫画界流行漫威和热血王道漫。除了漫威就是王道,没有埃罗芒阿鲁鲁修禁食戟之灵等前世大火动漫。当主角大呼没有萌系漫时,系统降临,传授满分画技,开放神级漫库!这个世界的动漫,由我来拯救!纱雾拿起手绘板,开启漫画家之路(粉丝群458550220)各位书友要是觉得...
电脑天才?学生会长?校草?对他来说最重要的身份是她的青梅竹马!斗恶女,防富二代,洗衣做饭搓澡暖床甚至为她转了学校。都只为毕业那天将她娶回家!某男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比金坚!!张小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也就了,情比金坚什么鬼?众人原来,慕少才是小三。慕少你们两个根本就没有确定关系好吗!...
烟雨江南同志的新书狩魔手记发了,尘缘终于完本了!猪头作品人途巫颂林克逆龙道皆已完本,可放心观看。仙魔之道,变幻无方。自唐中期以后,修仙之路断绝,除却少数几个天资聪慧之人破碎虚空,再无昔日鸡犬飞升之盛况,谁解得这段公案?罢罢罢,且看天元罢!天元为lvsexs文学网签约VIP作品,独家首发,未经站方同意转载,即为盗版,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