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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没两步,就和一个熟人“偶遇”了。
路征一如既往的背着他那个背篓,不过今天背心外头多了一件过于贴身的衬衣,紧紧地箍在他身上,衬出宽肩窄腰,还有单薄衣料下蓬勃有力的胸肌腹肌。
下半身则是一条露着脚踝的深蓝色裤子,裤脚上一截明显浅一点,还是接长过的。
许知秋知道,这个时候吃饱都成问题,大家穿衣服基本都是奉行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原则,所以路征身上的衣服要么是从前一直穿到现在的,要么就是谁家给的旧衣裳。
可即便衣服不太合身,裤子短了一截,穿在路征的身上却莫名透着一种前卫的潮流感。
就像是后来流行的立裁衬衣和窄脚牛仔裤似的。
看得许知秋眼神一愣一愣的。
路征就是故意在这里等着她的,只是没想到她会一直盯着自己看,不是那种嫌弃或者看不起的眼神,更像是…垂涎。
虽然路征知道用这么一个形容词形容人家姑娘家或许不太好,可他真有种感觉,感觉许知秋想把他吃了。
如果真的是那样,只怕路征恨不得自己直接洗干净送许知秋嘴边上。
他撇开眼缓了缓情绪,然后挠了挠头问:“听说你今天要去公社?能不能顺我一截啊,我、我跟你同路的。”
路征虽然争勇斗狠,可要说撒谎这还真是第一次。
许知秋就看见他局促地等待着她的回答,一双修长的手紧紧攥着裤缝,黢黑的脸上每一寸皮肤都紧绷着。
她要去公社这件事情除了知青宿舍的人和支书、大队长之外没有其他人知道了,而且这会正是一大早上工的时候,他们就是想告诉别人也得有时间啊。
那路征是从哪儿知道的?还这么早就在门口蹲着她?
“你听谁说的?”许知秋不答反问。
谁知,被问到的路征呆住了,愣神片刻后毫不犹豫地出卖了吴爱岗。
“是、是大队长告诉我的。”
“哦~是大队长啊!”许知秋刻意把声音拉得很长,眯缝着眼睛盯着路征,像是能把他看穿似的。
路征被看得头皮发麻,咽了口唾沫描补道:“真、真是有事顺路,不骗你……”
有事是真有事,不过不一定是今天必须去就是了。
要不是他这几天跑吴家跑得勤快,他也不能近水楼台先得月知道许知秋要去公社的事情。
许知秋也没过问他到底是什么事,路征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过这去了就不是许知秋踩单车了,而是路征踩,她负责坐。
坐在单车后座上挽着路征的劲腰时,许知秋觉得这样也不错,至少不用她自己骑车去公社了。
到了公社门口二人就分开了,许知秋让路征骑着车去办事,过两个小时来门口接自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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