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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回 复仇四(第1页)

2.2号,今天武汉下雨了,有点冷。

但我很开心,作为一个子女我正在履行自己的责任。医生说妈妈的腿恢复很好,明天就可以取钢板,我办好了住院手续,打电话告诉弟弟和姐姐,也让爸爸明天不用过来,我自己能照顾好妈妈。如果时光回到差不多25年之前,最近是我快要出生的日子,就是那么一个上过一些学的农村妇女,将要为这个不省心的孩子吃很久的苦。

此刻妈妈睡着了,我守在她床边,就像小时候她守着我一样。

人类是幸福的,一代代薪火相传。

而人以付出为快乐,不管是父母对我的养育、以及我逐渐开始对父母的赡养,还有好朋友之间的不离不弃。今天谢谢几个好哥们的帮助,我不仅是发自内心想谢谢你们,而是希望将来能为你们做些什么。

曾经看过一句话,“天边浮云似白衣,斯须变幻为苍狗”,讲的是人世之事善变。不会有绝对的贫穷、同样也不会有永恒的富裕。物质上的东西,在这个时代,肯上进有理想、有自己的想法迟早会有的。我从不怀疑自己的价值和理想,它们只是来的晚一些而已。

而最难能可贵不变就是本心,越是年长,对于真善美的坚信越坚定。就如同鸟兽反哺,手足之情。

谢谢身边遇见的所有人,一拨是善良的,于我有多多帮助的,谢谢你们与我同行的那些路;另一拨是邪恶的,至少在某种意义上邪恶的,多谢谈不上,经过你们的恶心,我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如此美好,更不会做从前那个固执的小白兔。亲眼所见邪恶,才会更加向往真善美。

习惯性扯远了~~~

忙完了,才有时间写。

我写东西的时候有个特殊的习惯:我喜欢听歌写东西。

耳机里的音乐,能第一时间将我和不相干的世界隔绝开;思路顺畅的时候,听着歌很容易放空,一个章节行云流水;而思路不顺畅的时候,音乐又是我最好的朋友。干脆就听着歌,一直听下去,就那样。我是个喜欢音乐的人,其实抛开写作不谈,我出门的时候一定要要戴上耳机,耳朵里没几首喜欢的歌,走路都不踏实。流行、摇滚、民谣、古风,从中文到英文到韩文,听来听去,喜欢的越来越多。

曾经有个姑娘说她想看我写的都市,那时候我对玄幻一往情深,说自己生活阅历不够,写不了都市;如今,我也算是被BJSH两座繁华城市肆掠过两年的人,好歹有了些写都市的资格。写故事跟写文章一样,文章合为时而著,故事写的再花哨,总归离不开这个现实的世界。

如今的我,听着歌我喜欢的歌,写自己喜欢的故事,甚好。

也许这个中心思想跟整段啰嗦的话不搭,我还是想总结一下:音乐很棒,适合做一辈子的情人。

啰嗦完毕,开始写了,谢谢将来看我写故事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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