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最难消受美人恩,更何况是五个美人。
SKL这五个漂亮的成员是李妍熙在全国范围内精挑细选出的,个个唱跳俱佳,颜值身材都是顶级。
高丽娱乐圈的潜规则举世闻名,谈小天今天算是领教了,他深陷美女阵中,苦不堪言,他费力将脑袋从两个美女的身体空隙里挤出来,“妍熙,可以了,我答应你多留一天还不行吗?”
李妍熙这才肯放过她,一挥手,这五个美女退出了包房。
李妍熙像猫一样在沙发上爬了过来,钻进谈小天的怀里,很委屈。
“小天欧巴,为什么我们这么多次都没有孩子?
你和赛琳娜一次就有了。”
谈小天只好安慰她,“你还这么年轻,这种事着什么急,以后肯定会有的。”
李妍熙伸手就去解谈小天的衣扣,“这次你就多住几天,我们多试几次,说不定就有了呢!”
谈小天大骇,一把握住她的手,不让她继续往下,“这是什么地方?
你疯了。”
李妍熙媚眼如丝,吃吃的笑,“人家困了,咱们回去吧!”
谈小天在守尔住了三天,这三天又被李妍熙榨空了。
直到他离开守尔,都再没机会回去看看那群训练生,把张姑姑恨得牙根直痒痒,可是她也没办法,总不能把谈小天捆过来吧!张姑姑和其他家长一道,在守尔住了两天后回国。
谈小天都走了,她留在这里有什么用?
******韩其和宋小雨在去沪市之前,把葡萄园和酒厂都搞定了。
葡萄园和酒厂的地址就在津门,现在又是葡萄成熟的季节,酒厂当即投入生产。
华夏强大的制造能力初现端倪,不到两周时间,红颜轻酿小蛮腰的瓶子便被生产出来。
与此同时,红颜轻酿的广告铺天盖地在华夏大地展开。
丁子涵聘请了两名著名女星拍摄红颜的广告。
一个是内地女星许青,她主打的是女性白领消费人群。
一个夜晚,劳累了一天的许青回到家,在洒满玫瑰花的浴缸里洗去疲乏,手中一杯闪现着红宝石光芒的红颜轻酿,轻柔舒缓的音乐中,背景跳出一句话,红颜轻酿,更懂你!另一个广告则聘请了湾湾女星,素有小魔女之称的范晓宣。
在夜店五光十色的镭射灯照射下,小魔女和一群朋友人手一支红颜轻酿,随着强劲的音乐翩翩起舞。
这则广告主攻方向是喜欢夜生活的年轻人。
两个广告定位准确,一经播放立刻在消费人群中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第一批生产出来的产品被抢购一空,第二批还没出厂就被各路经销商订购了。
与此同时,红颜轻酿在欧洲的销售也大为成功,狄宗平和谭明嫣干劲十足,准备明年进军米国市场。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产能不足,谈小天让蒋京辰选派了几名精明强干的员工,分别去津门和通化一带再去收购几家葡萄园和酒厂。
孟洁茵那边也传来好消息,《天狗》在沪市电影节上摘得评委会大奖,《我们俩》更牛,在刚结束的金鸡奖评选中拿下了最佳导演奖和最佳女主角。
我真的不想收徒了 全世界陪我飙戏 咸鱼它被迫翻身 楼主大佬压力很大 重生法医影帝夫人又上热搜了 论厨师拯救世界的可行性 友人帐变异啦 锦鲤团宠唐门祖师奶又甜又凶 我的姐姐是战神全文免费阅读 我竟成了位面之子 素心散文随笔 纲吉不做人啦 全世界都在陪我飙戏 清穿之团宠表妹 我的姐姐是战神秦霄张妍妍 全家穿到明朝的日常 叶裴星闵景辰 柯南之最强全能系统 我靠云种植苟命后爆红了[穿书] 这九有毒
苏茹雪前世错爱萧锐泽,致使自己在产子的那天被冤枉造反,随后满门抄斩,连刚出生的孩子也一同死去。她因死后怨气凝结,重回人间变成苏家嫡女,却没有前世哥哥姐姐姐相帮,独自一人复仇。她被接回是因为代替妹妹嫁给那快要病死的六皇子,避无可避之下她选择答应。新婚之夜,她遇到了第一晚威胁她的男子,眼里满是惊讶怎么是你?你溜进来抢亲不成?萧景辰一把抬起她的下巴,也不是不可以。新婚小娇妻竟不认识自己的夫君,这场好戏有得演!...
最终智能一款生产于公元009年的戒指型智能生物电脑,穿越时空砸在了杜承的头上,强大的智能程序让杜承接触到了未来千年内的高科技知识。商业工业科技,杜承无不遥遥领先,发展未来高科技,更是让杜承立于不败之地。从一个被赶出家门的私生子,到经济霸主,成就商业帝国,杜承的未来,是一条最终枭雄之路。如果您喜欢最终智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杨凡得到上古医术传承,下山后悬壶济俗世银针渡众生,医者仁心,从此纵横都市,逍遥自在,绝美校花娇俏萝莉冰山御姐,且看他如何花丛称王!...
车祸重生之后,景瑜发现她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从小白菜变成了富贵花。平时桀骜不羁最看不起她的影帝小叔子主动讨好她,还经常帮他哥哥把景瑜的桃花挡掉。以前最讨厌她的婆婆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般对待,逢人就要把景瑜拿出来夸一夸。至于那些莲花与绿茶,呵我跪求你们来虐我!好像还忘了点什么哦,那个让景瑜几乎想不起来的老公变成了二十四孝老公,不仅时时刻刻想黏在景瑜身边,还逮着机会就要公开表达对老婆的爱意。景瑜滚蛋吧!说好的隐婚呢?...
...
主角赵凡余小艾真正的富豪,从不炫耀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金钱,女人,权利。只有土豪才会用钱武装自己,并且大张旗鼓的炫耀。一个近乎现实的梦境,让赵凡重生了,人活一世,要么碌碌无为,要么轰轰烈烈,梦醒后,他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