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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秋轻轻摇头,眼里满是乖顺,他仰起身来吻了下秦砚的脸,笨拙地讨好道:“我只喜欢你,阿秦。”
作者有话要说: 审核大大求放过qaq
真的拉灯了qaq
第2章三春
迟秋不懂得讨好人,却最懂得怎样无形中撩秦砚。
秦砚第一次见迟秋是在酒吧,他那个时候似乎很缺钱,在酒吧里驻唱,因为眉眼间和当时大火的小生钟意晚神似,老板还打着“小意晚”的招牌吸引了不少顾客。
秦砚那个时候刚和钟意晚分手不久,心情低落了很长一段时间,时不时就去夜场买醉。
人还没开口唱,底下就有人欢呼,秦砚只沉闷着喝酒,直到有舒缓婉转的吉他声传来,他才稍稍抬眼。
灯红酒绿的光打在少年的身上,没让他沾染上一点烟火气,反而把他衬托得清新脱俗,少年抱着吉他低低吟唱,明眸皓齿,桃花眼纯澈明亮,稍稍垂眸,长睫便投出阴影,美好得不像话。
周围嘈杂声不断,秦砚却能清晰地听清少年的每一个发音,轻轻浅浅地落在他的酒杯中,醇香入喉,勾得他欲醉不醉。
曲末,迟秋慢慢介绍歌名,他说话的声音和唱歌时不同,说话的时候很慢,声线清朗,似泠泠山泉。
酒精上头,秦砚只觉得自己心口在滚烫发热,他跟着绕去了后台,恰巧撞见少年在换衣服。
狭窄混乱的后台,灯光也跟喝醉了似的昏沉,少年刚刚套进一件白t,衣服还搂在上面,露出雪白的后背和性感的腰窝,连他身上的茉莉花香都帮他蛊惑人心,他的腰很细,明明也有紧绷的肌肉,却总让人觉得盈盈不堪一握。
拥挤逼仄的角落,他是照进来的第一缕月色。
少年偶然抬眸间,看见了不速之客,眼里竟却没有半分警觉和戒备,明亮的眸子恍然情动,水洇洇一片,干净美好。
秦砚懒懒地倚在门边,恣意闲散,“刚才的歌很好听,叫什么?”
少年慌忙穿好衣服,乖乖答道:“《带我走》。”说完话,他的耳尖已经绯红。
秦砚挑眉一笑,“那我来带你走。”
那一晚无疑很疯狂,秦砚在迟秋身上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迟秋疼晕过去好几次,桃花眼里蓄满了泪水,好听的嗓子哑得说不出来话。
清醒过后,看着身旁和钟意晚五分相似的模样,秦砚还是会心悸。于是离开之前,他还是留下了名片,果不其然,没过多久迟秋就给他打来了电话。
直到现在,已过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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