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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秋。
黄风西卷,愁入人肠。
可是方知病喜欢秋天。
清晨,在大多数人还在梦乡之中,他已站在这座小镇最著名的小院……菊香院中,风动青衫,清雅如古风宛在之隐士。
方知病是当代名医,声名并不在绝世名医傅青衣之下。
每天清晨,他总是镇上起的最早的人。
他今年四十有五,并无子妻,他虽是名医,唯一的爱好却不是治病。
镇上的人都知道,方知病喜欢喝酒。
在方知病的三间小屋中,存放着很多的酒,十年陈酿的女儿红,三十年陈酿的竹叶青,甚至连波斯的葡萄酒也足有三坛之多。
不过今晨方知病并没有喝酒,他的头脑很清醒,甚至连远处秋虫的振翅声都可以听到。
秋天的清晨,干爽而凉冽,胸肺中经夜的浊气也似融化在秋风里。此时日已出,风从镇外的山林吹来,温柔如少女的叹息。
方知病本是名人,江湖中的十个人中,最起码有七八个知道方知病的名字。
如果他想过一种优裕的生活,完全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他并不喜欢。
他觉得目前的这种生活并没有什么不好。
所谓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是简单。
这时镇上已有炊烟,街上已有人走动的声音,方知病听出有人正向菊香院走来,来菊香院的大多数人只有一种目的……治病,带人来或自己来。
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生病,所以如果一个人有一点点医术的话,尤其是一个名医的话,他的门随时随地都会被敲响。
无论是清晨还是深夜。
方知病也从来没有拒绝过他们。
脚步声已近,从脚步声中,方知病可以知道一共来了两个人,一个人的脚步声很轻,另一个人的脚步声很重。
轻的就像狸猫走路,重的就像铁锤顿地。
小镇中以前绝没有这两个人,方知病可以断定。
只有轻功极好,或是外门功夫很不错的人,才可以这样走路。
这个小镇很少出现江湖人,但这也并没有什么奇怪,方知病是个名医,在江湖上很有名气,他虽然把自己藏得很好,但江湖人的消息一向很灵通,如果真想找一个人,只要花一点点心思,往往很容易办到。
脚步声虽然来得很快,却不是很急促。来人似乎并不着急。
门被敲响,既不轻,也不重,这说明敲门人很有教养。
方知病走过去,打开了门,他首先看到的是一张很斯文,很秀气,当然也很温和,很可亲的一张脸。
青衣人穿着一件很轻很薄,但无论是质料还是做工,都很考究的长衫。淡淡的青色,这是现在最时兴的颜色。
他身边的那个人看起来就凶狠得多,那个人身上的肌肉堆积如小山,几乎要将黑衫胀破,方知病对他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觉得自己在面对着一头凶狠残忍的黑熊。
青衫人长揖到地,含笑道:“阁下莫非是和‘万邪医圣’秦英,神医傅青衣并称三大名医的方知病先生?”
方知病道:“我是方知病,却不是什么名医。”
青衫人笑道:“方先生何必过歉,方先生之名,天下仰慕者众,所谓放眼天下,谁不识君。”
青衫人相貌斯文,举止有礼,给方知病留下了很好的印像。
他已很久没有遇到过这种人。
方知病道:“看来你们并不是来找我治病的。”
青衫人道:“你错了,我们来找你,当然是治病。不过这个病人很特别,我们不方便把他带到这里,我们想请你去。”
方知病道:“你是说出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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