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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除了咖啡味之外就是那该死的要命的指甲油气味,这让erik的心情完全不及窗外阳光一半的灿烂。
&ldo;我当然知道,我在第一次从你的手里接过书稿的时候就知道了。&rdo;ea手中的杂志又翻过了一页:&ldo;可是这话你应该跟shaw说去,他坚持认为如果我在你这里多呆一秒,你的速度就能多翻一倍的。&rdo;
荒谬。erik简直讨厌死sebastianshaw了,那个独裁的狂妄的在编辑部里一手遮天的出版社总编,他对于文字没有丝毫尊重,偏偏却有一双慧眼能够挖掘出优秀的作者,对他们加以包装,再把他们推向市场。shaw觉得文字也是商品的一种,一本书能否大卖,除了在于作者的努力,市场向的包装必不可少。
而最令erik厌倦又无法逃避的是,他也是shaw&ldo;包装&rdo;下的受益者。这就是为何他沉迷于写作数年,却从未以作者身份参与过任何节目或者出席社交场合,因为他难以判断,他现在所拥有的盛名究竟是来自于自己的努力,还是来自于吹捧的天花乱坠的书腰介绍。
如果他的读者足够细心,列出他的十五本小说中的所有人物信息的话,就会发现sebastianshaw比其他角色更多的承担&ldo;坏蛋&rdo;的身份。但对于shaw来说,erik的报复行为只是给新书增加了一个宣传点罢了。
提起shaw来,erik完全丧失了写作的心情。ea识趣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在她看来,erik绝对是个省心的作者。不需要编辑多加催促,他会给自己定下每周写作的字数。他现在正在构思《橙与柚》的最后一个案件,这本书他选择了一种以小见大的案件进展模式,每一个看似简单的案件都会在最终的惊天大案中得到汇总。
小说早已构思好,可是如何把灵感以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却是一项很磨人的工作。
每当小说进入最终章的时候,erik的写作速度都会大幅下降。他要制服那些一闪而过的美言妙语,让那些很快就会消逝的闪光点乖乖的从指尖流淌到文档里。这会耗费他很多的精力,他往往要从白天写到黑夜,进展却不足一千个字。
这天ea在他家看了八个小时的闲书,顺便涂了指甲,吃了外卖的汉堡,又照着网上的教程画了个美美的约会妆。但因为唯一和她待在一起的男性作者只对同性感兴趣,她的唇彩眼影完全无人欣赏,所以她只能全部擦掉。她告辞时,erik告诉她明天不用来了。
&ldo;为什么?&rdo;她诧异的问:&ldo;咱们这几天不是好好的相安无事吗。我不会打扰你,我只是不想每天呆在办公室而已。&rdo;
erik把鼠标移到文档的保存按钮上机械性的重复点击(至少得有十几遍),用沉默来回答ea的询问。
但ea一直是个刨根问底的人。
&ldo;你明天有事?你明天要出门?你是约了朋友吗,哦天哪你是去约会!&rdo;ea停滞了一天的大脑唯一在嗅到八卦气息的时候会转的飞快。
&ldo;只是朋友。&rdo;erik防止她的思维跑到更远,只能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说:&ldo;我觉得和朋友聊天,有助于改善我赶稿期的焦虑。&rdo;
&ldo;我是你的朋友,你怎么不和聊天?&rdo;
&ldo;朋友?&rdo;erik合上电脑,转身狐疑的看向她:&ldo;你确定?&rdo;
看来这个战术异常有用,ea被转移了注意力,用她尖锐的音量与erik理论起来,称呼他为没有丝毫绅士精神的坏男人。可是与erik争论绝对不是轻松的事情,他会板着一张脸,用沉默面对一切质疑与询问。于是ea能做的就是穿上外套拿起手包,一边咒骂着下次会让shaw直接来催稿,一边气呼呼的夺门而去。直到她高跟鞋碰撞地面的声音消失在楼道里,erik才小心的吐出一口气,让自己的笑意与疲倦同时蔓延到脸上。
高强度、且几乎可以称为&ldo;毫无进展&rdo;的写作,简直要耗光他体内的所有力气。
他现在无比怀念上个星期无意闯入的小书店,以及书店中那个有着最清澈的蓝色眼睛的老板。他记得书店的油墨香气,记得太阳落山时在阳光中舞动的尘埃,记得插rles拍他肩膀时脚下踩着的那双露出脚趾的毛毛袜。
erik觉得他需要充电,不管是他的灵感还是他僵硬的手指。那家盘踞在街角的小书店和小书店里的插rles以及插rles泡的咖啡就是他的充电器。
于是第二天下午两点,erik准时推开了xavier书店的大门,有点希望又有点不希望插rles注意到他今天换了一件非常显身材的立领大衣。
可是出人意料的是,坐在那个充当收银台的书桌后面的人,并不是蓝眼睛棕色头发的熟悉身影。
☆、第5章
乖乖捧着一本书窝在沙发上的男孩绝对不会超过十五岁,他穿着一身私立初中的校服,包含衬衫、领带、外套、一模一样的书包与鞋的那种。在校服短裤与纯棉长袜之间是一双细白笔直的小腿,erik在他这个年纪也曾就读私立学校,也曾穿过类似的校服,但这身衣服绝对不是让erik感到心情复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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