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浴室里响起水声。
韩书祺面对一地狼藉,坐在镜子前,如同一具游魂。
突然,他的眼睛动了动,他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绝望地发现一个事实。
现在的他,脸上的表情,好像他的父亲...
他曾经亲眼目睹的,那个在医院,面目狰狞地掐住母亲脖子的父亲...
他的脸色一白。
玻璃杯从他手中滑落,“砰”地一声,摔碎在地上。
...
“我出去买点吃的,韩小受。”第二天,娇阳再次打扮地花枝招展,凑过去吻了吻他的脸颊。
就像昨天他们发生的不愉快不存在。
一起去好不好,小娇花...
还没来得及开口,她的吻落在他脸上。他的呼吸瞬间炙热起来。
只有他知道他有多爱她...他爱她,爱她到了骨子里。他一分钟...甚至是一秒钟,都离不开她。
恨不得...把她杀死,让她融入自己的身体里,让她与自己流淌的血液融为一体,永远也不分开。
“砰”,门合上。
韩书祺瞬间清醒,脸色惨白。
怎么回事...他怎么会有这样恐怖的想法……
...
娇阳才刚出门,就被一个男人按在墙上,他的呼吸距离她很近。是昨天遇到的坦斯维克。
“盛家大小姐,盛娇阳,”他笑着,显然是做过功课,碧潭色的深邃双眸仿佛带着吸力,“原来你有男朋友。”
“我有没有男朋友,好像没有什么必要和你交代吧?”娇阳歪着脑袋,对他笑眯眯。
她推开他,往前面走去,又被一把拉回来。他皱了皱眉头,问:“你喜欢他?”
“不喜欢,怎么会和他谈恋爱呢。”娇阳回头,嘴角微勾。
“那我杀了他,你和我在一起。”他是掐住她的腰,状似要去吻她的唇。这个世界本就弱肉强食,包括争夺女人。
“你可以试试。”娇阳笑嘻嘻地,就像一个单纯恶劣的孩子。
“不过,我的男人,只有我能动。你要是动他,就是与我为敌。”
坦斯维克皱了皱眉,疑惑不解。在他看来,需要女人保护的男人,都是吃软饭的。她为什么宁可喜欢一个吃软饭的,也不愿意多看自己一眼呢?
女人难道不是天生就崇拜强者的生物吗?
“不过呢,我也挺喜欢你的。”
娇阳话锋一转,勾着嘴角看他,“不过现在,我暂时遇到了一件让我有些苦恼的事情,所以没心情和你玩。等过段时间,我心情好些了,或许会来找你哦。”
她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蹦一跳地走了。
这叫心情不好?
坦斯维克皱了皱眉头。
...
只是在那以后,娇阳也没有去到超市,她被绑架了。
准确来说,是她好奇是谁要绑架她,于是没有反抗地被带去了那个地点。
她被绑在椅子上,手脚被绑地严严实实。听见门口有交谈的声音,她带着椅子起身,一跳一跳地,把脸贴到门上。
“那个药,真的可以让人毫无痛苦地死去吗……”是霍怀韶的声音,他沉默了一会儿,声音很是低沉。
“放心吧。”听口音,不是本地的。
read3();
大秦:咸鱼的我被始皇偷听心声 重生科技学霸 被休后我成了侯府真千金 共享侠 异世界的穿越之魂 紫霄剑君 穿越异大陆修仙 斗罗之开局选择与唐三为敌 极品小神医 都市超级神医 从盗综开始点炮 诸天的收藏家 美女总裁的贴身高手 食戟从入职远月开始 斗罗:咸鱼的我被教皇偷听心声 直播:道长别装了,你就是在修仙 他来自大星辰海[快穿] 让她降落 我有一座怪兽兵工厂 谈恋爱不如当学霸
苏茹雪前世错爱萧锐泽,致使自己在产子的那天被冤枉造反,随后满门抄斩,连刚出生的孩子也一同死去。她因死后怨气凝结,重回人间变成苏家嫡女,却没有前世哥哥姐姐姐相帮,独自一人复仇。她被接回是因为代替妹妹嫁给那快要病死的六皇子,避无可避之下她选择答应。新婚之夜,她遇到了第一晚威胁她的男子,眼里满是惊讶怎么是你?你溜进来抢亲不成?萧景辰一把抬起她的下巴,也不是不可以。新婚小娇妻竟不认识自己的夫君,这场好戏有得演!...
最终智能一款生产于公元009年的戒指型智能生物电脑,穿越时空砸在了杜承的头上,强大的智能程序让杜承接触到了未来千年内的高科技知识。商业工业科技,杜承无不遥遥领先,发展未来高科技,更是让杜承立于不败之地。从一个被赶出家门的私生子,到经济霸主,成就商业帝国,杜承的未来,是一条最终枭雄之路。如果您喜欢最终智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杨凡得到上古医术传承,下山后悬壶济俗世银针渡众生,医者仁心,从此纵横都市,逍遥自在,绝美校花娇俏萝莉冰山御姐,且看他如何花丛称王!...
车祸重生之后,景瑜发现她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从小白菜变成了富贵花。平时桀骜不羁最看不起她的影帝小叔子主动讨好她,还经常帮他哥哥把景瑜的桃花挡掉。以前最讨厌她的婆婆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般对待,逢人就要把景瑜拿出来夸一夸。至于那些莲花与绿茶,呵我跪求你们来虐我!好像还忘了点什么哦,那个让景瑜几乎想不起来的老公变成了二十四孝老公,不仅时时刻刻想黏在景瑜身边,还逮着机会就要公开表达对老婆的爱意。景瑜滚蛋吧!说好的隐婚呢?...
...
主角赵凡余小艾真正的富豪,从不炫耀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金钱,女人,权利。只有土豪才会用钱武装自己,并且大张旗鼓的炫耀。一个近乎现实的梦境,让赵凡重生了,人活一世,要么碌碌无为,要么轰轰烈烈,梦醒后,他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