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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美军的作战计划中,如果中国海军陆战队攻打迈阿密,佛罗里达半岛的美军将逐步撤往杰克逊维尔,在杰克逊维尔到塔拉哈西建立防线,重点守卫莱克城与莱夫奥克。如果有必要,美军还将炸掉萨旺尼河上的水坝,用洪水淹没河流下游的平原地区,并且炸掉沿途的所有桥梁。总而言之,美军不会在佛罗里达半岛上与中队进行决战,而会尽可能的让中队留在半岛里面。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第四十一装甲师的地位无可替代。
要知道,第四十一装甲师是当时美军中最主要的机动兵力。从梅肯出发,第四十一装甲师只需要两天就能到达莱克城。如果杰克逊维尔遭到攻击,第四十一装甲师则能在三天之内赶到。
当然,美军也考虑过其他情况,比如中队在彭萨科拉或者查尔斯顿登陆。
果真如此的话,第四十一装甲师开赴彭萨科拉与查尔斯顿,最多只需要三天。如果行进途中没有遭到轰炸,两天就能到达。
可见,第四十一装甲师的部署位置,离美军主要防御地点的距离都差不多。
问题是,一个装甲师能有什么用?
虽然根据陆战队特种侦察兵提供的情报,第四十一装甲师已经得到加强,兵力规模扩大了许多,仅坦克就超过了五百辆,且三分之一是“潘兴”式重型坦克,少许还是加强了火力的改进型“潘兴”,此外还有不少于四百门的突击炮、五百多辆半履带式装甲车,以及上千辆军用吉普车与卡车,官兵总数不低于两万。可以说,其规模超过了中国与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所有装甲师,与红俄的装甲军旗鼓相当。这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美军各级部队的编制规模一向比较大。但是这仍然是一个装甲师,而不是一个装甲军,而且数量众多的坦克战车并不意味着有着同等的战斗力。
要知道,坦克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大越好。
大战初期,各个交战国都偏爱重型坦克。主要就是,当时的中型坦克普遍存在火力偏弱的问题。比如德军在大战初期使用的三号坦克,配备的是三十五毫米坦克炮,仅能对付一些在大战前生产的轻型坦克,即便是在德俄战争初期充当主力的四号坦克,其坦克炮的威力也差强人意。
只是,到了大战中期,中国、德意志第二帝国与红俄都把重点放在了中型坦克上。
原因很简单,技术上的进步,赋予了中型坦克足够强大的火力,使中型坦克具备了与重型坦克交战的能力。与重型坦克相比,中型坦克的机动性更加有益,因此也更加适合执行攻击任务。
正是如此,中德俄才研制出了几种先进的中型坦克,比如德军的“黑豹”,红俄的t-34与中国陆军的“东北虎”式中型坦克。
问题是,美军并没有认清这一点,反而认为重型坦克火力强、防护好,战斗力更强。
事实上,到了大战后期,中型坦克与重型坦克的火力差距已经很小了,特别是在各种新式中型坦克装上了大口径、高倍径的坦克炮之后,在火力上已经丝毫不比装备同样坦克炮的重型坦克差。至于防护,在坦克炮的威力足够大的情况下,再好的防护也不可能让坦克不被摧毁。比如,德军曾疯狂的追求防护,设计出了一种重达一百八十吨的超级坦克,而这种坦克毫无实战价值。原因很简单,巨大的重量,不但使其根本没有机动性可言,甚至无法在绝大部分道路上行驶。
实战早就证明,只有在火力、防护与机动性之间形成平衡,才是优秀的坦克。
显然,“潘兴”是重型坦克,而不是性能均衡的中型坦克。
在实战中,重型坦克主要用于对机动性要求不高的防御作战。问题是,第四十一装甲师承担的是机动作战任务。对第四十一装甲师而言,最大的问题不是能否击败对手,而是能否顺利进入战场。
再说了,一个装甲师,对于广袤的美国东海岸南部地区来说,也确实太少了。
如果几处地点同时遭到攻击,第四十一装甲师就将分身乏术。如果对中国海军陆战队的登陆方向判断错误,第四十一装甲师更这有疲于奔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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