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赤井秀一喜欢上史密斯小姐只不过是顺其自然的事情罢了。
让赤井秀一比较苦恼的是,这段感情中似乎陷得比较深的人是他。
史密斯小姐偶尔会对他有所回应,可是他的回应通常来说都是那么的含蓄温柔,含蓄的赤井秀一如果不仔细的去看的话,根本就看不见史密斯小姐的情谊。
而是最近史密斯小姐不知道遇见了什么样的事情,整个人都失去了讯息。
那次史密斯小姐主动约赤井秀一见面,是赤井秀一最后一次见史密斯小姐。
距离今天已经过去了整整半个月。
在这半个月中,赤井秀一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她。
想起她或是在操心i6的事情,想她或许在操劳珠宝的事情。
总之许许多多的史密斯小姐,就好像是一个又一个无暇的图像一样,出现在赤井秀一的面前,让赤井秀一再也不能够好好的休息,总是下意识的在脑海中勾勒另外一个人的人生。
为了让自己脱离开这样的情绪,所以赤井秀一才答应了凯特斯先生的这个请求,来到了日本。
希望地理位置能够让赤井秀一变得清醒一点,离她远一点了以后,可以让赤井秀一活的更加的自由一点。
可惜做不到。
当赤井秀一来到这里的时候,下意识掠过的第一个心理活动还是,也不知道史密斯小姐有没有来过这里,如果没有来过这里的话,等待春暖花开的时候,他一定要带着史密斯小姐也来一趟,不为了其他的,就为了带着史密斯小姐来看一趟春天的樱花。
思绪从赤井秀一的脑海中轻轻地一跃而过。
赤井秀一低头又喝了一口酒,就是不知道那个时候史密斯小姐同意不同意答应他的告白,会不会愿意跟他一起来。
微酸的酒液顺着赤井秀一的咽喉滑了下去,赤井秀一漫不经心的抬起眼环视了一圈四周。
原本还算的上是散漫的视线,就落在一个人的身上的时候,快速的紧绷了起来。
在赤井秀一的视线尽头,是一个漂亮的扶梯。
扶梯的下面站着一个很漂亮的年轻人。
黑色的西装勾勒出他纤细的腰肢,手上戴着雪白的手套。
精致而白皙的面庞宛如雕塑一般柔美温顺,黑色的长发及肩的落在肩头,身上无一处不写着极尽的美丽。
偏偏他拥有一双很是杀气蓬勃的双眼。
带着戏谑的笑意,带着挑逗的勾引,又像是开封的剑一样,让赤井秀一本能的感觉到自己的后颈一凉。
理智告诉赤井秀一这个人真的很危险。
但是他的感性摇摇欲坠。
赤井秀一感觉自己的想法或许是有点错误了,或许是真的太过于想念史密斯小姐,所以导致他的想法出现了错觉,竟然在这个人的身上看见了某个熟悉的影子。
不是史密斯小姐或是骄傲或是矜持的笑脸。
而是赤井秀一陷在赌场风云的时候。
那个突然间出现,就好像是赤井秀一的一场梦一样的青面鬼面具。
赤井秀一第一次见到那个人的时候,那个人也是这么看着他。
明明摆着一副很冷淡的面色。
却每个举动都在促近赤井秀一朝着他无条件的走过去。
系统,外挂 卦妻 掉进娘溺泉后和最强结缘 Re,骨傲天屠戮的我 娘子超凶 在古代老干部面前作死后 国家队男团出道了! 北马秘闻 误删大佬微信后 少女漫主角并入柯学主线后 多开后我加入了剧本组 coser乱穿对世界后 [红楼]贾瑚归来 魔王非要当我魔后! 求生倒计时 明明是恶人的我成了救世主 蛇妖师傅,你有毒 木叶:从成为草之国首领开始 子夜歌 空域祭坛
大荒世界是一个召唤世界,强大的召唤师,拥有召唤之门,可以收服各种妖兽鬼怪法宝,乃至英雄神祗,纳入召唤之门中,成为召唤物,战斗之时,非但能让召唤物为自身作战,甚至可以将召唤物的力量,传递到自己身上,赋予自身,让自身拥有全部召唤物叠加起来的力量。穿越一百多年后,叶洛在抢夺一件至宝级召唤之门时,血溅至宝,含恨而亡,没想到却被召唤之门带回到一百年前。那一年,他还是个身怀无尽荣耀的皇子,帝国在他的带领下蒸蒸日上,尚未引起大海彼端,一个巨型王朝的注意,继而分崩离析。那一年,未来凶威盖世的龙之神女,刚被逐出龙族,正躲在角落里默默舔舐伤口。那一年,未来大杀四方的神兵利器,依旧埋藏地下,等待有缘人前来发掘。那一年,未来大名鼎鼎,迷倒亿万生灵,却为他付出所有,最后惨烈牺牲的美少女英雄组合,尚还在他创办的英雄培训公司中,籍籍无名,怀疑自己是否能熬出头。...
白月光化身红玫瑰,重生后的她热情地让他甘之如饴。...
被誉为死神的唯一A级特工隐藏身份,在都市做起了小保镖。左怀清丽霸道女总裁,右抱妩媚性感的女老板!正在他滋润过着小日子的时候。一场有关国战的阴谋,也在慢慢逼近。是保护怀里的女人,还是脚下的土地,这是个挑战,也是个抉择...
吞噬火焰,使其成为修炼的催化剂。火焰淬身,直致踏上强者巅峰。噬火武道书友群215125842...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席慕深会带着怀孕的方彤,逼我离婚,我惨败在方彤张狂的笑声中,从此,我走上了复仇之路...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