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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从男人的角度谈女人的外在美,这个题目真没什么可说的。这是一个简单的、绝对的命题。从远了说,海伦之美引起了特洛伊战争;从近了说,玛丽莲·梦露之美曾经风靡美国。一个男人,只要他视力没有大毛病,就都能欣赏女人的美。因为大家都有这种能力,所以这件事常被人用来打比方——孟夫子就喜欢用“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这个例子来说明大家可以有一致的意见,很显然,他觉得这样一说大家就会明白。谁都喜欢看见好看一点的女人,这一点在男人中间可说是不言自明的。假如还有什么争议,那是在女人中间,绝不是在男人

中间。

当年玛丽莲·梦露的三围从上面数,好像是34、22、34(英寸)。有位太太看这个小妖精太讨厌,就自己掏钱买了一套内衣给她寄去,尺寸是22、34、22,让她按这个尺寸练练,煞煞男人的火。据我所知,梦露小姐没有接受她的意见。这是说到身材,还没说到化妆不化妆,打扮不打扮。这类题目只有在女人杂志上才是中心议题,我所认识的男人在这方面都有一颗平常心,也就是说,见到好看的女人就多看一眼,见到不好看的就少看一眼,仅此而已。多看一眼和少看一眼都没什么严重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这里,这问题在女人中比男人中敏感。

大贤罗素曾说,人人理应生来平等。但很可惜,事实不是这样。有人生来漂亮,有人生来就不漂亮,与男人相比,女人更觉得自己是这种不平等的牺牲品。至于如何来消除这种不平等,就有各种解决的办法。给梦露小姐寄内衣的那位太太就提出了一种解法,假设那套内衣是她本人穿的,这就意味着请梦露向她看齐;假如这个办法被普遍地采用,那么男人会成为真正的牺牲品。

在国外可以看到另一种解决不平等的方法,那里年轻漂亮的小姐们不怎么化妆,倒是中老年妇女总是要化点妆。这样从总体上看,大家都相当漂亮。另外,年轻、健康,这本身就是最美丽的,用不着用化妆品来掩盖它。我觉得这样做有相当的合理性。国内的情况则相反,越是年轻漂亮的小姐越要化妆,上点岁数的就破罐破摔,蓬头垢面——我以为这是不好的。

假如有一位妇女修饰得恰到好处地出现在我面前,我是很高兴的。这说明她在乎我对她的看法,对我来说是一种尊重。但若修饰不得法,就是一种灾难。几年前,我到北方一座城市出差,看到当地的小姐们都化妆,涂很重的粉,但那种粉颜色有点发蓝,走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尚称好看,走到了暗处就让人想起了戏台上的窦尔敦。另外,当地的小姐都穿一种针织超短裙,大概此种裙子很是新cháo,但有一处弊病,就是会朝上收缩,走在街上裙子就会呈现一种倒马鞍形。于是常能看到有些很可爱的妇女走在当街叉开腿站下来,用手抓住裙子的下摆往下拉——那情景实在可怕。所以我建议女同志们在选购时装和化妆品时要多用些心,否则穿得随便一点,不化妆会更好一点。

对于妇女在外貌方面的焦虑情绪,男人的平常心是一副解毒剂。另外,还该提到女权主义者的看法,她们说:我们干吗要给男人打扮?这话有些道理,也有点过激。假如修饰自己意味着尊重对方,还是打扮一下好。

有关“伟大一族”

有位老同学从美国回来探家。我们俩有七八年没见了。他的情况还不错:虽然薪水不很多,但两口子都挣钱,所以还算宽裕。自从美国一别,他的房子买到了第三所,汽车换到了第四辆,至于pc机,只要听说新出来一种更快的,他马上就去买一台,手上过了多少就没了数了。老婆还没有换,也没有这种打算,这正是我喜欢他的地方。虽然没坐过罗尔斯·罗伊斯,没住过棕榈海滩的豪华别墅,手里没有巨额股票,倒有一屁股的饥荒,但就像东北人说的,他起码也“造”了个痛快。我现在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当然只有羡慕的份儿。但我们见面不是光聊这些——这就太过庸俗了。

我们哥俩都闯荡过四方,种过地,放过牧,当过工人,二十年前在大学里同窗时,心里都曾燃烧起雄心壮志,要开创伟大的事业。所谓伟大的事业,就是要让自己的梦想成真。那时想了些什么,现在我都不好意思说,只好拿别人做例子。比方说微软公司的大老板比尔·盖茨,年轻时想过:要把当时看着不起眼的微处理机做成一种能用的计算机,让人人都能拥有和使用计算机,这样,科学的时代就真正降临人世了——这种梦想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现在这种梦想在很大程度上变成了真实,他在其中有很大的贡献,这是值得佩服的。至于他在商业上的成功,照我看还不太值得佩服。还有一个例子是马丁·路德·金曾经高呼“我有一个梦想”,今天在美国的校园里,有时能看到高大英俊的黑人小伙子和白人姑娘拥抱在一起。从这种特别美丽的景象里,可以体会到金博士梦想的伟大。时至今日,我说多了没有意思,脸上也发热。我只能说,像这样的梦想我们也曾有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这些梦想不见得都是伟大事业的。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提到有这样的人,他梦想的最高境界是在雪天,呕上半口血,由丫环扶着,懒懒地到院子里去看梅花。我看了以后着实生气:人怎么能想这样的事!同时我还想:假如这位先生不那么考究,不要下雪、梅花、丫环搀着等等,光要呕血的话,这件事我倒能帮上忙。那时我是个小伙子,胳臂很有劲儿,拳头也够硬。现在当然不想帮这种忙,过了那个年龄。现在偶尔照照镜子,里面那个人满脸皱纹,我不大认识。走在街上,迎面过来一个庞然大物,仔细从眉眼上辨认,居然是自己当年的梦中情人,于是不免倒吸一口凉气。凉气吸多了就会忘事,所以要赶紧把要说的事说清楚。梦想虽不见得都是伟大事业的,但每种伟大的事业必定源于一种梦想——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

现在的青年里有“追星族”、“上班族”,但想要开创伟大事业的人却没有名目,就叫他们“伟大一族”好了。过去这样的人在校园里(不管是中国校园还是美国校园)是很多的。当盖茨先生穿着一身便装,蓬着一头乱发出现在校园里时,和我们当年一样,属于“伟大一族”。刚回中国时,我带过的那些学生起码有一半属伟大一族,因为他们眼睛里闪烁着梦想的光芒。谁是、谁不是这一族,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但这一族的人数是越来越少了,将来也许会像恐龙一样灭绝掉。我问我哥们儿,现在干吗呢,他说坐在那里给人家操作软件包,

气得我吼了起来:咱们这样的人应该做研究工作——谁给他打软件包?但是他说,人家给钱就得了,管它干什么。我一想也对。谁要是给我一年三四万美元让我“打”软件包,我也给他“打”去了。这说明现在连我也不属伟大一族。但在年轻时,我们有过很宏伟的梦想。伟大一族不是空想家,不是只会从众起哄的狂热分子,更不是连事情还没弄清就热血沸腾的青年。他们相信,任何美好的梦想都有可能成真——换言之,不能成真的梦想本身就是不美好的。假如事情没做成,那是做得不得法;假如做成了,却不美好,倒像是一场噩梦,那是因为从开始就想得不对头。不管结局是怎样,这条路总是存在的——必须准备梦想,准备为梦想工作。这种想法对不对,现在我也没有把握。我有把握的只是:确实有这样的一族。我年轻时当过知青,当时没有什么知识,就被当作知识分子送到乡下去插队。插队的生活很艰苦,白天要下地干活,天黑以后,插友要玩,打扑克,下象棋。我当然都参加——这些事你不参加,就会被看作怪人。玩到夜里十一二点,别人都累了,睡了,我还不睡,还要看一会儿书,有时还要做几道几何题。假如同屋的人反对我点灯,我就到外面去看书。我插队的地方地处北回归线上,海拔2400米。夜里月亮像个大银盆一样耀眼,在月光下完全可以看书——当然,看久了眼睛有点发花——时隔20多年,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

如今,我早已过了不惑之年。旧事重提,不是为了夸耀自己是如何的自幼有志于学。现在的高中生为了考大学,一样也在熬灯头,甚至比我当年熬得还要苦。我举自己作为例子,是为了说明知识本身是多么的诱人。当年文化知识不能成为饭碗,也不能夸耀于人,但有一些青年对它还是有兴趣,这说明学习本身就可成立为一种生活方式。学习文史知识目的在于“温故”,有文史修养的人生活在从过去到现代一个漫长的时间段里。学习科学知识目的在于“知新”,有科学知识的人可以预见将来,他生活在从现在到广阔无垠的未来。假如你什么都不学习,那就只能生活在现时现世的一个小圈子里,狭窄得很。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来举个例子。

在欧洲的内卡河畔,有座美丽的城市。在河的一岸是历史悠久的大学城。这座大学的历史,在全世界好像是排第三位——单是这所学校,本身就有无穷无尽的故事。另一岸陡峭的山坡上,矗立着一座城堡的废墟,宫墙上还有炸药炸开的大窟窿。照我这样一说很是没劲,但你若去问一个海德堡人,他就会告诉你,二百年前法国大军来进攻这座宫堡的情景:法军的掷弹兵如何攻下了外层工事,工兵又是怎样开始爆破——在这片山坡上,何处是炮阵地,何处是指挥所,何处储粮,何处屯兵。这个二百年前的古战场依然保持着旧貌,硝烟弥漫——有文化的海德堡人绝不止是活在现代,而是活在几百年的历史里。

与此相仿、时候我住在北京的旧城墙下。假如那城墙还在,我就能指着它告诉你:庚子年间,八国联军克天津,破廊坊,直逼北京城下。当时城里朝野陷于权力斗争之中,偌大一个京城竟无人去守,……此时有位名不见经传的营官不等待命令,挺身而出,率健锐营“霆字队”的区区百人,手持新式快枪,登上了左安门一带的城墙,把联军前锋阻于城下,前后有一个多时辰。此人是一个英雄。像这样的英雄,正史上从无记载,我是从野史上看到的。有关北京的城墙,当年到过北京的联军军官写道:这是世界上最伟大的防御工事。它绵延数十里,是一座人造的山脊。对于一个知道历史的中国人来说,他也不会只活在现在。历史,它可不只是尔虞我诈的宫廷斗争,……

作为一个理工科出身的人,其实我更该谈谈科学,说说它如何使我们知道未来。打个比方来说,我上大学时,学了点计算机方面的知识,今天回想起来,都变成了老掉牙的东西。这门科学一日一变,越变越有趣,这种进步真叫人舍不得变老,更舍不得死,……学习科学技术,使人对正在发展的东西有兴趣。但我恐怕说这些太过专业,所以就到此为止。现在的年轻人大概常听人说,人有知识就会变聪明,会活得更好,不受人欺。这话虽不错,但也有偏差。知识另有一种作用,它可以使你生活在过去、未来和现在,使你的生活变得更充实、更有趣。这其中另有一种境界,非无知的人可解。不管有没有直接的好处,都应该学习——持这种态度来求知更可取。大概是因为我曾独自一人度过了求知非法的长夜,所以才有这种想法,……当然,我这些说明也未必能服人。反对我的人会说,就算你说的属实,但我就愿意只生活在现时现世!我就愿意得些能见得到的好处!有用的我学,没用的我不学,你能奈我何?……假如执意这样放纵自己,也就难以说服。罗素曾经说:对于人来说,不加检点的生活,确实不值得一过。他的本意恰恰是劝人不要放弃求知这一善行。抱着封闭的态度来生活,活着真的没什么意思。

The God[快穿]  黄金时代  她那么甜/药那么甜  (穿书)我真不是女主  情深似浅  你撩我一下  一只妖孽出宫来  无心勾引  半壕春水一城花  白银时代  签到成为世界之主  魔帝渎仙秘史(修真)  小克星  举手摘星  你,不准撩!  卿本佳人,奈何为狼  金屋藏娇男  我的阴阳两界  寻找无双  红拂夜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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