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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顿感无语,从庆州到江州的路程中,沈意在干些什么她一直看在眼里,路上除了吃吃喝喝,看风景睡觉外,他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把弄这块金条,一个月下来,这金条硬是被他盘得油光锃亮的。
怎么说呢,沈意兴趣爱好在她眼中一直是个谜,一开始他喜欢脖子,然后喜欢腿,最后喜欢腰,好,现在又喜欢上黄金了,爱不释手的那种,从仇府启程后的那几天时间里,沈意连睡觉爪子都要死死攥着这块金条。
刚刚看金条掉马车上面,她捡起来看了看,也没发现这金条有什么不凡之处,就是一块普普通通的黄金,她有点无法理解。
如果将他之前爱好当成是好色,那么这喜欢黄金就是贪财了,可问题是,一开始的时候沈意也不像是一个贪财的主。喜欢黄金这个爱好好像是突然间出现的?
看着他将金条收进储物空间中,她终于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你为什么这么喜欢黄金?”
“这我怎么知道?”沈意这样回答,其实他也想过这个问题,大概也找到了一些原因。
应该是自己作为西方龙天生就对黄金有着本能掌控欲,因为他想起了上辈子看到一部影视作品,叫做《霍比特人》
里面有一头叫做史矛革的巨龙就喜欢泡在一堆黄金里,虽然不想承认,但沈意的确有点羡慕,自己也想泡在一堆金灿灿黄金里面。
而这个爱好为什么突然出现,大概是因为自己很少接触过黄金。
就像已经习惯黑暗的人不需要光明一样。
仔细算起来,自己得到这块金条之前,接触黄金的数量屈指可数,仅仅只有两次,第一次是在进怀英城之前吴贡拿出来的黄金,那次自己的注意力没有太放在上面,所以没什么感觉。
而第二次就是在真仇瑞贤的住宅里面,可算是勾起了他的原始欲望。
对黄金的喜爱来自于基因方面,说真的,沈意并不喜欢,理性与遵循本能交织在一起,每每都让他感到有些奇怪,与其说是喜欢黄金,倒不如说自己被黄金给支配了。
得想办法把这“毒”给戒了,对黄金太过于痴迷,可能会被有心人利用,这并不是一件好事。
摇摇头,沈意不再想这些有的没的,看向了鹤见初云。
“接下来你准备做什么?就这样等着?”
“是啊,陈师已经派人去打听祝家的消息了,过不了多久就会来的。”
她抱着双膝蹲在路边,望人来人往的街道。
“卖冰糖葫芦咯!”
这时一个老者推着插满冰糖葫芦的车子路过,山楂上的糖衣在阳光下显得晶莹剔透,诱人极了,少女眼睛一亮,看向沈意问道:“玄厉,你想不想吃冰糖葫芦?”
沈意瞥了下脑袋,不屑道:“你想吃你就直说,别推在我身上。”
“你不吃算了。”
摇摇头,鹤见初云懒得理他了,起身朝着卖冰糖葫芦的推车走了过去。
“等等,也给我买两串。”
“你不是不吃的?”
“吃总比不吃好。”
“……”
来到推车面前,鹤见初云从怀里取出了几枚铜钱,正要买几串大一点的冰糖葫芦时,从远处却驶来了一辆马车,精致华丽造型一出现就吸引了周围不少人的目光。
“谁家的马车?”
“好像是祝家的,快让开,要不然被撞到了!”
人们惊呼出声,马车行驶的速度并不快,但还是让他们慌忙进行躲避。
清脆的马蹄声越来越近了,不一会儿直接停在鹤见初云不远处的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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