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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第1页)

李浩却没有那么多的想法,虽然感到有些遗憾,但他不会为了这件事情去做出妥协来,从他一出道就不肯加入任何的娱乐公司,他的性格就可以窥见一斑了,他离开暴雪总部之后不久就和申文安他们分了开来,正式开始了他自己在美国的度假生活。

李浩并没有跟随申文安他们一起离开尔湾市,而是独自一个人留了下来,这里的环境挺不错的,风景宜人,而且安静优雅,是一个十分适合度假的地方,每天早上他都会一个人去尔湾的诺斯湖畔散散步,有空就跟工作室里面那只大熊猫视频一下,日子过得悠哉悠哉的,让他感觉整个世界都为他放慢了脚步似的。

老李在这里不需要做特别的乔装打扮,也不需要提防各路蹲伏的记者,就跟一位普通的游客没有什么区别,他在自己胸口前挂上一个单反相机,如果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或是漂亮的风景就来上那么一张,也会跟偶尔遇到的遛狗的老头打个招呼,一个人蹲在路边的长椅上啃着热狗,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他觉得这才是生活的享受,而不是躺在五星级大酒店的总统套房里面看屋顶。

李浩常去的地方就是尔湾的学区,他知道这里有很多从国内来这里留学的学生,他希望能够碰到丹妮她,但是碰到之后呢?他要怎么做?他不知道,所以他干脆不去想这个问题,在现代这个资讯发达的时代,要真有心去找一个人的话,怎么可能会找不到呢?只要出点钱去找家私家侦探之类的就行了,或者去各家学府查找一下华人学生的名单,但是李浩并没有选择这么做,因为他知道,有时候……双方的时间不对的话,就算找到了也未是一件好事,中国有个词语叫“缘分”,意思是在缘未到的时候,拼命去强求只会是分。

今天是李浩驻留在尔湾市的第六天,今天刚好是周末,在尔湾市这里有一个定期开放的旧货贸易集市,一些当地家庭的人,会将自己一些用不到,或者是不需要的物品拿出来低价销售,老李对这个集市挺感兴趣的,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一直就喜欢收集一些比较稀奇古怪的物品,而不是一些金银珠宝之类的东西,一般有人出去碰到些什么稀奇古怪的物品,都会当做礼物拿来送给他。

等李浩来到这个集市的时候,这里早已经是人山人海了,虽然跟国内的集市比起来,那是一个小巫见大巫,但在一座人口不多的城市里面,已经是属于相当热闹的一个地方了,就像是在乡下的赶圩日似的,大家都出来热闹热闹,并不是一定想着要买些什么东西,而卖东西的人也不是一定想要卖出去什么东西,这种模式更像是家庭的度假日一样,他们都会带着一家大小出来晒晒太阳,跟邻居们聊聊天。

李浩就在现场看到很多大人带着自己的狗狗和孩子,一家大小在草地上晒太阳,聊天,玩乐什么的,现场还有一些年轻人组成的乐队在演奏着,虽然他们的水平是业余的,但也吸引了不少的人为他们捧场,这种场景,其实你很难在国内看得到,不知道是国内的生活节奏太过快,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大家匆匆而忙碌的脚步,从不肯停歇下来感受一下生活,每天都在为自己的未来奋斗不息。

李浩就在集市里面闲逛着,这里拿出来摆卖多是一些自己用不上的生活用品和玩具居多,也有不少的华人学生也在这里摆摊子,把一些自己用不上的东西拿出来销售,李浩甚至还看到了一个只有几岁大的小孩子在销售他自己玩具,而大人就在旁边欣慰的看着他,让老李感慨不已,这事要放在国内城市那些家庭的孩子里面,肯定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他那款《第三世界》的游戏,在欧美这些国家内要比国内更受到玩家们的亲睐,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李浩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了有一个摊子在卖一些旧书,李浩对这个倒是挺感兴趣的,摆摊子的人是一位金色头发的年轻女孩子,身材很是性感火辣,坐在一张椅子上晒着太阳,手里捧着一本书在认真的阅读着,可能是她看得太过入神了,连李浩走过来,她也不知道。

书摊子上面放着的虽然都是一些旧书,但是李浩可以看得出它们的前任主人,将它们保存的很完好,李浩看了一眼,发现大部分的书,除了它原来的原主人有阅读翻动过的折痕外,书的外皮并没有任何的损毁,李浩发现摊子上面摆放的书籍,大多数都是一些名著之类的书籍,看的出来它们原来的主人应该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李浩蹲在地上,随手翻了翻,并没有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书,正打算离开的时候,突然发现在一个角落里面有一本不是文学的书籍。

他好奇的拿起来看了一下,顿时来了兴趣,这本书竟然是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是一本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出版的书,李浩一直都在寻找它,想不到,今天竟然让他在这个旧书摊里面发现了它的踪影。

《在路上》这本书的内容,描述的是两个年轻人不断疯狂的穿行美洲;他们用搭车、自驾、走路的方式不用抑制的无目的地旅行。这本书在当年出版后,《纽约时报》曾经刊登过书评,在书评里这样描述道:“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性事件。”

《在路上》这本书让无数的年轻人,拿起了简单的行囊上路,开始了一代又一代人没有目的地的旅途,他们害怕镜子中的自我,最终丢失在物质洪流里,或仅仅是表演着,为寻找自我所作的逃离。去哪里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做出反抗现实的姿态来……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尽管几乎不是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但它却具有相当迷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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