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玄雷宗宗主和丹极宗宗主都无奈了,阎罗盟要不要那么傻。
他带着十多个皇阶杀手,几十个王阶杀手,就想在慕家主大开杀戒,开什么玩笑啊!
他们慕家可是有近百个皇阶,随便动手秒杀他们。
不过这是他们表现的时候了,玄雷宗宗主和丹极宗宗主道:“动手,保护慕家主!”
其他的人也觉得这两大宗主是不是脑袋出问题了,听说慕家主坑他们坑的很惨啊!如今慕家这种情况,他们不落井下石就好了,竟然还拔刀相助!
这太不正常了!
罗鬼也暴怒道:“你们两个老家伙,到底是什么意思?”
当然有这些人帮助还是不够的,毕竟慕家还有一些实力不强的人,必须在短时间内秒杀他们。
慕千汐打算让暗影出动,即使如今这种情况,暴露慕家所有实力不合适,可是也逼不得已了。
就在慕千汐准备下令让隐藏在暗中的慕家暗影出动的时候,一个魅惑的声音传了出来,“小美人儿,我来迟了,你不会怪罪我吧!”
“嘭!”此时阎罗盟的蒙住被慕无双给拍了出去,五脏六腑都遭受到了重创。
慕无双的等级跟他相当,可是却没有想到他对上同阶,竟然能够轻轻松松的灭之。
而那一个魅惑的声音一出,带着恐怖的威压。那一些要动手的杀手,像是变成了雕像一般,不能动弹。
“美人儿的生日宴会上,自然是不能见血的,你们这些没有礼貌的家伙,还是别在这里碍眼了。”
突然间,一道道恐怖的力量,把他们给包裹了起来,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彻底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没有任何还手之力,一滴血都没有留下,就被这样给解决了。
上百个精英杀手啊!对方好像连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竟然全部消失了。
什么时候,紫月国又多了一个比夜王殿下一样可怕的男人。
阎罗盟盟主罗鬼此时浑身颤抖。“你……你到底是什么人?你……”
声音刚至,就把人给灭掉了,那一道绿色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当众人看到他的模样,震惊的把眼珠子都给瞪出来了,这个男人拥有一种让人神魂颠倒,堕落的妖娆美丽。
这是一个用言语都无法形容的妖孽男子,生来便是来蛊惑世人的。
危险,一个嫉妒危险的男人。
慕无双挡在了慕千汐的面前,冷声道:“阁下到底是何人?”
紫月国出现了一个夜王,已经非常离奇了,如今又出现了一个不属于这个低等位面的妖孽男人。
紫幽笑道:“慕三爷不必紧张,我只是来给小美人儿送礼物的。”
这小美人儿,总有一天会成为他们的女主人,如今必须好好讨好,占领先机,以后自然好处不少了。
紫幽一挥手,突然间面前摆上了几个寒冰制成的箱子,他的手轻轻的一抬,箱子全部都被打开。
“为了给小美人儿准备礼物,我这双腿都跑断了,总算找到了这些灵药,希望小美人儿能够喜欢。”
“嘶!”
重启1991 在夫妻综艺自曝离婚后 穿成校园文女配的单亲妈 球也拦不成 重生回到离婚前一天[天灾] 师尊总想当我爹 种田也能拯救世界[全息] 快穿:神女她不想谈恋爱 腹黑总裁的狂野情人 我的红颜大小姐 绫辻的人偶养成手册 新婚夜,植物人大佬被亲醒了 黑心莲追夫记 [综英美]攻略超英后我成了反派 乌鸦也会说情话 铠甲:这个帝皇侠不按套路出牌 不会真有人觉得我是沙雕吧 邪王嗜宠:鬼医狂妃凰九夜慕千汐 陆惊语薄司寒 我家军师弱柳扶风
苏茹雪前世错爱萧锐泽,致使自己在产子的那天被冤枉造反,随后满门抄斩,连刚出生的孩子也一同死去。她因死后怨气凝结,重回人间变成苏家嫡女,却没有前世哥哥姐姐姐相帮,独自一人复仇。她被接回是因为代替妹妹嫁给那快要病死的六皇子,避无可避之下她选择答应。新婚之夜,她遇到了第一晚威胁她的男子,眼里满是惊讶怎么是你?你溜进来抢亲不成?萧景辰一把抬起她的下巴,也不是不可以。新婚小娇妻竟不认识自己的夫君,这场好戏有得演!...
最终智能一款生产于公元009年的戒指型智能生物电脑,穿越时空砸在了杜承的头上,强大的智能程序让杜承接触到了未来千年内的高科技知识。商业工业科技,杜承无不遥遥领先,发展未来高科技,更是让杜承立于不败之地。从一个被赶出家门的私生子,到经济霸主,成就商业帝国,杜承的未来,是一条最终枭雄之路。如果您喜欢最终智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杨凡得到上古医术传承,下山后悬壶济俗世银针渡众生,医者仁心,从此纵横都市,逍遥自在,绝美校花娇俏萝莉冰山御姐,且看他如何花丛称王!...
车祸重生之后,景瑜发现她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从小白菜变成了富贵花。平时桀骜不羁最看不起她的影帝小叔子主动讨好她,还经常帮他哥哥把景瑜的桃花挡掉。以前最讨厌她的婆婆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般对待,逢人就要把景瑜拿出来夸一夸。至于那些莲花与绿茶,呵我跪求你们来虐我!好像还忘了点什么哦,那个让景瑜几乎想不起来的老公变成了二十四孝老公,不仅时时刻刻想黏在景瑜身边,还逮着机会就要公开表达对老婆的爱意。景瑜滚蛋吧!说好的隐婚呢?...
...
主角赵凡余小艾真正的富豪,从不炫耀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金钱,女人,权利。只有土豪才会用钱武装自己,并且大张旗鼓的炫耀。一个近乎现实的梦境,让赵凡重生了,人活一世,要么碌碌无为,要么轰轰烈烈,梦醒后,他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