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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全五卷)(..)”!
在某些场合——虽然不多,却依旧存在——琼恩·雪诺会暗自庆幸自己是个私生子。当他拿起传来的酒壶,把自己刚喝干的杯子斟满时,他惊觉现在就是这样的场合。
他返身坐回长凳,和青年侍从们坐在一起,啜饮杯中佳酿。满口夏日红酒甜美的水果香气,牵起他嘴角的一丝微笑。
临冬城的大厅里热气蒸腾,四溢着烤肉和刚出炉的面包所散发的香味。大厅的灰石墙上挂满了各家旗帜,白色是史塔克家族的冰原奔狼,金色是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绯红是兰尼斯特家族的怒吼雄狮。大厅里有位歌手正拨弄竖琴,高唱歌谣,然而在炉火熊熊、蜡碟碰撞和酩酊交谈的喧嚣覆盖下,坐在长厅末端的他根本听不清楚。
为国王接风洗尘而举办的欢迎晚宴,已经进行了整整四个钟头。琼恩的兄弟姐妹和他隔着整个大厅,他们和王子公主们坐在一起,只比史塔克公爵夫妇和国王王后所处的高台低一席。每逢这种特殊场合,他的公爵父亲总会特许每个孩子喝一杯葡萄酒,但不准再多。反倒是像他这样与随从仆役们在一块儿,没人会管他喝多少。
他发现自己的酒量原来和成人差不多,在身旁这群兴高采烈的年轻人怂恿下,喝干一杯,他们就怂恿他再来一杯。琼恩很乐意与他们为伍,津津有味地听他们彼此吹嘘战争、打猎和偷情的故事。他相信这群伙伴绝对比王子公主们有趣。先前当访客们从大门口鱼贯而入时,他已经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队伍正好从他座位前方不远处经过,他便好好地瞧了个清楚。
他的公爵父亲护送王后走在前面,她正如传闻中那么美丽,镶满宝石的头冠衬着她金色的长发,闪闪发亮,其上镶嵌的翡翠和她璀璨明亮的碧眼搭配得完美无瑕。父亲搀扶她步上高台,引她到席位坐下,然而她自始至终都没正眼瞧他一下。琼恩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还是看得出王后的笑容只是表面功夫。
接着是国王本人,他挽着史塔克夫人的手走了进来。琼恩见到国王,只觉大失所望。父亲常说起那个天下无双的勇士劳勃·拜拉席恩,三叉戟河的恶魔,全国最骁勇善战的武士,在王公贵族间卓然不群。可在琼恩眼里,他不过是个红脸长须,汗流浃背的胖子,走起路来一副沉溺杯中物的模样。
在他之后进来的是孩子们,小瑞肯走在第一,很努力地要装出三岁小孩所能表现出来的庄严姿态。他走到琼恩面前时还停下来打招呼,琼恩只得催促他快走。罗柏紧跟在后,他穿着象征史塔克家族色彩的灰绒白边羊毛衣,挽着弥赛菈公主的手。她还是个小女孩,年纪不满八岁,珠光宝气的发网内,一头金色卷发有如瀑布般流泻直下。他们经过时,琼恩注意到她看着罗柏时的羞赧微笑。他的结论是这女孩八成挺无趣。不过罗柏根本就没发现她有多蠢,他自己也看着她,笑得像个傻子。
接着他的两个异母妹妹护送王子们进来了,艾莉亚和胖嘟嘟的托曼王子走在一块儿,他白金色的长发比她的头发还要长。大她两岁的珊莎则陪着王太子乔佛里·拜拉席恩。乔佛里今年十二岁,年纪比琼恩和罗柏都小,长得却比两人都要高,琼恩想到这就不痛快。乔佛里王子有妹妹的长发和母亲的深邃碧眼,金色的发卷盖过金色宽领带和高贵的天鹅绒衣领,珊莎走在他身旁,容光焕发。不过琼恩可一点也不喜欢乔佛里那副嘴唇上噘,对临冬城大厅轻蔑鄙夷的神态。
他对走在王太子后面的这一对比较感兴趣:他们是王后的兄弟,都是凯岩城兰尼斯特家的人。任何人都不会把谁是“雄狮”,谁又是“小恶魔”给弄混的。詹姆·兰尼斯特爵士是瑟曦王后的孪生手足,生得高大英挺,金发飘扬,有着闪亮的碧眼和利如刀锋的笑容。他穿着大红丝质长衫、漆黑高筒靴和黑缎长披风,上衣的前胸用金线绣了只兰尼斯特家怒吼不驯的雄狮。人们称他“兰尼斯特雄狮”,又在背后窃窃私语“弑君者”这个名号。
琼恩发觉自己几乎无法将视线自他身上抽离。这才是王者应有的风范,詹姆走过面前时,他如此暗想。
接着他望向詹姆的兄弟,此人正摇摇摆摆、半躲藏地走在哥哥身边。提利昂·兰尼斯特是泰温公爵年纪最小,也最丑陋的孩子。诸神赐予瑟曦和詹姆的一切优点,一样都没留给提利昂。他是个身高只有哥哥一半的侏儒,鼓动着畸形的双腿努力想跟上哥哥的脚步。他的头大得不合比例,鼓胀额头下是一张扭曲的怪脸,双眼一碧一黑,从满头长直金发下面向外窥视。他头发的颜色几乎金亮成白。琼恩饶富兴味地看着他打面前经过。
达官贵胄中最后进来的是他叔叔,守夜人部队的班扬·史塔克,以及父亲年轻的养子席恩·葛雷乔伊。班扬经过时对他露出温和的微笑,席恩则对他完全视若无睹,不过这也不是一两天的事情了。等贵宾全部就座之后,大家彼此举杯祝福,互致贺词,然后晚宴便正式开始。
琼恩从那时起就在喝酒,到现在还没停下。
长桌下有东西摩擦他的脚,低头只见一对红眼睛盯着他望。“肚子又饿了?”他问。餐桌中间还有半只蜜汁烤鸡,琼恩伸手撕下一只鸡腿,突然心生一计,用餐刀把整只鸡的肉切割下来,然后让剩余的鸡骨从自己双腿间滑到地上。“白灵”野蛮却安静地撕咬起骨头。他的兄妹们都不准带狼进宴会厅,唯有琼恩所处的大厅尾端,狗多得数不清,自然也没人管他的小狼。他告诉自己这也算专有的好福气。
他的眼睛突然一阵刺痛,他粗鲁地揉揉,咒骂着熏烟。他又喝了一大口葡萄酒,然后看着白灵吞噬了整只鸡。
狗们在餐桌间来回走动,跟着女侍四处逡巡。其中有一只长着大大的黄眼睛的黑色混血母狗闻到了鸡肉香味,便停下脚步,低身挤过长椅想要分一杯羹。琼恩冷眼旁观双方对峙,只见那母狗喉头发出低吼,慢慢靠近。白灵则沉默地抬头,用那双血红的眼睛冷冷瞪视对方。母狗发出一声愤怒的挑衅,她的身躯是小冰原狼的三倍,但白灵动也不动,只霸占住自己的食物,张开嘴巴,露出尖牙。母狗见状,又吠了一声,最后决定这场架还是不打为妙。于是它转身溜走,离去前还不忘傲慢地吠了一声以维持自尊。白灵继续低头猛嚼。
琼恩得意地笑着,探手到桌底摸摸小狼一身蓬松的白绒毛。小狼抬起头望他,温柔地咬了他的手一口,然后又低头大快朵颐。
“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冰原狼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身旁问。
琼恩开心地抬头,班叔叔把手放在他头上,拨弄着他的头发,就好像他刚才拨弄白灵身上的毛一样。“对,”他回答,“它叫白灵。”
一名正说着低级故事的侍从停下来,挪出位置给公爵的弟弟坐。班扬·史塔克跨坐上长凳,从琼恩手里接过酒杯。“夏日红,”他尝了一口后缓缓地说,“没有东西比得上这酒甜美。琼恩,你今晚喝了几杯?”
琼恩笑而不答。
班扬·史塔克笑道:“果不出我所料。呵呵,算了,记得我第一次喝得酩酊大醉时,年纪比你还小。”他从旁边木餐盘里拣起一颗滴着棕色肉汁的烤洋葱,一口咬将下去,发出松脆的喀嚓声响。
叔叔容貌锐利,瘦削有如危岩嶙峋,但他灰蓝色的眼睛里永远带着笑意。他和所有守夜人一样一袭黑衣,今晚他身着厚实的天鹅绒长衫,脚踏皮革高筒靴,腰系宽边皮带和镀银扣环,脖间还戴了串沉甸甸的银项链。班扬一边吃洋葱,一边兴味盎然地看着白灵。“很安静的一只狼。”他做出结论。
“它和其他几只很不一样,”琼恩说,“从来都一声不吭,所以我才叫它白灵。这也是因为它的毛色,其他几只狼毛色都很深,不是灰就是黑。”
“长城外也有冰原狼,我们外出巡逻时经常听到它们的嚎叫。”班扬·史塔克意味深长地看着琼恩,“你平日不是都和你弟弟他们同桌吃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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