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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海格的小木屋,坐在客厅里。
海格的小木屋真是名副其实的小木屋,所有结构都是木制的,除了钉子。这是从禁林外围砍伐出来的木头质地坚硬,切面油亮,纹理清晰,是上好的木质。迈克不知道这是什么木头,也许也算是魔法植物的一种。
木质呈橙黄色,这是让人心里温暖的颜色。这样一来,即使小木屋中只有些油灯蜡烛之类的照明,也会让人觉得温暖而亮堂。
不过这个特殊效果现在并不能体现出来,毕竟现在只是白天。但至少本来就被生得很旺的火炉里,火焰跳着更加欢悦的舞蹈。
桌椅也都是这种木材制成,坚硬,沉重,厚实,不算很冷,但主要是硬,坐着硌屁股。
12月底温度已经很低了,而且是北半球一年中温度最低的时候。迈克一行人在从学校走到这里的路上,冻得浑身发抖,现在坐在这里,享受着海格屋子里燃烧木柴的火炉的光和热,喝着粗疏却淳朴的茶,还有乳脂软糖可以嚼,迈克觉得有些洋洋。
“原来海格的屋子里这么舒服,怪不得三人组天天跑到这里来。”他想着,手里还抱着海格自己制造的大木杯子,粗茶叶在水里翻滚着,氤氲着黄绿色味道的雾气。
是啊,雾气都好像有了味道,味道都好像有了颜色。
在桌上的杯子,茶壶和放岩皮饼的篮子之间昂首阔步走来走去,不时打个嗝,从喉咙里挤出一道火苗的,那个黑玉色的东西,就是海格刚孵化出来没多久的挪威脊背龙,诺伯。
“真是可爱的小家伙,对吧?真是个活跃的小男生。”海格和迈克他们说,视线却一点没有离开桌上徘徊蹒跚,自鸣得意的小龙。海格的眼神里流露出来的,不知道是父爱还是母爱。
“不愧是霍格沃茨第一大德鲁伊啊。”迈克心里想着。不管是和什么样的动物,海格总能顺利交流,这和德鲁伊有些像。可惜他不能变成猎豹,巨熊,生命之树或者鹰。
“可爱?”罗恩看着桌上这个满身鳞片凸出,说的不好听,像被扔进油锅里的没刮干净的鱼的生物,一点没觉得它哪里可爱了。于是他吐出这个反问句。鉴于罗恩以往的表现,他没有直接反驳海格的观点,直言不讳“长得可真丑”什么的,迈克真觉得他是进步了。
有可能只是碍于海格的面子。但对罗恩这种人来说,能顾及别人的面子,倒也算是一种进步。
罗恩好像一直不喜欢各种小动物。或者更准确的说,对小动物无爱。对于他自己的那只耗子,他显然说不上有多喜欢的;赫敏的克鲁克山,他也一直不喜欢。他倒是很喜欢猫头鹰,尤其是后来小天狼星送给他的那只。但迈克觉得那只是出于一种可笑的虚荣。
毕竟还tooyoung。
迈克超喜欢小动物,在他还叫陈致远的时候,就养过一条狗。陈致远刚出生的时候,家里就有一条哈士奇,陈致远11岁的时候,哈士奇年龄大了,与世长辞。
但是作为一条公哈士奇,唯一一次配种经历竟然配上了。公狗的主人,按惯例可以从母狗生的小狗中拿走一条。这就是陈致远穿越之前家里养的那条。它是圣诞节出生的,到现在已有九岁了。它叫诺克斯,这就是为什么迈克的猫头鹰也被起名为诺克斯。
陈致远或者迈克,都比较喜欢跟热爱动物的人交朋友。比如当初的两个室友,咸鱼家里养了1滩猫(正确量词),胖子家里养了六条柯基犬。
“她——他真的很可爱。”迈克由衷的赞叹。只有一点不舒服的,就是他明明知道眼前这条挪威脊背龙其实是雌性,但由于他不能表现的太未卜先知,只好顺着海格的话说他是雄性。迈克心里产生一种“眼前这条龙是男装萌妹子”的怪异感受。
迈克从碟子里拈起几块肉,平摊着放在手掌心,伸到诺伯跟前喂他,就像喂马一样。诺伯的嘴基本就像是鸟的喙,吃东西一啄一啄的。这是因为他还小,等长成大龙,吃东西就是大口大口的撕咬。
诺伯很优雅,没有急吼吼的把迈克手里的肉抢过来大咬大嚼,然后噎在嗓子里。他优雅的叼起一块肉,用爪子按住,慢条斯理着。
“他真是个绅士。”迈克评论,同时用手指挠着诺伯的下巴,好像在挠一只猫。
“那当然!”海格听到迈克的评论,语气里洋溢着自豪。“诺伯可是天生的绅士!”
听起来完全就像一个父亲,为儿子考上了北大而骄傲。
迈克隐约记得,据说龙的下巴上有一块逆鳞,碰不得摸不得。他挠着诺伯的下巴,好像完全没有这回事。不知道是因为这个传说是假的,还是只适用于中国的龙?
诺伯从嗓子里发出咕噜的叫声,表示开心,顺便从消化道里挤出几口火来。
在迈克和海格聊着诺伯的时候,赫敏不知道从哪里翻出了上次带来的书。“海格的小木屋里总是很暖和又很舒服,在大部分情况下,比图书馆更加适合阅读。”她上次跟迈克讲过。迈克瞥了一眼,发现她读的是《包法利夫人》。一本麻瓜的文学名著。
罗恩和哈里在研究海格小木屋里的陈设。海格肯定不是那种善于打理家务的人,他的木屋里永远是乱糟糟的,而且每次来的时候都会和上次不一样。因此不管是哪一次,到海格这里来,只要在他的屋子里到处翻翻,肯定会找到有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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