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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克斯以亲王的身份给猎人总部发送了消息。
没有质问,没有请求,只是一句通知的话,“在猎人协会等着本王的大驾!”
中二的话语倒是把作为亲王的尊严展示地淋漓尽致。
信息时代的书信方式自然是依靠手机,来到了人类社会,艾德克斯自然也是入乡随俗了。
收到艾德克斯消息的会长,露出了一抹阴森的笑容,大鱼上钩了,可以收网了。
现在的会长亦是当年的会长,本·琼斯。
人类自然是不可能活这么久的,他早已经不是人类了,还记得那滴凯撒亲王的心头血吗?
本·琼斯在亲王死之前吸食了那滴血液,一般人吸收这蕴含了能量巨大的血液自然是会爆体而亡,而他是当年实力顶尖的血猎,侥幸承受住了这股强大的能力。
但还没等他开始吸收这股力量,血族始祖和艾德克斯就打上了门,没有办法,他只能求和,与二人签订协议。
那股能量太过巨大,直到近日他才吸收完毕。那个强悍的女人还在沉睡,这不就是他报复血族的好时机嘛!
他!即将要成为人类的王了!
“给我把那几具尸体运到停尸间去,要有客人来看他们了。”本·琼斯笑了,嘴角微微裂开,弧度不上不下,眼中带着深深的恶意,令人心惊。
艾德克斯直觉干尸一定在本·琼斯那里,就从这几次和他打交道中可以看出,这个人城府极深,把他们从血族营地引到H市再是A市,现在又要让他们去到猎人总部,阴谋都快要明晃晃地摆到他们面前了。
本·琼斯就是利用他对于这个协议的重视来,料定他明明知道这是一个陷阱却还是会往里跳。
是啊,在他知道干尸这件事的时候,他不是没有怀疑过,但既然是始祖大人所签订的条约,拼了命他也会维护好的。
听说他们要去总部,爱丽丝主动请缨要为他们带路,这么多天的相处下来,对于爱丽丝的为人,宋倾时还是相信的。
虽然她的身上还有疑点,但只要他们不吸食她的血液,问题也不是很大。
有一个熟悉的人带路,花在路上的时间自然是少了许多,看着出租车远去的背影,二人也是换回了血族的装扮。
哥特风的小洋装搭配着一双黑色的小高跟,蕾丝的帽子遮住了宋倾时的脸,这副伪装自然是做给本·琼斯看的,如果他不仔细看,应该是认不出,面前的女人是陷入沉睡的血族始祖的。
相比较宋倾时的低调,艾德克斯就张扬了许多,头发梳成了大背头,一股大佬的气息扑面而来。
衣服还是标准的燕尾服,配上牛津鞋和一顶绅士帽,最后在加上一根拐杖,标准的英伦绅士,欧洲贵族。
爱丽丝作为血仆,穿着自然就朴素了许多,只是一件普通的中世纪洛丽塔洋装,头发也是梳成了欧式波浪卷。
三人的装扮像是来自中世纪的贵族,与猎人协会这巴洛克时期的风格自然是格格不入。
没等爱丽丝上前敲门,门就开了。
本·琼斯的穿着更是典型的巴洛克风格,极尽的奢华,上身是花边长外套搭配花纹内衬,外套从上到下是密密麻麻的排口,只扣上面的几个露出内衬的花纹。
下身是到膝盖的灯笼裤搭配紧身长袜。
鞋子的选择也是极其讲究,方头高鞋跟的靴子搭配上昂贵的皮革、绸缎。
这身装扮宋倾时能说的也就只有一个字,俗,俗不可耐。
“真不愧是琼斯会长,这么多年也没赶上什么潮流。”这句话明里暗里都在说本·琼斯土。
知我者,艾德克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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