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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问道:“张启路的尸体是在什么地方被发现的?”
“在一个山沟沟里。”
“山沟里?”张芷晴惊讶的重复道,“沈万年专门跑到那么远的地方去抛尸?”
“不然呢?丢在闹市区的大街上?”宋宁不紧不慢的说道,“找到那个行李箱可费了番功夫。那处山谷人迹罕至,方圆十里一户人家都没有,偏僻得很。”
张芷晴嘀咕道:“也不知道沈万年是怎么找到这种地方的。”
“是他开着车随便找,哪里人烟少就往哪里跑。”
“话说这人是真够狠的啊,一言不合就杀人。”
“这话没错,张启路就是这么死在他手里的。黄粱,和你猜测的差不多,张启路为了阻止沈万年偷东西,和他起了争执。张启路可能也没想到这人竟然真的会下狠手吧。沈万年一上来就抡起地上的木棍打了张启路的头一下,直接就开了瓢。你也知道,上了年纪,人的抗打击能力会直线下降,更何况是后脑了,张启路哼都没哼一声,当场死亡。”
张芷晴表情厌恶的说:“上来就直奔要害?这人也太畜生了吧...”
“在沈万年原本的计划中,他也没打算杀人,只不过这人下手没轻没重,仅一下就打得张启路一命呜呼。杀人之后,沈万年第一反应是逃跑,不过跑出去没多久,他就意识到必须把现场处理干净,又会返回到那间门市房内,把痕迹通通毁坏,然后他把尸体装进一个编织袋里,扛着张启路的尸体逃离。他是连夜开车去把张启路的尸体处理掉,抛尸野外。黄粱,你的推理差不多还原了真相。”
黄粱点点头。
“抛尸后,沈万年去见了刘猛的房东。据沈万年自己交代,他原本就计划要与房东见一面,因为在意外杀死张启路前,沈万年就已经把刘猛给囚禁在那间出租屋内了。”
“是吗?”黄粱挑起双眉问道。
宋宁露出一丝得意的表情:“从这里开始,你的推理和实际情况就存在出入了,黄粱,你还是把沈万年想简单了,他这人相当狠毒。在去那间门市房偷东西之前,他就已经限制了刘猛的行动,将其囚禁起来。原因是因为刘猛始终不肯把那本古书的具体位置告诉沈万年。
“根据沈万年自己交代,是他和刘猛在一次喝酒的时候,喝得酩酊大醉的刘猛不小心说漏了嘴,把门市房有隐藏隔间的秘密告诉了沈万年,其实就是酒后吹牛,刘猛说他知道一个隐藏的隔间,那里边说不定有值钱的宝物。
“不过即便喝醉酒,刘猛也没有完全糊涂,他并没有把隐藏隔间的具体位置告知沈万年。并且在醒酒之后,刘猛矢口否认自己知道什么秘密。沈万年迫于无奈,只能去那间门市房内寻找,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在实际动手的一个月前,在那间门市房内当装修工。”
“原来是这样。”黄粱点点头,“解释得通了,如果只是动手前的踩点的话,用不了一个月的时间。”
“对,只不过找了整整一个月,沈万年还是一无所获。气急败坏的他选择最简单暴力的解决方法,他找到刘猛,打算强行从他口中问出秘密。刘猛也是混不吝的性格,咬死口不送最,就是不肯把秘密隔间的具体位置说出来,他可能是没料到沈万年真的会狗急跳墙,下死手。还记得刘猛尸体上的道道刀痕吗?”
黄粱点头回答:“当然,正是因为那些刀痕的存在,才能确定施暴者是左撇子,这一点对我的推理至关重要。”
“刘猛不肯开口,沈万年就亮了刀子。挨了几刀之后,被吓破胆的刘猛立刻乖乖的把隐藏隔间的地点说出来,这才引出了之后发生的事情。当天晚上,迫不及待的沈万年趁着夜色,装扮成刘猛的样子,去那间出租屋内打算把隐藏隔间中的宝贝找出来。
“在将近一个月的打工时间里,他早就摸清了晚上在门市房内打更守夜的张启路的信工规律,沈万年知道在后半夜一两点的时候,张启路会离开那栋门市房,去隔壁街道吃宵夜。
“慧寿街的隔壁街道上有一间彻夜营业的小餐馆。沈万年看到张启路一如既往的在凌晨离开门市房,他立刻开展行动。门市房大门的钥匙他事先就配好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吃完夜宵回来的张启路根本就不会发觉有人出入过自己打更看守的地方。”
听的津津有味的张芷晴忍不住插话道:“唯一不变的真理就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意外一定会找上门来。”
“没错,沈万年的计划虽然称不上天衣无缝,也算是万无一失。只不过有一点他没有预料到,隔壁街道的那间小餐馆当晚歇业了,根本没开张,原因也很简单,店主夫妇送孩子去外地上大学。”
黄粱瞪大眼睛问道:“送孩子去外地念大学?这么巧的吗?”
“找谁说理去。总之没有吃到夜宵的张启路只能提前返回,正好把沈万年堵在房间里。之后沈万年就是失手杀人了,没什么好说的。”
“原来如此。”黄粱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原来沈万年他原本就打算杀害刘猛。”
“沈万年这个人狠就狠在遇事果断、下手狠毒,他清楚即便自己拿到了东西,刘猛也不会轻易放过他,而且刘猛有可能去报警,毕竟他给了刘猛几刀,虽然不致命,但也犯了法。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来个痛快的。”
张芷晴说:“他是痛快了,他就不想着杀人的罪过有多大吗?”
“沈万年别就对刘猛始终不肯说实话感到极端恼怒,失手杀死张启路后,他心中的犹豫就荡然无存了,都到了这幅田地,索性就彻底放飞自我吧,把刘猛也弄死,一了百了。沈万年盘算刘猛没什么直系亲属,只要制造些许假象的话,就能敷衍过去。只不过最后他弄巧成拙,非但没有把刘猛的尸体处理好,反而暴露了自己。”
张芷晴咬牙切齿的说道:“这个人还真是蠢,又蠢又坏!为了一本书就杀了两个人,还搭上了黄粱的肩膀,这值得吗?”
“当然不值得。”宋宁苦笑着摇摇头,“那本旧书的确有一定价值,但市场价格也就几万块左右,并不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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