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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后来换到地铁了呢?”
“因为天气的缘故吧。”王长友回答,“从深秋开始,人们衣服都穿得厚,里三层外三层,不好下手。我一般不跟着上公交车,上车了不好脱身。”
“可坐地铁的乘客也同样会穿厚实的外套吧。”
“地铁车厢内有空调暖气,很多人即便不把外套脱下来,也都会敞开怀,这就给了我可乘之机。这些人大都想着把贵重物品揣在内衣兜里就安然无事了,可他们又不好好拉上拉链,我只需要凑过去,等待乘客上下车的时机,就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掏出财物。”
“这都是你自己琢磨出来的小巧思吗?”黄粱饶有兴趣的问。
“算是吧,你总得活着。”王长友语气平淡的说,“你也提到过,偷窃这件事本身就很上瘾,我快被抓住的那段时间,其实已经不是为了钱偷窃了。”
“那是为了什么?”
“挑战自己。”
“挑战自己?”黄粱惊讶的问。
似乎很满意黄粱的反应,王长友的嘴角浮现出一丝轻蔑的冷笑,“对,挑战自己。人活着总得给自己找点乐子。我这人没什么爱好,自从开始偷东西后,我就开始给自己设定挑战目标,比如说今天只偷穿皮夹克的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这个...我还真是头一次听说。”
王长友说:“不然就太无聊了,我其实不算是真正的偷窃,我从来不偷别人的钱,都是他们主动给我钱。”
“啊?您这话是什么意思,我听不太懂。”
“我是会把某个人的钱包拿到手上,可我通常不会动里面的现金,主要是也没多少现金,现在的人出门都不带着钞票。”
“确实是。”黄粱下意识的拍了拍自己揣在外衣口袋内的钱包,那里面只有可怜巴巴的几张纸币,剩下的全都是银行卡和证件。
“我拿到钱包,然后隔几个小时给失主打去电话,大部分人都会对我一阵感激涕零,奉上一份多则上千、少则几百的感谢费。”
“哈哈,原来是这样。”黄粱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你独创的‘商业模式’啊,还挺有趣的。”
王长友淡然的一笑:“也会碰到口出不逊或是毫无社会经验的人,我倒是无所谓,反正去补证件的人又不是我。运气好的话,我一天能得手两三次,加起来就能有千八百块的收入。而我之前打工卖力气的时候,累死累活一个月也才四千出头。”
“这个...是一本万利啊。”
“对,不过我早有预感,我肯定会被人抓住,做贼的难免会有这么一天。说不来你可能不信,我很感激那个抓着我的老头子。是他让我解脱了。”王长友说。
“啊?感激?”黄粱脸上的惊讶不是装出来的,没有一丝技巧,全是情感,“你竟然感谢那个把你亲手送进监狱的人?”
“当然。”
“你不是应该——应该...”
“记恨他?”王长友笑了笑,“一开始确实是,就是那个老头子让我体会到了无法形容的屈辱感,我被人关起来,完全失去了自尊。我一度恨那人恨到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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