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两位宗主的神色也不好看了,变成了嘲讽与厌恶。
南阳子异常痛苦:“我玄妙观已被灭门,仅我师兄弟二人逃出,此事我也不知是不是与茅山有关,但那青龙赤血阵,和玄阴红炉大阵,确实是只有茅山才有的大阵法,武抱一也自称是茅山人,我无意与各位为敌,只是想要求证一些此人事迹而已.....”
“打住。”
十宗主冷漠道:“全真灭门,与我上清何干?你自去找全真道的其他门派,帮你报复此仇!”
“我能告诉你,此事与我上茅山三十六宗无关,便真要与我茅山有干系,那也怕是下茅山七十二门做的孽事吧,你们自己修为不精,被人灭门,能怪谁呢?是天地不公,还是妖邪太强?”
南阳子急切道:“贫道技不如妖邪,自然无话可说,可惜我满门弟子死的干净,祖师尸身还被妖邪窃用,贫道只是,贫道只是......”
“诶,贫道,无话可说了,二位宗主,说得有理。”
南阳子不知该如何接话,只是心中一阵酸楚,衰落的门户没有资格要求强势的门户为自己大开方便之门,而茅山两位宗主也道:
“南阳子,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们与你既无恩也无仇,纵然退一万步,这武抱一真的由天仙坠入鬼道,还灭了你满门,他虽是我祖师,却也几百年前的人了,又不是我茅山当世弟子动的手。”
“好了,此事我们知道了,如果真遇到这人,我们会让把他抓回来的,茅山的人也只能茅山来处理,至于你们所谓的阴府放鬼炼形,行杀生灭门之事,简直无稽之谈,上世以来,地府不过一法界而已。”
“定是什么邪门宗派给你们搞的事情。”
三位宗主中,八宗主还不高兴:“此间事了,你们也可以走了吧!你这家伙,把我的神灯还给我!”
他想到什么,把姬象的令牌丢过去,然后讨要神灯。
而姬象接过令牌,却没有走的意思:
“南阳子没有资格调查这件事情,可以理解。”
“那我如果代表大明朝廷来调查这件事情,不知茅山可否赏脸?”
三位宗主的脸色阴沉下来了。
姬象也叹口气:
“我本不想对你们这样的。”
“请三位跑个腿,麻烦麻烦,去叫那位纯阳高手出来谈一谈。”
十五宗主终于忍不住冷笑起来:“你以为你是谁,这道录司主,哪怕你是真的,在茅山可不好使....”
一,二,三。
嗡嗡嗡!
三道神剑凌空出现,三位宗主的肉身顷刻消解于无形!
轰!只见到三尊元神冲体而去,此时真是骇然不已,刚想说什么,他们看到姬象伸出手掌,缓缓作势欲握,这一行为让他们感觉到极大危险,当场二话不说,直接转身遁向茅山地界之中!
南阳子与落魄仙都惊住,南阳子不解道:“刚刚,刚刚发生什么事情了?”
落魄仙则是大惊:“就是这个,这就是一下子毁了我肉身的法术!这到底是什么?”
姬象语气毫无波澜:
“没什么。”
“忘了和你们说了,我不是先天重修。”
“我乃飞升下界。”
read3();
重生蟠桃,被猴子偷听心声 王妃是个大魔头 海贼之异世剑仙 独家宠爱 偏执深情 黎明斩妖人 武圣从强化开始 这人修炼太恐怖 极品狂少 我在艾泽拉斯玩游戏 万般宠爱 修仙从游戏里遇到猴子开始 巨星从选秀凑人头开始 天龙:武侠世界的修仙者 我在海贼镇守推进城一百年 深海流窜日记[异世] 狩猎,然后吃 我在除怨司当刑部尚书 你是心上一颗糖 她是男主白月光
大荒世界是一个召唤世界,强大的召唤师,拥有召唤之门,可以收服各种妖兽鬼怪法宝,乃至英雄神祗,纳入召唤之门中,成为召唤物,战斗之时,非但能让召唤物为自身作战,甚至可以将召唤物的力量,传递到自己身上,赋予自身,让自身拥有全部召唤物叠加起来的力量。穿越一百多年后,叶洛在抢夺一件至宝级召唤之门时,血溅至宝,含恨而亡,没想到却被召唤之门带回到一百年前。那一年,他还是个身怀无尽荣耀的皇子,帝国在他的带领下蒸蒸日上,尚未引起大海彼端,一个巨型王朝的注意,继而分崩离析。那一年,未来凶威盖世的龙之神女,刚被逐出龙族,正躲在角落里默默舔舐伤口。那一年,未来大杀四方的神兵利器,依旧埋藏地下,等待有缘人前来发掘。那一年,未来大名鼎鼎,迷倒亿万生灵,却为他付出所有,最后惨烈牺牲的美少女英雄组合,尚还在他创办的英雄培训公司中,籍籍无名,怀疑自己是否能熬出头。...
白月光化身红玫瑰,重生后的她热情地让他甘之如饴。...
被誉为死神的唯一A级特工隐藏身份,在都市做起了小保镖。左怀清丽霸道女总裁,右抱妩媚性感的女老板!正在他滋润过着小日子的时候。一场有关国战的阴谋,也在慢慢逼近。是保护怀里的女人,还是脚下的土地,这是个挑战,也是个抉择...
吞噬火焰,使其成为修炼的催化剂。火焰淬身,直致踏上强者巅峰。噬火武道书友群215125842...
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席慕深会带着怀孕的方彤,逼我离婚,我惨败在方彤张狂的笑声中,从此,我走上了复仇之路...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