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春意面色如常,她当
了二十多年的现代人,虽然之前没谈过恋爱,但是当电灯泡的经历还是很丰富的,她觉得自己这样夸自己的恋人已经是十分的含蓄了。
沈春意接手了藏冬,苍子枫腾出了空,眼神落到秋浓身上,不禁皱了眉,“秋浓的脸色怎么还是这样苍白?药虽然停了,但是补品还是要吃着的!”
苍子樱闻言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那些花胶,听春意说是大风县送来的,只有那么一点,秋浓自己都不够吃,还得分给那个高洁一份!”
苍子樱说的花胶是端儿让人送来给沈春意补身体的,花胶富含丰富的蛋白质和胶质,对秋浓恢复身体很有好处,沈春意便拿出来让秋浓吃了。
可那天余晖突然来讨花胶,说想给高洁吃一些,花胶有多难得沈春意知道,便想拒绝,可秋浓却做主同意了。
“借着那点恩情在咱们家比主子还像主子,我这脾气也改了不少,可以看到她就忍不住气闷!”润夏也气鼓鼓的说道。
“高洁的药毕竟救了我的命,让她吃些也无妨,我慢慢养总能养回来!咱们快别说了,看着时辰,她也快来了,让她听见就不好了。”秋浓浅笑着说道。
沈春意怜惜的看着秋浓,温声道:“秋浓病了这一遭,脾气越发的和善了。”
“人善被人欺,越发的让人放不下心才是!”苍子枫皱着眉说道,想到自己不久后就要跟他们分开,不能再护着秋浓了,
苍子枫心里就一阵难过。
“小姐,高洁过来了。”清清进来了说道。
苍子樱扬声说了一句,“昨日春意穿了鸦青色的缠枝绣花刻丝袄,带了黄玉簪子,和素金手镯,你们瞧着,今日她定是差不多的装扮!”
苍子樱的话音儿刚落下,高洁就进来了,苍子樱一见她的装扮眼神就亮了,低声跟润夏说,“鸦青色的衣服,黄玉簪,再加一对儿素金镯子,你看我一样也没猜错吧!”
其实鸦青色是沈春意这个年龄的女子很少穿的颜色,它是黑而带有紫绿光的颜色,颜色太深,凸显不出少女的活泼感。
但是沈春意的衣服虽是鸦青色打底,但是上边用银线绣了大片大片的素心兰,所以是大气中又不失柔美,雅致中又有一点活泼,衬的沈春意高贵无二。
可是高洁这一身鸦青色的衣服上绣的是深红的梅花,深色配深色,就只剩老气了,高洁穿上她活像大了二十岁。
沈春意的黄玉簪子也是素心兰的造型,和身上的衣服搭配在一起很和谐,但是高洁身上穿的是冬天的梅花,但是头上戴的却是夏天的荷花,所以怎么看怎么违和。
沈春意只戴了一个细细的素金镯子,在那细白的手腕上,怎么看怎么好看。而高洁两个拇指粗的大镯子,只能让人看出有钱来了。
沈春意看着高洁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她跟自己这样暗暗地较劲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了。沈春意并
不在意她总是模仿她,可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照这样下去,高洁早晚有一天会迷失自己。
[rg]
娇俏皇妃 亿万大神超级甜 重生狂妻:夫人惊艳了全球 从精神病院穿越来的逻辑鬼才 农门秀色:山里汉子甜又野 神医娇妻飒爆了 龙影战王叶军浪苏红袖 神豪:系统让我捡垃圾 拳之霸者 宅男杀手又暖又撩 龙影战王 与妖贾 秦时之镇世武侯 这个苍生有毛病 攻略男配后我死了他哭了 才不是魔女 外戚之女 从笑傲江湖到大明国师 最豪赘婿陆枫纪雪雨 抗战之最强特种兵
作者枫林的经典小说仙武独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一曲长恨歌,唱尽人间聚离合一声痴情叹,诉尽红颜情难断一腔英雄血,洒尽九州魂已绝一柄青锋剑,执仗天下斩魔仙。修仙为尊,却是多情难舍,仗剑江湖,难断恩怨情仇。且看流云如何登上巅峰,仙武独尊!...
末世双系异能者叶晓希带着购物中心重生到六零日常。本篇女主不圣母,小黑暗,介意的亲们绕行。还有作者个人不喜欢极品太多成天闹事的,所以本文日常为主虐渣为辅,轻松诙谐,有情有义!作者有话说写这部小说纯粹是个人兴趣,有些历史数据有些出入或虚构仅为作品需要,考据党请绕行。还有,作者玻璃心,一个字一个字辛苦写的,不接受差评,只写给喜欢看的人看,如果不喜欢也请绕行。‘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也别伤害!!!’立意随心而活...
王绪的脑海中多了一块古老神碑,上面还有金光闪闪的文字然后,王绪悠闲的生活开始了,写写字,治治病,画张画,逗逗狗有最好喝的酒,最美味的美食,最萌最猛的宠物,也有最风华绝代的女人。...
...
前世她因为爱上沈逸,落得众叛亲离尸骨无存的下场。如今她浴火重生,携恨归来,伤过她的她绝不手软,骗过她的她再不错信,端看她扭转乾坤,素手遮天...
楚歌本是快穿文作者,她的变态之处在于喜欢虐死女主虐哭男主和所有读者粉丝,因为她的情绪化文笔太过厉害,每一次读者粉丝都会哭的撕心裂肺哭嚎不已。为此粉丝们用尽了办法只求她让女主不要死的那么惨,他们不要哭的那么惨。可惜楚歌还是一意孤行。终于有一天,这样的怨念达到了一定量的时候,产生了质变也就是她受到了读者粉丝的诅咒,穿越到自己写的书中世界里面来了。要替女主受尽苦楚,直到穿完所有她笔下的快穿世界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