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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黑熊连续三年保持不败,是精英中心的杰出格斗员,你这种样子的,十个绑一块儿都不是他的打,所以我私人赞助你一百块,当做医药费,当然,最可能的是丧葬费。”
岳斯又拍了拍何金银的肩膀:“所以我说,你趁现在手脚齐全,想吃点什么就吃点什么,想喝点什么就喝点什么,不然等你残废了或者挂掉了,有钱也没处花——或者你有那么大笔的钱,把全身瘫痪的自己改造成人造人。”
何金银拿着奶茶的手更加颤抖了,半杯奶茶没有喝进嘴里一滴,全部撒在胸口了,不再是因为惊喜而亢奋,而是害怕。
“或许,大概,有没有可能……那个黑熊,不知道阿丽答应和我一起去看歌神演唱会这件事情,他不知道,就不会打我了。”
岳斯抱着胳膊做沉思状:“哦,这倒是有可能,如果黑熊不知道这件事情的话,那你还有的救。”
“说说,你和精英中心一枝花阿丽是怎么认识的,还是怎么啵她的嘴的。”
“有一点我要说清楚,不是我啵阿丽的嘴,是阿丽啵我的嘴。”何金银脸上带着一种占到了便宜的窃喜:“当时我去柔道部送外卖,因为和先生你一起走路来的,路上慢了些,进门的时候我就道歉说迟到了,然后那个阿丽上来就啵我的脸,我当时那个心就狂跳了起来。”
“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其实很纯情的,连女孩子的手都没有牵过,更别说被女孩子啵脸了,我当时就心潮澎湃,喜欢上了阿丽。”
“我看你不是一见钟情,而是见色起意,人家阿丽那么漂亮,谁见了不心动,还是啵脸那么亲密。”岳斯拆穿了何金银的本质。
何金银点点头,说到:“是啊,我当时也以为那是个误会,是我一厢情愿而已——我在没进门之前,就看到一个长头发长得跟熊一样野蛮的人在纠缠阿丽,抓着阿丽的手在说些什么,碰巧我进门,阿丽就挣脱了那头熊,凑到我的脸上啵了一下,很显然是在气那头熊。”
“然后那头熊警告阿丽,说不能亲别人只能亲他,然后阿丽就直接啵了我的嘴,然后问我愿不愿意一起去歌神演唱会,牵着我的手跑到了这里,我很确定她对我有意思,非常巧,我也对她有意思。”
“啧啧啧……”岳斯咂着嘴摇着头:“那头熊居然没追上来把你打死,你还真是走运啊,不过你这下真的死定了,没救了,那个长得非常像熊的人就是柔道部主将黑熊,如果让他知道阿丽啵了你的嘴但不知道你究竟是谁的话那还有的救,但是你亲自送到他的脸前,那可真的是找死。”
说着话,岳斯又从口袋里掏出两百块钱拍给了何金银,继续语重心长地说到:“我还以为你能够留个全尸,现在看来悬了,这两百块钱收好,记得提前给自己找一个好一点的葬仪师傅,他能够把你的尸体缝补修缮得很完整,从外表上看不出死的时候的惨状——你自己给自己提前订个花圈也可以,写我的名字,我叫唐牛。”
何金银抖得更厉害了,就像得了帕金森一样,拿着岳斯又塞给他的两百块,在原地怔怔地出神,等回过神来想要请教岳斯的时候,却发现对方已经消失不见了,抬起手来看看自己的手表,发现自己已经在这里发呆了半个小时,裤子也有点湿湿的。
“不会的,我不会死的。”
紧紧地捏着钞票,何金银给自己加油鼓劲:“这三百块钱,请什么葬仪师傅,拿去买歌神演唱会的门票好了,哎呀,时间不早了,要赶紧去排队了。”
歌神演唱会的门票是非常难买的,虽然价格不高,但是无奈喜欢歌神的人太多了,狼多肉少,可谓是一票难求,很多人都选择提前一晚上去通宵排队。
而何金银为了能过与阿丽一同去歌神演唱会,决定比那些人更加提前,带上帐篷和洗漱工具,提前一个下午去排队。
只是起身的时候,何金银的双腿依然是软的,走路整个人都是飘的,很明显岳斯之前那一段渲染黑熊残暴的话语对他的影响还是有的,懦弱怕事的他连想象都想象不到,黑熊找上他之后,他会被揍成什么样子。
“肯定不会连老妈都认不出来,因为我无父无母,连老妈都没有……”
何金银说着自嘲的话语,整个人飘着离开了。
不远处,岳斯和鬼王达从一棵树后面出来,看着何金银远去的背影。
鬼王达木着一张脸,做出一副世外高人不问世事的冷漠表情:“那个外卖仔就是你挑中的人,我看他很普通嘛,看他的背影,好像一条狗啊!就这种人,我分分钟骗走他身上所有的钱,只给他留一条底裤,这样他还非常高兴地叫我做师父的那种。”
“这你可看走眼了,外卖仔虽然为人懦弱不求上进,但却是万中无一的绝世高手的材料,只是他为人自卑,遇到事情总是想着逃避,但是一旦给予他自信心,让他忘掉过去的自己,并有一个追逐的目标,他会变得非常地坚韧,百折不挠。”
抱着胳膊的岳斯对何金银做出评价,拿出一根雪茄给自己点上——他并不会抽也不想抽,但是现在这个气氛太对味儿了,两个幕后黑手在拿一个小人物当棋子,不点根雪茄,实在对不住现在的这种气氛——吐出一个烟圈,岳斯说到:“并且,这种人见人欺的小人物忽然崛起,打败了大家公认的高手,人间凶器,那不是更加具有话题性。”
“是啊,这种人上了擂台,肯定不会有人买他赢的,而是买他第几局被打死,如果他爆出个大冷门,反而赢得了比赛,那么幕后做局的人肯定赚翻了。”
鬼王达以那种高手的腔调说到,话语间带着一股看透一切的淡然,但是他的表情和视线出卖了他,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岳斯手中的雪茄。
“怎么,想抽一根?”岳斯注意到了鬼王达的眼神,问道。
鬼王达从鼻腔里冷哼一声,言语间带着一份缅怀:“想当年,我风头正劲的时候,每天红酒漱口,正宗的古巴雪茄没有断过,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还能闻到这股味道。”
但是他的表情出卖了他,一副饿着肚子到别人家做客,刚好碰到对方家里做好了午餐,想要留下来吃饭,面子上又挂不住的那种。
当然,鬼王达这里是没有“不好意思”这个选项的,单纯是为了保持高人风范而已。
岳斯又拿出一根雪茄和一个打火机丢给了鬼王达,鬼王达高兴得跟什么是的,把雪茄给自己点上,又悄无声息地把那个一看就不便宜的打火机揣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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