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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为善(11)
北城区皇丘路。
凌晨,正是“重山”会所最热闹的时刻。
绚烂的霓虹下,通透感极强的“重山”主楼就像一座被星光照亮的空中城,许多衣着华丽的女人在年轻英俊男人们的陪伴下走出“空中城”,有的在豪车边驻足聊天,然后在分别之前交换一个长长的吻,有的一同驾车离去,在城市的某一处寻一夜贪丨欢之处。
冬邺市的夜生活丰富,多的是供男人们消遣的夜场,但相对正规的、只面向女人的却只有这一家店。
“重山”学的是邻国,很多服务者打扮得十分日系。
在衣着考究的“牛郎”与“恩客”里,有一个身影与众不同。
他个头较小,穿一件深灰色的卫衣和一条黑色运动裤,脚上的运动鞋沾着许多泥,像去了田里山里,且许久没有清洗过。
和那些一米八以上,甚至超过一米九,走型男路线的“牛郎”相比,他实在是太瘦小了,但和一米七左右,走可爱软萌路线的“牛郎”相比,他又不那么突出。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台相机,镜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
正是警方正在寻找的秦绪。
不断有喝得烂醉如泥的女人被搀扶着从会所里出来,她们做工精致的长裙上沾着些许呕吐物,搂着她们的男人将她们拥得很紧,生怕她们摔倒。有个女人在路边吐了,秽物溅到了鞋面上,一个男人立即蹲了下来,用洁白的手巾给她擦拭鞋面。
女人早已神志不清,竟是一脚将男人踹倒,男人准备不及,一只手按在了女人的呕吐物里。
端着相机的秦绪“咯咯”笑着,将这一幕抓拍下来。
丑陋,恶心,卑劣的人们。
没有人注意到这细小的快门声,很快有人从旁边跑来,将摔倒的男人扶起。女人嘴里不知在骂什么,她头发已经乱了,几缕从额前耷下来,落在她的眼角,这让她看上去有几分憔悴与落寞。
秦绪更加激动,抓准时机连拍数张。
这个女人他认识,被踹的男人他也认识。
女人叫楚琳琳,是秦可的姐妹,却被秦可抢了心头好。男人真名不知,在“重山”里叫小烨,气质长相都和于小海差不离,擅长以卖萌逗女人,化妆化得比女人还好。
这些男人跟狗没分别,秦可那脑子被虫蛀空了的蠢货却当宝贝给供着。
“嘁——”秦绪不屑地哼了声,放下相机,向楚琳琳走去。
他今儿白天就来“重山”附近守着,就是想拍楚琳琳伤心大哭的丑状——他很想知道,当楚琳琳得知她心爱的于小海已经“挂了”时,自己是不是能拍到最满意的照片。
一想到这,秦绪就亢奋得发抖。
楚琳琳跌跌撞撞走向一辆卡宴,有人为她拉开了车门。
秦绪忽然喊道:“喂!”
楚琳琳怔忪地转身,看到秦绪时,眼神先是困惑,而后转为怨恨。
“是你!”
秦绪笑道:“是我。”
“滚!”楚琳琳尖叫道:“滚开!我不想见到你们秦家的人!”
“我今天是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秦绪说:“我姐姐秦可,就是那个和你抢于小海的蠢女人,已经死了。”
楚琳琳撑着车门,僵了半天,“你说什么?”
和秦绪相比,与秦可有仇的楚琳琳,反应倒是更像一个正常人。
“开心吗?”秦绪说:“你的情敌终于死了,再也无法和你抢男人。”
楚琳琳走到秦绪跟前,甩手就是一巴掌,“疯子!你怎么能这么说你姐姐!”
“你不开心吗?”秦绪困惑道:“我以为你会很开心。”
楚琳琳发着抖,从手提包里拿出手机。
“你想给秦可打电话?”秦绪摸了摸肿胀的脸,大笑:“没用的,你打不通,一个死人怎么接电话?”
楚琳琳不再搭理他,酒似乎醒了许多,将手机紧紧贴在耳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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