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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责任2(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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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旁晚,湖广巡抚于谦意外地到了常德城,这让将士们更加坚信这座城池的重要。于谦到常德城的路上没有遇到任何麻烦,实际上以传统的军事常识判断,此时的官军掌握着绝对优势:兵力多于叛军;手握着战场周围所有的重镇,占尽地利。

于谦从城池西南面入城,南部的龙阳城、武陵城等各地都在官军手中,这个方向连叛军的斥候都难以活动。实际上连叛军在其营寨附近的一个采石场也在几天时间里被官军斥候袭扰了几次;其粮道补给线更是完全暴露在官军手里,他们几乎没法得到新的物资补充,一旦战役拖延下去,唯一的下场是不战自溃。

但这一切都只是表象。于谦一到常德就从残破的城墙工事和黄昏时零星的炮击中感受到了战事的举步维艰。

因为叛军的火炮阵地在一里地以外,官军的火器和守城器械都打不了那么远,所以战争开始以后就一直处于挨打的状态;守军也没法出城作战,实际上城外有将近一万人的步军和三千人骑兵,不应该让守城的军队冒险出城。

于谦刚到常德,就不顾将领们的劝说,执意到各处城墙上巡视。这时候叛军的炮击十分稀疏,但还没有完全消停下来。守城的官军将士垂头丧气士气十分低落,任什么人经历了连续许多天不断伤亡,却连敌方的汗毛都摸不到,也不可能高兴得起来。

人们见巡抚大人和气,不断对将士嘘寒问暖,就有一些人忍不住在上官面前抱怨,有一个队正说:“天气一晴城墙上太热了,还要担心石炮落下来,守在这地方还不如出城和贼军决个胜负。”还有个将领说:“衙门里应该找些郎中过来,很多人都得病了。”

但很快随行的薛禄就不满地斥责那些妄言的将士:“为皇上守土尽责是我等之本分。既从军,就不能有贪生怕死之念!”

于谦尚未弄清楚当地的状况,只能临时大致观察一番。他虽刚出任兵部的官,实际上只是个文官,从来没有打过仗。真正具体负责作战的人是军中的武将,他只能从中协调和提出建议。

当晚薛禄便同赵知府等人在城中的一个酒楼里设了几桌简单的酒宴为他于谦接风洗尘,这只是同僚之间的礼节往来,尽到心意就行了。菜没几个,因为这家酒楼隔壁的一片建筑白天也刚遭了炮击,连累酒楼里的许多厨子和小二都私自跑了。

于谦在酒桌上也不忘询问战事的细则,如何布兵,如何作战等等。

……及至凌晨,整个天地仿佛都沉睡过去,而朱雀军马兵团已然悄悄出动,率领这支部队的人正是冯友贤。他数月前还是官军的骑兵将领,现在却要去打官军。

对这次突袭冯友贤胸有成竹,因为他打听到了官军马队的指挥是张忩。冯友贤认识这个人,在都司主持训练的时候,张忩一向都是负责步军,对马队可以说一窍不通(因为冯友贤觉得张忩连马都习性都搞不清楚),他本人也是资质平平;冯友贤根本没把他看上眼。

让冯友贤心里有些牵挂的反而是内心里的一些矛盾,他其实很不愿意与官府为敌,哪怕后来决定投奔朱雀军以后,仍然不想和官军厮杀。

但是他心里又一腔怒火,对成国公朱勇的不满,进而对整个明朝官场也十分不满。他本来一直的想法就是替朝廷征战,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但是官府宁肯启用张忩这等庸才,也容不下他冯友贤。被朱勇逮捕之后,他从来就没服气过、更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私下里对那次陷害的黑暗失望透顶。

马队缓缓地在稻田中间的大路上行进,马镫里的脚能感受到露水的凉意。天还没亮,但东边的天空已渐渐发白。在充满了相间气息的庄稼之间,骑枪竖立的黑影和盔甲金属摩擦的声音显得格格不入,好似在这大自然的景象中不应该出现的东西…

冯友贤的内心也并没有因为宁静的凌晨而安宁,他的脑海里一遍遍地浮现出往事。作为一个武将,服从军令是基本,当时他未接到命令便不能擅自出击;等到进攻时,他也尽了自己的本份努力杀敌,无奈那时官军步军兵溃如山倒大量军队竟无法做出一点配合。冯友贤多次在心里认定,高都之战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天色渐渐蒙蒙亮了,各队马兵陆续穿过一片树林,对面有一个种着菜的山坡旱地,翻过山坡就应该是官军骑兵营的驻地了。

前面的斥候来报,许多官军骑兵已经离开营地、正在前面布阵。冯友贤却淡定地回应道:“官军扎营后极可能在南边的路上安插了暗哨,在我们行军时就察觉到了。这是情理之中,如果一支兵马在睡梦中被攻击倒是反常。不过他们刚得知有情况,必定准备不足,奇袭仍然是成功的。”

冯友贤随即策马爬上了坡顶,东边的微光和远处营地里的火光顿时驱散了山下的黯淡,战场就在眼前。从山坡菜地冲下去,距离官军营地还有大约一里的旷地,路边的庄稼地里大约种着一些豆类,并不影响骑兵横向展开。

远处传来了人马的喧嚣,据报官军正在营外列阵。冯友贤的脸色浮现出一丝嘲意:“马兵到了张忩手里也成了骑马的步军,他一受到袭击首先想到的就是列阵防御。”

越来越多的马冲上了山岗陆续集结,战马的头颅在晨光中展现出了昂首挺胸的气质,将士们纷纷眺望着前面的猎物。朱雀军这些马兵的骑术可能很多都比不上官军,除了一部分是从官军俘虏中征募的,很多是朱雀军内选拔的新丁:骑马倒是很容易学会,但骑马作战或许有点生疏。不过这些并不是最重要的,在冯友贤看来,马队不是一个个骑兵分开的,而是一个整体,重要的是斗志、信念和军纪。

战场的气息让他逐渐兴奋起来,作为一个武将,现在应该做的仅仅是是打败面前的敌人、很纯粹很简单的动机,没有军人愿意面对战败的耻辱。

整个骑兵团分四哨建制,前哨、后哨、左哨、右哨,称呼除了是个名称、也便于在扎营时分派地方,但不代表战阵上的位置。

冯友贤当即下了军令。自带前哨、后哨共约七百五十骑,以总旗为两排单位,对官军中央发动冲锋,意图直接洞穿撕开其阵营;左哨右哨分别机动到敌军两翼,集结之后,待中路进攻得逞,便从两翼冲锋,再度分割撕裂敌军阵型。

布置十分简单,冯友贤的命令十分明确,保持大队的冲击力,无须在中间缠斗,冲破之后,转身整顿继续冲击。

各哨千总得令后整顿了兵马。冯友贤喊了一声:“出发!”顿时一千多骑在山野间小跑起来,他们先从山坡上俯奔而下,马蹄声顿时隆隆作响,如同云间酝酿的雷鸣闪电。

无数的战马在身边奔腾,风声在耳边呼啸,朦胧的景色飞快地闪在身后。此时此刻冯友贤几乎忘却了内心的矛盾,他已经念头通达了。如同鸟儿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畅游,只要一骑在马背上冲锋,他就感觉自己在飞翔,此生从未想象过不能骑马作战的人生是多么无趣。

闪电般击败敌手,其中的信念已经远远脱离了杀戮。并肩作战的兄弟、骑兵冲锋无法后退,同甘共苦的战马,马在冯友贤的心里不是牲口、而是骑兵团中的一员,值得信赖的伙伴。这种信赖和命运相系的感受,只有同样经历过的兄弟才能真正领会。

一百五十步,不需要命令,将士们已纷纷准备好了武器。冯友贤从马上拔出了细长的马刀,指向前方大喊道:“杀!”众军条件反射般地喊出了训练时的话“为了荣耀”,一些人也大喊万岁。人们的血已经沸腾了。

一百五十步、一个步军用弓箭抛|射也不能达到的远处,骑兵团不到二十弹指间(二十秒)就冲到了官军跟前,几乎就是眼皮眨几下的工夫。同样大股骑兵冲锋,什么武艺之类的巧活几乎派不上用场,箭一般的速度飞驰而来,连来势都看不清楚。前锋马兵拿着丈余的骑枪,凭借这急速的冲击力,将钢铁的锋芒刺入了被动防御的官军马兵身上,盔甲完全挡不住如此锋芒。

骑枪直接洞穿了人的胸口,鲜血在风声中飞溅。说时迟那是快,冯友贤的两哨兵马如同炮弹击穿土墙一样,直接贯入官军阵营。前面丢掉骑枪的人拔出马刀,疯狂地劈砍。没有什么叮叮当当的拼杀,一触几乎是一刀毙命,冲锋的骑士躲不掉官军的攻击,官军也别想招架挥砍上来的刀锋。

人们没法停止,哪怕是身上的血在飙,只要没死就无法停下来。后面有多达三十余列的纵队在飞奔,一旦停下来只能被铁蹄践踏。

除了那叫人骨头生寒的金属刺入的声音,还有砰砰砰的火器爆响,这回的枪响却全是官军发出的,只有官军骑兵才装备了三眼铳。血红的太阳升起时,旷野上的草木已经被血染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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