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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该知道的,不是吗?
是他自己非要,一遍遍折磨自己。
回国之后,下了一场大雨,秋雨绵凉,周司惟发了一场高烧。
他很久不曾生过病,那几天病中,不可控制地想起从前。
想起和纪筝在一起的时光。
纪筝刚进大学时,不认识他,小姑娘坐在迎新典礼的礼堂里,同所有新生一样,澄澈的大眼睛看向台上的他。
周司惟却不敢直视她的目光。
后来,经常能看到纪筝,知道她会弹古筝,跳舞也好,娉娉婷婷往那一站,俏丽明媚,不知吸引去多少人的目光。
大学两年,和她的交集,仅限于学生会开会,或者在群里,她偶尔冒泡聊几句天。
纪筝的头像是很可爱的简笔画,看起来画的是她自己。不知道多少个时候,周司惟点开那个头像,却不敢发出一个好友申请。
以什么理由呢?
周司惟知道,纪筝拒绝过很多示好的人,他不想也成为被她讨厌的其中一员。
所以那晚,当周司惟看见,一身杏色旗袍如珠似玉的少女穿着他的衣服从走廊里走过来的时候,他心头闪过的第一丝念头,竟然是慌乱。
就好像,原本界限分明的黑白棋子,棋盘被打翻坍塌,乱成一团。
后来那件衣服,被挂在衣柜里,丝丝缕缕幽微的香气,与其他判若鸿沟。
周司惟明明早已习惯无情无欲,理智对待生活中出现的任何事。
但纪筝是“意外”。
准确来说,与她有关的任何事都是意外,会扰乱他的心绪,引出所有不该有的情绪。
元旦天冷,小姑娘指尖冻得发白,他沉默着,掐着指腹,克制住想把她的手包进掌中,传递温暖的想法。
幸好,纪筝的室友来了,为她带来了衣服,也让他可以光明正大用冷淡的语气,将自己从这场困境中解脱。
那时候他想,能遥远相望,已经知足。
可他忘了,人的本性,是欲壑难平。
纪筝一次次靠近,怀揣着明晃晃的少女心思,让深埋于心底的情绪,仿佛入鞘之刃,与金属护壳厮杀。
无论是明媚的笑容,还是萦绕身边的少女香,更抑或是,她轻轻揪住她衣角的力道。
放弃吧周司惟,你才不是圣人。
于是费劲心思,一点点把她带到身边。
与她相拥,共爱沉沦。
就像与纪筝在便利店相遇的那个雨夜,店内放了一首歌:
——我厌弃听这是是非非,到最尾决定盲目爱你;
应该我是该死,不可以没有你。
灵普寺上,他原本想,想一生一世和纪筝在一起,想她永远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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