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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7章我们回家10(第1页)

h市,一个偏远的小乡镇,依靠农业维持经济的地方生活条件总不会太好的,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几乎无法适应农村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并不是说多苦多累,关键是看你的心,在这样物质文明发达的现代,网络拉近了城市和农村的距离,多少人都不再愿意种田种地了,为了寻找那份奢华都离开了农村选择了大城市。

“小瞳,你也来山上挖笋子了啊,今年笋子特别好,你多挖一点,闷着炒鸡,或者烧肉都行,等下雨之后,天暖和了,晴稳了,毛笋都刷刷的冒头了,到时候多挖些回去,切了丝用开水烫过之后,拿出去放在竹匾里晒干了,想什么时候吃的时候就拿出一些用水一泡就行了。”说话的是村子里的二婶子,话比较多,人也热情,看童瞳这样,虽然穿的普通,但是那股水灵的气息一看就像是大城市里出来的女孩子,比起电视里那些演员明星一点都不逊色,不过却做的一手好菜,只是很多农家的事情都不会,所以她们这些婶子大嫂的都喜欢指点一下。

“嗯,我去竹林那边掰了点春笋回去卤着吃。”童瞳笑着回了一句,拎着篮子向着不远处的小竹林走了过去,山上是毛竹,从土里头冒出来的都是冬笋,可是她去的竹林都是些拇指粗细翠竹,长出来的笋子也是清清脆脆的,长的已经有一尺多长不能吃了,太老了,只能长竹子,嫩的倒是只有十几二十厘米,这个时候吃正鲜嫩。

蹲在竹林里掰着笋子,童瞳总有种违和的感觉,她的头后面还有一道疤,当时她感觉挺严重的,可是伤疤愈合的很快,就吃了几天消炎药都没事了,不过记忆倒是因为头部受伤都给忘记了,一想脑袋就痛的受不了。

可是童瞳也不傻,她看自己的手就知道白皙柔软,养的很好,手掌都看不到茧子,肉呼呼的,软绵绵的,这样的手肯定不是经常做家务的,左手无名指这一块虽然没有戒指了,但是童瞳总是下意识的想搞去摸上面的戒指,仔细一看还能看见戴戒指留下来的痕迹,只是很淡,说明她即使结婚了,但是时间也不是很长。

掰了一大把的笋子,从菜地里又弄了点青菜,童瞳向着家的方向走了过去,这个地方她很陌生,已经住了大约一个星期了,童瞳不明白为什么要住在这里,进了院子就是一个三间的瓦屋,倒也不算是破旧,只是童瞳感觉这个地方还是有些的穷困落后了。

“爸,我回来了。”童瞳对着屋子开口,她总感觉眼前的父亲非常陌生,陌生到童瞳都以为自己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当然了,她现在暂时失忆了,而且她从面部轮廓上看出来,他和自己还真的是父女,五官轮廓非常的相似,都说女儿像父亲,童瞳想要不承认都难。

“嗯。”黑夙云冷声的开口,他整个人身上似乎都带着一层冷气和寒意,孤僻的让人无法亲近,黑夙云这一生少年得志,在玄学算术上非常精通,悟性极高,只可惜心术不正,到了那个坎之后却怎么也过不去了。

而黑夙云的妻子却是命格极好的一个女子,旺夫,他和妻子原本没有婚姻之命,只是黑夙云推算出妻子的五行命格是他最需要的,所以用了些手段将人给娶了回来,这事就曾经被黑家的长老们怒斥过,只是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再说生米都迟了。

可是黑夙云结婚之后,却一点一点的将妻子身上的好运道给转移到了自己身上,或者在他发了横财,给有些黑心商人和官员改了命之后,这份报应却都故意的转嫁到了妻子身上,短短结婚几年的时间,黑夙云倒是一帆风顺,可是她的妻子却身体越来越差。

黑夙云原本自己依仗着自己在玄学上的本事,这一生绝对是大富大贵,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未出世的女儿命格却是极其阴毒,天煞孤星之命,克父克母,黑夙云的妻子生孩子难产而死,童瞳是遗腹子出生,带着阴气煞气,而这股煞气直接能克到黑夙云这个父亲身上。

借着夫妻情深的幌子,黑夙云在安葬了妻子之后,办完丧事,竟然偷偷的将还在襁褓里的童瞳给抱走了,彻底离开了隐世的黑家,黑夙云也不敢真的杀了童瞳,她的命格太硬,黑夙云如果强行杀人,恶报肯定会报应到他自己身上,所以他将童瞳丢到了一个偏远的山村,即使侥幸活着,天煞孤星的命,再加上克死母亲的业障,童瞳绝对是短命的迹象。

而离开了隐世的黑家之后,黑夙云彻底放开了手脚,他的本事是有的,不过为了不让黑家人找到自己,黑夙云直接去了新加波,成了那里有名的风水先生,重新结婚生子,这些年也是家财万贯,可是黑夙云没有想到原本该死亡的童瞳竟然还活着,而且天煞孤星的命格就这么诡异的消失了,再给童瞳批命,却是大富大贵,旺夫旺子旺家宅,命中带着贵气,甚至能影响到她身边的至亲朋友,让其他人都跟着遇难呈祥,逢凶化吉。

黑夙云这一生终究是走偏了,遭了不少孽,他虽然精通玄学,很多时候都能避开,能化解,但是还是伤了根本,黑夙云越推算自己的未来越心惊胆颤,他自然也想过要给自己改命,可是这何其难,黑夙云后来就想到了童瞳,她命中带着福禄寿三气,乃是贵中之贵的好命格,黑夙云就想过借童瞳的好运来化解自己身上的煞气,所以他推算了童瞳的命格,竟然发现她命中犯了水劫,推算出大致的位置之后,黑夙云直接去了r国。

童瞳被一艘打渔船给救上来了,渔民原本是要报警的,可是黑夙云却过来了给了渔民一些钱,感谢他们救了他离家出走的女儿,黑夙云带着童瞳去了医院,因为泡在海水里了,伤口看起来有些严重,不过好的却非常快,连医生都有些诧异童瞳痊愈的能力,然后辗转回国了,这个地方是黑夙云曾经来过的一个小地方,但是灵气却是极好。

或许是山里一直没有被开发,灵气都汇集在这个地方,虽然看起来贫困落后,但是若是有人用心发觉就会发现,这个村子世世代代都是平静安详,没有天灾,没有旱涝之灾,大都数人都是平平顺顺的过完一辈子老死的,虽然穷困,但是每个人的气息状态都格外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现在很多地方都为了发展过度开发,不是建造工厂就是弄了度假旅游,所以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都有些的难度。

对于黑夙云的冷淡,童瞳耸了耸肩膀,她总有种感觉她叫爸的那个男人应该是一个很温暖的人,而不是黑夙云这样的清冷冰寒,但是因为失去了记忆,什么都想不起来,童瞳也没有多在意,她只知道当自己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整个人都非常轻松,有种说不出来的雀跃和高兴,大难不死,有没有后福童瞳不知道,但是她真的很高很高兴,所以即使失忆了都没有影响到她的喜悦。

厨房砌了水泥的台子,正好可以摆放液化气灶台和油盐酱醋这些调味品,笋子看那起来挺多,可是并不是很粗,剥了皮之后就更少了,电饭锅里已经煮了饭,蒸了鸡蛋当晚上的汤,童瞳将剥好的笋子洗干净之后用菜刀背给拍开,然后放到烧开的锅里,锅里倒了不少水,放了油盐酱醋和卤料先用大火煮着,烧开之后小火闷着。

自己一定是结婚了,童瞳可以肯定,当然,结婚戒指什么地方去了她也不知道,她以前生活的地方应该比这里发达富饶多了,至少是个城市,可是黑夙云真的是她的爸爸,这也是童瞳为什么没有离开而是跟着他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然后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来到了这个小村子,然后买了一处空房子就住了下来,要不是遗传学上的相似度,童瞳真的会离开。

自己是因为落水之后头部撞到了什么东西,导致了失去记忆,这是黑夙云对童瞳说的话,他叫自己小瞳,童瞳总感觉黑瞳这个名字听起来要多怪有多怪,但是小瞳这两个字却让她很舒适,似乎很多人这样叫自己。

“不管了,先做了晚饭再说。”童瞳动作麻利的继续做着晚饭,一回头,似乎想要说什么,可是脑海里却是一片空白,只有那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萦绕着,刚刚那一瞬间,她似乎想要脱口而出叫什么人,可是一想头就痛了。

小地方很安宁,吃过晚饭之后,家家户户也都关门在家了,不管是滚床单去了,还是窝被子里看电视,总之到了晚上七八点就没有什么人出来了。

童瞳坐在她的床上抱着枕头,她真的有点不习惯,处处都透露着一种不协调的感觉,而且最开始几个晚上她都是兴奋的睡不着觉,那种喜悦让童瞳都不明白为什么能这么高兴这么激动,可是从昨晚上开始她那过于热烈的情绪终于减淡了,可是童瞳还是睡不着觉,她抱着枕头在床上翻过来翻过去,总感觉却了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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