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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这支队伍就从峡谷镇的湖边出发,直奔班斯克镇。
就在苏尔达克整理重甲步兵团新兵的这段时间,魔法师们已经骑着魔法埽把沿着河流西进。
大胡子埃德加昨晚就已经连夜返回岭南营地,准备召集那边的战士与苏尔达克在班斯克镇汇合。
苏尔达克没有沿河而行,那样走有些绕远。
他选择走的是丹尼斯上次去班斯克镇带他走过的那条路,虽然他的记忆里对那条路有些模糊,但抵抗军当中很对人对这条路都很熟悉。
构装剑士团走在最前面,刚刚招募到的这些重甲步兵团新兵被内德莫斯比编成六十人一组的中队,这些新兵几乎就是内德莫斯比这边编成一支中队,立刻就要跟着上路。
看到这些剑士们列队整齐,就连步伐都极为一致,跟在后面的重甲步兵团新兵显然无法做到,不过毕竟有榜样的力量,所以新兵们也学着剑士们那样列队而行。
就这样,一支刚刚组建起来的新军,什么武器和防具都没有,就跟在构装剑士团后面上路了。
昆塔斯大剑士看到这些身上甚至都没有半片皮甲的新军,皱了皱眉头。
有些抵抗军战士原本还有些皮甲和杂乱武器的,不过苏尔达克昨天晚上就通知他们,重甲步兵团将会负责他们所有人铠甲和武器,完全没必要将自己的皮甲和武器还带在身上。
所以早上的时候,这些重甲步兵团的新军们就只穿着单薄的亚麻布衣服来到湖边。
他性格耿直,说话的方式也是直来直去的,直接找到了苏尔达克,对他质问道:
“达克,你这是想将这群新军送到战场当炮灰吗?”
苏尔达克正和内德莫斯比在清点清单上的人数,目前已经组成了三十支中队,等在湖边的新兵竟还有很多。
初步估计这些新军将有三千名左右,现在每支中队都设了一名中队长,这些中队长也都是内德莫斯比亲手挑选出来的。
苏尔达克放下手里的炭笔,想昆塔斯大剑士嘿嘿一笑,说道:
“炮灰?怎么可能,这些抵抗军战士每个人的生命都很珍贵,他们已经接受过战场的锤炼,在装备没有凑齐之前,我可没打算让他们上战场……”
“你有没有想过,这么装备到底该怎么办?”昆塔斯大剑士询问道:“总不会所有的装备都要在战场上缴获吧?”
苏尔达克连忙摆手否认:“当然不是,事实上重甲步兵的制式铠甲我也有带一部分过来,现在我正在队伍挑选优秀的战士,组建第一支一千五百人的重甲步兵团。”
“不是吧,这些物资你也能带得过来?”昆塔斯大剑士看到苏尔达克给丹尼斯留下的大量口粮,现在苏尔达克又说已经准备好了一批重装甲,差点惊掉了下巴。
“确实带来了一些……”苏尔达克笑笑说道。
由于没有马匹,队伍所有人只能步行。
峡谷镇外面的道路坑坑洼洼,非常泥泞。
早上出发,到了晚上才能休息。
如果路上饿了,就吃早上发下去的烤麦饼。
苏尔达克让双头食人魔赶到了队伍最前面,然后就坐在路边,开始为重甲步兵团里新军们发放第一件日常用品,一只崭新的皮质水囊,不仅口上塞着软木塞,水囊上还有跨带可以背在身上。
而在水囊两侧皮革面上都有烫印的四叶草型印记,据说这是贝纳行省最大一间制作水囊的工坊的标记。
对于双头食人魔来说,给每一位新军战士分发水囊,也是很新奇的事情。
随后,这位双头食人魔有给新军所有人都派发了一只铜制圆形小锅,说是小锅可以,说是饭盒也可以,反正就是人手一只,是一件非常实用的铜器,入手沉甸甸的。
第三件日常用品可以说是一把武器,一把牛角匕首,这种匕首只要用途就是剥皮和割肉。
没把匕首制作都非常考究,而且都是崭新的,从皮革鞘里拔出来,刃锋上还有淡淡的油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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