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给他找个师父……”云无涯认真的看着岳煜,“等他回来,你必须打败他。”说完,云无涯头也不回的飘了。岳煜禁不住嚷嚷:“师父,你去哪啊?”就听风里飘来硬邦邦的一句:“去给他找师父,明天开始,你每天最少有三个时辰是我的。”“……”岳煜哭笑不得,实在没想到还没算计到别人,先赔上了自己。恐怕从明天开始,他生活大概就得跟风里卷着的那些破树叶似的了——身不由己啊。还好,跟云先生成了师徒,他也不算亏,还能学一身功夫……岳煜坐在屋脊上,吹着小西北风,自我安慰着。云无涯显然心情很好,几个纵身,便跳到了御书房上边,他也不走门,熟练的扒开一扇窗户,翻身而入。议事的大臣们显然已经习以为常,不管心里如何作想,却必须不动声色的该干嘛干嘛。皇帝岳暤看向云无涯,云无涯摆摆手,示意没事,自顾自的找了张纸,拿起御笔蘸着朱砂写了一行字。他也不管用朱砂写信多诡异,当然对于写信连称呼都不写的人来说,也不能要求太高。“你教沈澜清,我教岳煜,等你放沈澜清回来,让他俩替我们打一架。沈澜清弱点,让小耳朵治,岳煜时间不多,算我们扯平。”“……”岳暤挥手让大臣们跪安,拽住打算把信送出去的云无涯的腕子,“怎么又想起这出来了。”云无涯面无表情,静静地看着岳暤,良久:“这不算我俩动手。”岳暤嘴角抽搐:“嗯,不过你等我也写封信,一起送过去。”云无涯点头,复又催促:“你快点,沈澜清前天就出发了,晚了换师父麻烦。”“好。”两封信,一条鹰腿上绑一封,飞向了昆仑山。于是,当沈澜清跟着沈锐到达昆仑山深处的玄天教时,不等沈锐跟他的掌教师父说自己要收沈澜清做徒弟。刚刚介绍了沈澜清的名字,沈澜清连带着沈随沈义便被掌教真人直接打包给了在后山做闲人的一个师弟。沈锐求了又求,掌教师父只管但笑不语。开玩笑,那个每天拖家带口的白吃饭,闲着没事就喜欢搅得他脑仁儿疼的师弟破天荒地开口跟他要个徒弟,他怎么可能不给?一别经年沈澜清坚持认为,他的师父郑当闲是朵奇葩,这是有事实依据的。全教的道士、俗家弟子都着青色道袍,戴逍遥巾,只有郑当闲每日穿着殷红的锦袍,披散着头发,面具遮着半张脸。全教的道士、俗家弟子都住在前山,各司其事,只有郑当闲带着他家白常思隐居在后山,漫山遍野地溜徒弟。第一次见面,郑当闲扫了沈澜清一眼:“啧,真弱!”师徒初见,沈澜清惨遭嫌弃,于是从第二天开始,他就不得不每天喝完白常思给的药汤子之后,被师父遛狗似的,漫山遍野地溜。白天被溜完,晚上还得跟沈义一起研究奇葩师父丢给他的小册子。至于睡觉?当然要靠打坐。师父说了:“不把我的本事学会五成,你休想跑回去给我丢人现眼。”在师父的不屑中,沈澜清学会了师父的轻功——流风回雪。在师父的唾弃下,沈澜清学会了玄天教的玄天剑诀和师父的成名剑法——惊鸿十三剑。天佑二十八年和天佑二十九年,被师父不负责任地抛弃的两年中,沈澜清几乎翻遍了玄天教藏书阁的同时,结识了一个书卷气甚浓的美书生和一个俊俏的小道士。小道士手不离卷,美书生满身药香,三人一见如故,引为知交。天佑二十九年十月初十,天佑帝薨,太子岳煜继位,三位内阁大学士辅国,先帝庙号定为圣宗。定安三年四月初一,沈澜清和沈义被郑当闲放出玄天教,郑当闲赶蚊子似的赶着沈澜清赶紧回京咬人。回想昆仑山上七八年,师父闲了,溜沈澜清;师父闷了,沈澜清弹曲儿;师父兴致来了,沈澜清和沈义必须一起上赶着上场挨揍;师父家那口子弄出什么乱七八糟的药汤子、药丸子了,沈澜清和沈义两个谁也跑不了,一人一半,闭着眼睛往肚子里灌……如此逆来顺受的任师父蹂躏,临别之际,奇葩师父也没舍得摘下面具让沈澜清一睹尊容。那日,沈澜清殷切地提出请求:“师父,您能否摘了面具让徒儿看上一眼?”“你这辈子都留在昆仑给为师解闷儿的话,为师可以考虑一下……”郑当闲漫不经心地睨了沈澜清一眼,取出两把剑,一宽一窄,一乌黑一银白,“银白的这把名莫邪,归澜清,乌黑的这把名干将,归沈义。”沈义手持干将,挽了个剑花,痛快的收了。沈澜清的笑容却僵在脸上,纠结地看着郑当闲,迟迟不肯接剑:“师父……”你敢不敢靠谱一点,按着常理出一回牌?“啧,想什么呢?”郑当闲扬起嘴角,笑吟吟地说:“乖徒儿,长者赐不可辞呐!”沈澜清抑郁地握住师父口中的莫邪。“乖……”郑当闲满意地捏捏沈澜清的脸颊,“跟为师去看马,啧,咱教主派了半数子弟出去捉了三个月,才捉回这两匹让为师勉强拿得出手的马。”两匹马,一匹通体乌黑唯独四蹄雪白,另一匹通体雪白唯独眉心处如墨染般漆黑,都是有名的西域大宛马。这下沈澜清也不等奇葩师父分配,主动摸了摸白马的脖子:“就叫点墨好了,沈义那匹叫踏云?”沈义点头,表示无异议。郑当闲目光在沈澜清和沈义之间游弋一番,对着沈义勾勾手指,耳语几句,沈义神情古怪,确认似的看向郑当闲——真要这么做?“就这么做。”郑当闲笑着挥挥衣袖,毫不留恋地打发二人启程,连沈澜清与好友告别地时间都没留给他。如此可见,郑当闲的奇葩之处非同一般——恶劣、霸道、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沈澜清和沈义在郑当闲的精心蹂躏下,虽然没长歪,却直接奔了两个极端。天生笑唇的沈澜清愈发爱笑,笑起来令人如沐春风,说话的腔调总是不紧不慢,从容而优雅,当然了,经历过奇葩师父的洗礼,他想不从容都难。至于本就寡言稳重的沈义,直接进化成了闷嘴葫芦,每日无喜无怒无言语,就是跟与他竹马竹马的主子沈澜清交流,也大多凭借眼神,眉目传情。定安三年,五月初二,顺天府西,西山上石榴花开,映红了天边的晚霞。一黑一白两骑划破红云,卷着浮尘自官道上疾驰而来,黑衣黑马那人健硕粗犷,略微落后白衣白马那公子半个马身,离得城门近了,两人双双勒了下马缰。双马前蹄凌空,轻嘶一声,转为缓行,依旧一前一后,自觉地驮着马上主人排到了长长的队伍之后,等着入城。白马上的公子,头发用墨玉箍束在脑后,身着镶银边的白色流云纹暗花纱罗单衣,腰系白底银纹束带,脚踏黑缎单靴,背着用黑布裹着的长条形物事,身姿挺拔,眉清目朗,嘴角噙着笑,丝毫不见长途跋涉之人惯带的乏色。尽管隔着珠帘,岳渊仍然觉得眼前一亮,看得心情分外舒爽。随着马车前行,岳渊的脖子跟着转了大半圈,直到再想看就得起来把身子探出车外了,这才摇着折扇,意犹未尽地赞了一声:“内含玉润,外表澜清,端的好风采!”与他同乘的殷瑜笑着揶揄:“若论风采有哪个能及得上世子?”岳渊小时候胖得像肉球,十岁开始渐瘦,三四年下来,圆圆的肉脸早就瘦成了瓜子脸,容貌愈发像他亡故的母妃,桃花眼,秀挺的鼻子,红润的唇,精致得雌雄莫辨,近乎阴柔。正因为如此,他最厌恶的就是别人或明或暗地拿他容貌说事儿。殷瑜和岳渊一起从小厮混到大,偏喜欢不疼不痒地撩拨岳渊。岳渊本来大喇喇地斜躺在车内,对上殷瑜那欠抽的目光,霍地坐直身子抬脚踹上殷瑜的腰侧:“滚犊子!”笑骂着,岳渊还不忘撺掇自酌的耿彦白:“子正,你看看那公子,眼不眼熟?”耿彦白轻嗅酒香,抿了一口:“世子,非礼勿视。”“只要是好看的人,不拘男女,世子哪回见了不觉得眼熟?”殷瑜话落,岳渊又踹出一脚,殷瑜顺势探出半个身子,往后看了一眼,眼中闪过一抹阴霾。沈义收回盯着那马车的目光,无声地看向沈澜清——揍?沈澜清心有灵犀般回头,轻笑着摇头——何必跟小孩子一般见识。沈义看看马车,又看看沈澜清,垂眼斩断两人的“眉目传情”,暗自腹诽——到底谁才应该算是小孩子?朝夕相处七八年,用头发梢儿都能想出沈义在琢磨什么,不过他也不好解释,总不能说:别看我面嫩,其实两辈子加起来,我已经活了小四十年了。沈澜清无所谓地扯了下嘴角,再度望向熟悉的城门,。这些年,他每天被师父蹂躏着,倒是鲜少有时间想起这京城,想起如今已经坐在那至高宝座上的人。于前世,在一梦不醒之前,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想起那人时他竟然可以做到心止如水。
手到擒来 女法医的幸福生活 王子病的春天+番外 重生之宿命去死 幺儿+番外 校园风流学生3 远古悠然生活 养“父”难为 心期如画 漂洋过海中国船+番外 倚天之素颜锦心 重生之若锦年华 人鱼的信物·禁忌之海 北城天街 契约孽情:总裁的傀儡情人 (绝代双骄同人)绝代双骄之惑情 人鱼的信物 大宋美女传 苏圆圆减肥记 异界之剑魂飞扬
...
独家完整版小说重生之修真首富由逗比色所编写的都市生活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林天秦若菲,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修真界一代渡劫期大手子重生地球。等等,你以为要吊丝逆袭?错!林天刚睁眼,就发现自己成了华夏两家顶尖豪门的唯一继承人,不仅要继承家族几千亿资产的庞大集团,还要继承一个貌美如花的未婚妻?!林天唉,真羡慕你们可以自由自在,我要是不努力,就要滚回去继承家族企业了!...
顾乐儿掉入海中被救起来意外发现自己竟然穿书了,还穿成一个作死女配。望着面前让人闻风丧胆的男主,顾乐儿痛定思痛美色虽可贵,生命价更高!她当众高调宣布我不喜欢苏白了,亦不会再纠缠他。本以为一别两宽各自安好,可是剧情画风却突变。某日午夜,男人一脸落寞抽着烟,你可知道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顾乐儿喝着酒,你装什么装?我还不知道你的尿性?嗨起来!男人起身压向她,好啊。后来外界传言苏爷的媳妇又野又狗,苏爷也被她带偏了,没有节操还不要脸!...
有一天一对母子,来到了SY古城。从此以后,一系列灵异的事情发生。奇怪的农家小院。晚上莫名传来的敲门声。还有时不时传来的恐怖叫声。这些都如同阴霾一样,回荡在两人的心中。这是寒风痕的第二部小说,也是一部短片的灵异小说,打破了以往的玄幻风格。…...
陈元穿越到宋朝,附身在陈世美的身上。他首先想到的不是改变大宋的命运,而是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想做状元,更不想做驸马,他只想远远的躲开包拯,安稳的做些生意,让自己能幸福的活到老死。可老天有时候就是胡闹,你想要的他不给你,你不想要的他却偏偏塞到你怀里来。江湖,商场,官场,就像一个漩涡一样把陈元吸向他不想去的地方。状元还是落在了陈元的头上,公主也无可救药的爱上了他。罢了,既然如此,那么只能迎着包拯的铡刀,做一个史上最牛驸马爷书友群16326,6927...
洛依依穿越成了偏远小城的郡主,还有一桩皇上硬指的婚约。未婚夫是有着大梁战神之称的魏王,人人都说他是大梁第一好男人,但洛依依对他的评价只有一个字穷!穷到连皇家宴上准备礼物的钱都没有,天天想着坑老婆的银子。洛依依稳住,不怕,咱美貌与智慧齐飞,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从卖大饼开始,到开连锁酒楼,再到开辟南北商路,赚钱养家,赈灾济贫,兴修水利,叱咤风云成为大梁第一女商。蓦然回首,穷王爷又来坑银子了,不怕不怕,咱有的是银子,夫妇携手招兵买马,治国平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