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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心传来的温度一路直达心底。眼前的男人总有一百种方法令他瞬间柔软。“你还记得吗,以前大学的时候,你也这样帮我捂过脚。”黎洛知道他没真生气,便又大胆了,笑着看他:“有几次我晚上赖在你家不走,你又不搭理我,我只能跟你一起做作业。可你的出租屋冬天又冷又没地暖,空调还打不上去,我就任性地把冰凉的脚硬塞你怀里,还抢了你的热水袋捂脚。哈哈,现在想想好像挺过分的,对不起啊。”段明炀听完,将他的脚又捂紧了些:“不过分,我体热,不需要那东西。吃早饭吧,都要凉了。”黎洛心里软绵绵甜滋滋的,听话地拿起杯子抿了口热牛奶,看了眼盘子里精致的三明治,再看看段明炀盘子里剩下的面包屑,忽然又有点酸。以前赖在段明炀家过夜的时候,早上起来,床头也总是放着一份这样的早餐,有时候是三明治,有时候是小蛋糕。他却一直不知道段明炀吃什么。后来从酒吧调酒师那儿才知道,段明炀一般会把酒吧卖剩下准备扔掉、但还能吃的点心带回去当早饭。然而段明炀给他吃的,都是从附近面包店新鲜现买的,往往还要再加工下,摆个盘,配上一杯热牛奶或者纯果汁,摆放在他床头。精致得与那间简陋的出租屋格格不入。无论是当年一穷二白的打工服务生,还是现在的叱咤商界的段家二少爷,但凡他和段明炀在一起的日子,段明炀好像从来没让他吃过什么苦,一直让他过着养尊处优的大少爷生活,自己却过得依然简单。[可我怎么能让你跟着我过这种生活。][白手起家要多少年才能让你过上你原本少爷的日子?会不会一辈子都做不到?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段明炀曾经对他说出这番话时,他心里其实是不以为意的。他才不在乎什么少爷的日子,也不在乎段明炀有没有钱,两个人只要相爱,这些物质上的东西有那么重要吗?所以当时他根本不明白,为什么这种小事也能让段明炀耿耿于怀,甚至要分手。现在却似乎有点明白了。对于曾经身处贫穷、深知生活不易的段明炀来说,不让心爱的人吃自己吃过的苦,应该是件相当重要的事。给不起,就不配在一起。谁不想和这样认真负责的男人过一辈子呢?盘子里的三明治一块块进了肚子,黎洛喝完最后口牛奶,舔了舔嘴角,下定了决心:“明炀,我有个问题。”“什么?”“你之前说,五年里要追赶上我,是吗?”段明炀皱眉:“不一定是五年,可能需要更久。”“那我们先假设需要五年。”黎洛严肃正色地看着他,问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这五年里,你就不打算娶我了吗?”他问得再自然顺口不过,仿佛只是在问“晚上吃什么”,令段明炀都罕见地怔愣了一秒。“……黎先生,我们试用期都还没过。”言外之意大概是:你是不是想得太远了点?黎洛瞪眼:“那又怎样,戒指都买了两对了,生孩子的流程也经历过好几回了,你不娶我,是想始乱终弃?”段明炀抿紧着唇,似乎想让自己看起来严肃些。放下怀里捂暖了的脚,端起餐盘和杯子就往厨房里走。黎洛连忙穿上拖鞋追过去,跟在后头问:“我说真的,什么时候娶我?”段明炀将餐盘放入水池,转身看他:“你还记得自己是什么身份吗?”黎洛想了想:“霸总背后的男人?”段明炀:“……”黎洛:“大老板的贤内助?”段明炀:“……这两者有什么区别。”黎洛:“没区别,翻译过来都是:想嫁你,想嫁你。”段明炀:“……”黎洛:“别说你不想娶,我看你都恨不得把我锁家里了。”段明炀深吸一口气:“黎先生,你的事业刚有新的突破,这个时候公开,会对你很不利。”黎洛笑了:“段总,我还只是想着私底下办个订婚宴领个证什么的,你都已经想到公开这一步了,比我还急啊?”段明炀听了,转过身一声不吭地洗起了餐具,搓盘子的劲儿特别大,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像在泄愤似的。黎洛当他闹别扭了,刚想哄两句,段明炀忽然关了水龙头,拿出洗干净的盘子放回橱柜,厨房内瞬间归于安静。“可以。”段明炀再度转身,凝视着他:“不公开的话,我随时都可以。”随时都可以。这句话里暗含的渴望几乎都刻在那双隐隐发光的眼睛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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