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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彬眼神晃来晃去的,内心哆嗦着回了一句:“早上好……”
爱伦没像前一天那样直接走掉,而反问他:“晚上有时间吗?”
虽然不知道爱伦问这个要干嘛,但苏彬还是老实交代:“晚上我要去做兼职……”
爱伦闻言一怔,皱了下眉,道:“不要超过十点回来。”
“……”不对吧大哥……租房时你没告诉我还有门禁时间啊!
虽然苏彬遛个狗顶多八点到家,但爱伦这种命令式的口吻还是有点让他不爽……
爱伦没有等苏彬提出异议,说了句“晚上见”就走掉了。
苏彬:“……”
下午上完课,苏彬就拿出昨晚记下的地址,去物理系找史密斯教授的助理,没错,遛狗员的招聘启事就是他发布的。
苏彬很喜欢小动物,他爷爷是杭州的原住民,家就在灵隐景区内的法云古村。
法云古村是杭州历史上最早的居民聚居区,清朝时期的县衙就在坐落在古村深处的钱源。
苏彬的奶奶去得早,爷爷养了一条中华田园犬相依为命,也就是那种农村里最常见的土狗。不过,这土狗的名字不叫“旺财”,而是叫“汪仔”。
小时候,苏彬的父母工作繁忙,每到寒暑假,他就被寄养在爷爷家,那时古村里也没有别的小孩,年轻人大多已携老带幼地迁往城市,于是,苏彬只能和汪仔一起玩,不过他也很喜欢带着汪仔到处疯跑。
但过了一段时间,苏爷爷的邻居大妈发现苏彬经常打喷嚏、流鼻水,就抽空带他去附近的卫生院检查,检查后得知苏彬对宠物毛过敏,于是把这件事告诉了苏彬的爸爸。
苏彬的爸爸也很愁,他们忙,抽不出身照顾苏彬,但汪仔陪爷爷度过的年岁却比七岁的苏彬还来得长,因为汪仔已经八岁了……如果真要爷爷从狗和孙子之间舍二取一,那还不如要了他的老命!
于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就是让苏彬一边嗑过敏药,一边和爷爷、汪仔继续一起生活……反正在苏彬的爸妈看来,小孩子流鼻涕也是很常见的嘛。。。
然而,这样的时光也没有持续多久。
由于城镇化发展,古村的大量原住民已经外迁,村镇长期无人打理,逐渐衰败,许多老房子因为常年无人居住,濒临坍塌。法云古村很快被杭州的城市规划部门划入古建保护重点单位,进行统一整治,村内所有原住民都挨户迁出,包括苏彬的爷爷。
爷爷带着旺仔搬进了政府为他们准备的安置房,安置房里有电视有空调还有抽水马桶,附近更有公园超市等一应俱全的设施,但年迈的爷爷却没那享福的命,很快陷入了弥留。
苏彬的爸爸说,老人安土重迁,爷爷在法云古村生活了一辈子,他的灵魂早就在那里扎了根,突然换了住处,就算是金窝银窝,也比不上他睡过的棕榈床,坐过的黄梨木,看过的鸡冠花,乘凉过的葡萄架。
于是不到一年,苏爷爷就走了,苏爷爷走后,忠诚的老汪仔也走了,留下一个再也不用嗑药的苏彬。
在爷爷和汪仔去世后,苏彬曾发誓自己一辈子都不再养小动物,尤其是狗……
当然不是因为过敏,如果爷爷和汪仔能好好活着,苏彬宁愿自己嗑一辈子过敏药。
让苏彬不敢面对的是“生离死别”的痛苦,至亲的离世带给了年幼的他太多打击,在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苏彬都像是失了一魂半魄,好像也有一部分生命跟着爷爷和汪仔一起走了。
后来,苏彬也去了解过动物毛过敏的事,得知自己这种症状并不是不能碰有毛的动物,而是最好不要和毛绒动物共处一室。
所以,苏彬才会应聘遛狗员的工作,因为遛狗员遛的不是自己的狗,不会建立很深的感情,而且,苏彬也有点想念汪仔。
回想着小时候的事,苏彬到了物理系的研究部。
史密斯教授的助理是一个棕色头发的外国人,戴了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比杨诚哲年纪大一点。
那人看见苏彬,显得非常激动,说了一句让苏彬摸不着头脑的话——“finally,youarehere!(终于,你来了!)”
苏彬看看时间,他没迟到啊?距离五点还有十来分钟呢……为什么助理大哥看起来像是等了很久的样子?
助理带苏彬去教授在研究部附近的临时住所,“史密斯教授不是m市人,他老家是b市的,但学校为他安排了工作休息间,要遛的狗就养在那里。”助理一边走一边给苏彬介绍情况。
“教授是不是很忙,所以才没时间遛狗?”其实苏彬认为,遛狗就是养狗的最大乐趣之一,所以他才提出这个问题。
“当然不是,”那助理挑挑眉,道,“那可是一条哈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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