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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歌跟他抬杠:“怎么了,不行吗。”
“行行行,”余天一副不跟她计较的样子,“谁能跟程泊辞比。”
他停了一下,状似无意般问:“是吧,孟韶?”
孟韶猝不及防被他问到这个问题,明明既可以像乔歌一样大大咧咧地承认,假装自己对程泊辞也有不掺杂念的欣赏,又或者索性说自己不关注程泊辞也没有激动,反正没人知道她暗恋。
但她却只是愣在了那里,一句话也不曾说,直到乔歌搂过她的肩膀,对余天说:“你别欺负孟韶,她还没开窍。”
余天轻飘飘地看了孟韶一眼,结束这个话题,自己埋头翻书去了。
果然,下午第一节课,新班级的班主任金老师就宣布大课间让大家去教室外面排队,体委统一带队去报告厅。
她说一班的程泊辞收到了英语演讲比赛组委会寄来的奖杯和奖状,是礼外唯一一个全国特等奖,学校安排他给大家交流英语学习的经验。
分了班之后程泊辞还在一班,一班的师资配置也没怎么变,但学生的名单却大洗牌了一遍。
乔歌告诉孟韶,程泊辞没动是有原因的,而重新分班之后加入一班的那些名额也有讲究,至于是什么原因和讲究,并不难猜到。
孟韶那时候忽然很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赌一把选理科,追逐跟程泊辞同班的不确定性。
不然真的会像最不体面的赌徒,姿态难看,且输得倾家荡产。
不是他不值得,是她没有后路。
迟淑慧和孟立强不是她的后路,他们希望她回去做老师的小县城,也不是后路。
报告厅在实验楼侧边,十四班到的时候阶梯观众席的前面一半已经坐满了,孟韶在中排靠后的位置上坐下,这是高二开学之后,她第一次有机会看到他比较长的时间。
几分钟之后,程泊辞从门口走了进来,向台上作为主持人的一班英语老师点点头,说了声老师好。
他从外套口袋里摸出u盘插上电脑,一只手撑住讲台,另一只手操作触控板去开ppt。
十月份礼城的秋老虎天气还没过去,下午两三点钟正是日晒高温的时刻,程泊辞没穿校服外套,上半身是一件白色的圆领短袖t恤,只在胸口处有一个小小的logo,因为离得远,孟韶也看不太清。
明明是最简单的基础款,也可以被他穿得十二分清端疏朗,领口因为略略俯身的姿势下坠了一个很浅的弧度,在冷白皮肤上投下鸽灰的阴影。
程泊辞像那种天生就不会怯场也不懂紧张的人,他随意地从话筒支架上执起麦克风,简单做了自我介绍,散淡的嗓音经过电子设备的传音和扩散,附上磁带唱片般的质感,清晰地被送进孟韶的耳朵。
“大家好,我是高二一班,程泊辞。”
他分享了自己备赛的经验,和日常英语学习的方法,也说到培养语感的重要性,言简意赅,干净利落。
程泊辞说完之后,英语老师问台下的同学还有没有什么疑问,有的话可以提。
话音刚落,就有很多人举起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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