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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妮今天穿着身粗布破衣裳,衣裳上满是补丁累补丁,也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了。
身为灶户家的女孩子,哪有余钱买布料啊,陈春妮的所有衣裳都是她娘留下的,有些古旧的衣裳甚至还是她祖母那一辈的,这个女孩子长这么大都还没穿过新衣裳呢!
陈春妮也没有好鞋子穿,就一双草鞋打天下,风里来雨里去的,就连大冬天的,这个妮子也穿着草鞋,也幸亏她体质好,冬天只需套双毛袜子,便不会冷了。
但是不得不说的是,纵然粗布草鞋,头上还只用一块破布条绑着头发,这个陈春妮都是极漂亮的,条子顺,脸盘俏丽,眼睛圆而有神,走路如同雀鸟般轻快,简直是元气满满。
元气?
陈傻子脑海中突然冒出这么个奇怪的词汇。
可以肯定的是,元气这个词汇在这一带并没有人说,但是陈傻子就是天然明白这个词汇的含义,当他见陈春妮蹦蹦跳跳而来,脑海中便蹦出了这个个词汇,……元气少女!
陈春妮唯一的缺点便是肌肤黑了点。
灶户人家的,很少见到漂亮白皙的女孩子,盖因为自古灶户太苦,长的稍微体面点的女人,都不愿意嫁到灶户家吃苦。
身为灶户要么娶不到婆娘,要么就娶一些极为丑陋的女人为妻,将就着过一辈子,爹妈都不漂亮,女儿也就少有漂亮的。加上风吹日晒,日子过的极苦,故而这些女孩子的皮肤也都粗糙黑黝。
但是陈春妮显然是个例外,她肌肤虽然也黑,但是底子却相当细腻,毛孔细细的,整个肌肤散发出一种莹莹光泽,如同颗黑珍珠般。
陈傻子走上前,随手接过陈老爹和陈春妮手头的东西,淡淡道,“老爹,妮子,都饿了吧,快进来吃点东西,红薯和菜团子都在蒸笼里闷着。”
陈春妮欢快的叫了声,然后又摸了摸大黄狗的狗头,这才跳进了屋里头,咋咋呼呼的找吃食去了,这般可爱姿态,陈傻子倒不讨厌。
就是陈老爹摇了摇头,妮子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太过于活泼了,不像是个女孩子家家。陈老爹爱听人说书,他尤其爱听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
故事里的佳人都是贞静娴雅的,还得有双金莲小脚,这样方能嫁得好人家。
可是妮子?
妮子这般性子和家世,加上灶户人家的女孩子也不兴裹小脚,一双天足分外惹人注目,是注定嫁不了太好的人家,也就只能嫁一些普通农户或者富贵人家的杂役罢了。
其实陈老爹并不贪心。
若是妮子能够招个壮实点的男人入赘就行。
陈老爹的婆娘早就得病死了,就这么个女儿,他的身子也日益衰弱,便想招个女婿养老。可惜的是,赘婿卑贱,但凡有点出路的男人,都不会去当赘婿的。
纵然是富贵人家想招个体面点的赘婿都难,何况灶户?
原本陈老爹都准备放弃了,就让妮子嫁人算了。
而他?老了便去死呗!
待到陈傻子和陈老爹走进屋里时,陈春妮已经将吃食搬到了桌上,她迫不及待的拿起个红薯便啃了起来,这妮子也不坐,就是那么站着吃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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