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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红倒是没喝鸡汤。她生了一个月的病,还不能吃油腻的东西,所以她吃了几口萝卜,虽然萝卜也有油,但是不会像鸡汤一样油。
小温礼吃的最爽了,林余余把鸡皮撕下来,把里面的好肉都给了他,不过也没纵着他吃太多,不然吃撑了也不好。至于林余余自己,倒是吃了撕下来的鸡皮。吃鸡皮可以美容皮肤、延缓衰老,林余余很爱吃。当然,这个脂肪含量高,是不能多吃的。不过在这个年代,想要多吃也是做梦。
饭后,陈霞和林燕高高兴兴的回去了,林余余收拾厨房。鸡汤在开锅的时候被林余余盛出来一小碗,她打算明天熬粥用。不过,洗碗的时候也发现了一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油腻的碗非常难洗,所以林余余去灶头里淘了烧柴下来的草木灰洗碗,这一洗,碗里的油渍没了,还洗的非常干净。
小碗里:“哇,这个可以洗碗吗?好干净啊。”
林余余:“是干净,就是废水。”
小温礼:“是啊,用了好多水,唉,水又没了。”
林余余:“那待会儿姐姐去挑水,你要一起去吗?”
小温礼:“好的呀。”
林余余去挑水的时候,小温礼拿着打水的小木桶。打水的小木桶的确小,因为要扔进水井里打水,如果太大的话,
不好打水,所以小温礼拿着也不会吃力。他们打了水回来,看到大队长在院子里。大队长看到她便问:“林知青,今天去报社的事情怎么样了?”
林余余:“我把稿子给报社里的人了,希望挺大的,我看对方好像是报社领导。”她把今天的事情说了一边,“不过也可能是我想多了。”
大队长听了心里高兴:“估计你没有想多,如果不是报社领导,那门卫还能不说话?哎哟,你这孩子,人家让你不报社上班你都不去,你们高中生在这里真是浪费了。”
可不是浪费吗?知青嫌弃这里,村民嫌弃知青。所以就是相互嫌弃。
林余余笑笑,也许人家是客气话呢?再说了,她得看着小温礼。如果她去县里了,并没有好的理由能把小温礼带走。
接下来的两天里,林余余每天上山采药,不过她会带上小温礼。因为自从知道小温礼要自己去割猪草之后,她就不放心了。但是,她也没有理由让小温礼不去割猪草,然后自己代他去。
而且,小孩子在能力范围内的劳动,也能锻炼他,所以林余余就自己带上他了,她采药,他割猪草,挺好的。
这天早上,两人起床后,吃了颗水煮蛋,喝了碗番薯粥,就去了山上。家里剩下的那半只野鸡在第二天就吃了,所以也有两天没开荤了,林余余有点意动了。于是,她用异能观察了野味的位置所在。
不得不说,植物系异能是真的好用,能利用植物传递信息,而这种信息只有她知道。
察觉到野味了,林余余就瞄准了其中的野兔,所以,她特意带着小温礼去那边割猪草。然后悄悄用植物绑住了野兔的脚,然后道:“啊呀,小温礼你快看,是野兔啊。”
小温礼也看到了:“哇,可以吃肉了。”
林余余:“……”这孩子不是应该说,小兔子很可爱,我想养着吗?
事实上,这种小说里的桥段在现实中,是很少存在的。
抓了野兔之后,两人还挖了野菜、摘了野生春木耳,然后采满药、割好猪草就回来了。因为都是草系,所以背篓还比较轻的,林余余背着自己的背篓,又拎着小温礼的背篓。
回到李秋红家,李秋红赶忙道:“余余,刚才大队长来找过你,说有事情要告诉你,好像跟镇上卫生所的事情有关,你快去找大队长。”
作者有话要说:留言前五十给红包哟!
第22章
林余余听了,也不急:“那我这就去。对了婶子,我们捡了一只野兔,麻烦您处理一下,兔毛得处理好,等天冷了给小温礼做鞋子的时候垫在鞋底,然后再补上一层布,人家也看不见这是兔毛了。”
李秋红:“啊哟,还捡了野兔,余余,你这运气真是好。”在老人看来,运气跟福气差不多,运气好,也是福气好。
林余余笑笑:“然后您帮我剩一个兔腿出来,得风干,我想给我妈寄去。”去掉一个兔腿,他们两大一小也够吃了。只是风干肉这种事情她有原主的记忆也不会做,但是乡下妇人很多都会做,李秋红也会。
李秋红:“哎,好,你放心。”她吃了四五天的药了,现在人很有劲,做家务都没问题了。本来她急着想要上工了,但是林余余说,既然养病了,就干脆养的好一点,不然后发了问题会更加严重。她听着有道理,就没去上工了。
所以这几天,她在家里,就帮林余余整理药材、晒药材、木耳、野菜、还有蘑菇。这林知青真是个孝顺的孩子,还想把蘑菇和木耳晒干,给城里的妈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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