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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直接带兵把我们几个冲了?这可是一了百了了啊。”
驻扎在范城的,以野人兵马为主,以苟莫离的能力,自然能将这支兵马控制在他的手里,而且放眼整个平西王府系下的驻军,或许也就范城这里,掌控力和向心力是最低的了。
听到王爷说这话,
苟莫离没被吓着,也没马上跪着请罪表忠心什么的,
而是笑呵呵地道:
“主上,小狗子是怕主子已经打算去开客栈了归隐江湖了,却没带上小狗子,小狗子心里当真是慌得很呐。
小狗子我这两年在范城里,睡马厩的次数比睡正屋的次数都多;
下面人以为咱是在克己奉公,做表率;
实则咱就是在提前练习喂马的手艺,就怕主上您到时候丢下咱。”
“呵呵。”
郑凡摆摆手,
道;
“行了,让你的人过来,护送我们先回范城吧。”
“狗子遵命!”
……
入夜,
因为距离原因,外加郑凡身上有伤,所以并未星夜兼程回去,而是在一条小河边,立了个临时营寨。
不过,苟莫离已经派人和附近的范城游骑打了招呼了,倒是不用担心忽然出现什么成建制敌人偷袭的这种意外。
郑凡也难得的睡了一个安稳觉,不过,还是在后半夜醒来了。
醒来后,郑凡就坐在帐篷外,斜靠着桩子,抬头,看着星空。
不一会儿,
苟莫离就端着一大碗面条和一些小配菜走了过来。
行军打仗,按照平西王府的传统,麾下军队以带炒面为主,就是炒熟的面粉,里面和了盐、油、糖等物。
苟莫离能在这荒郊野外的端出一大碗牛肉面过来,证明他是老早就察觉到自己这帮人的身份,但还克制着没有第一时间赶过来。
毕竟,既然自己等人隐藏了身份,肯定是有原因的。
这个小小的细节,就足以看出野人王到底是怎样一个心细如发的角色。
还好,他输了,还好,自己也把他驯了;
至于白天他所说的客栈养马的活计,郑凡觉得应该不是单纯地拍马屁。
人嘛,
风风雨雨得都经历过了,在山巅看过日出在山谷挨过冻,
现在又不愁吃不愁穿的,
总得寻点儿单纯精神上的某种慰藉吧。
可能,苟莫离就是将那个当作了慰藉,那个自打离开虎头城时起,就时常挂在嘴边的客栈,看似日后会落在江湖不起眼的某处,但实则,
它一直在,
它在心里。
可能,它永远都不会在现实里出现,自己也永远不会真的去开它,但心里头最深处,总归是有着它的一份位置的,而且,客栈门口的灯笼,还常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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