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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天还下着雨,雨不大,但是有风,我正窝在代驾室守着一台破旧电视熬时间,眼看就要到十二点可以回家睡觉了,突然接到了前台电话,说是有人叫代驾,因为天气原因,其他代驾都出去了,我只好接了单,叫代驾的就是唐微微。
那天唐微微穿了一件粉色连衣裙,我见到她时,她正站在“欲都”门口扶着一棵树半醉半醒,旁边还有一片呕吐物,散发着令人呕的酒精味。当时虽然是七月酷暑,由于天气原因,还是有些微凉,唐微微站在那里开始有些不自主地发抖。我走过去,将外套脱给了她,“您好,我是您叫的代驾,请问您的车停在哪?”唐微微睁开眼,看了看我,然后有些蹒跚地朝着旁边的停车场走去,我上前赶紧扶住了她。
我把唐微微的车钥匙从她的包里掏出来,试着朝几辆车按了按,没有听见开锁的声音,只好又去四周看了看,当我找到唐微微的车,再回来找她时,唐微微已经趴在一辆白色的奥迪车上昏昏欲睡,幸亏雨下得不大。我把唐微微扶上车,试着叫了几次,都没有反应,我只好翻开了她随身携带的一个小包,不过除了几样化妆品,没有找到任何有关地址的东西。这时,雨越下越大,我又试着叫了几次,希望可以把她叫醒,不过事与愿违,唐微微已经睡得更沉。最后没办法,我只好把她送到了附近的一个酒店,然后借了把伞直接回家了。此时,雨下得更大,暴雨如注,倾盆而落。
第二天,我把伞还回酒店,顺便问了一下关于唐微微的情况,酒店的人说,一大早,唐微微就开着车离开了。
几天之后,我正在店里帮着给一辆车打蜡,突然听到有人问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居然是唐微微。
“那天,谢谢你!”
“不用客气,职责所在!”
“对了,你的外套!”
“你怎么知道我叫什么,还知道我在这?”
“这还不简单,去俱乐部一问不就知道了,更可况,那天开房,用的还是你的身份证。”
我就这样和唐微微认识了,从此以后,唐微微经常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要不帮她开车,要不帮她修车。唐微微一喝酒就会叫我去当代驾,车子一有问题就会到我们店,一来二去,就更加熟络,到最后,甚至没有事情,她也会叫我陪她打发时间,陪她逛街、陪她吃饭、陪她看电影、陪她过生日……第一次,就发生在陪她过生日的那天晚上。
那天是我下了班以后,没有去“欲都”,直接去了唐微微家,那还是第一次去她家。唐微微已经准备好了一切,蛋糕、蜡烛、酒……不过旁边还摆着几样礼物,显然已经有人来过。唐微微说是几个朋友送的,大家都挺忙,送完就走了。
都说酒是穿肠毒药,喝多了会乱性。其实,都是拿喝醉来当幌子,醉了的人才是最清醒的,才敢于释放出最本真的自我。我不知道那天晚上是谁先主动的,不过就像火药,一经点燃就会发生一连串的反应,一发不可收拾,而酒就是那根划着的最好的火柴。其实大家早就心知肚明,否则唐微微怎么会老来找我,而我则不管什么事都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不过我始料不及的是,半夜酒醒以后,唐微微接了一个电话就很慌张地让我赶紧走了,我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她说一个朋友突然生病住院了,她得赶紧过去,我问她需不需要帮忙,她说不用。当时我也没有多想,不过后来我知道了,肯定跟她所隐藏的一些事情有关。不过,再说这些就已经无关紧要了。唐微微曾经问过我,第一次找我当代驾的那个晚上,她喝得那么醉,我为什么没有对她做点什么,难道她的引诱力还不够?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我只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只是因为这一点,才有了后来的一切,那我并没有错失什么良机,反而赚了更大的便宜。
从唐微微家出来,已经是下午一点半了,街上的人很少,大多数都行色匆匆,生活得不易让更多人学会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加快步伐,否则就会落后于人。虽然在唐微微家简单吃了点东西,出来被风一吹,又有些饿了。打电话给丁强,没人接,估计在补觉,晚上他还要上班,虽然是卧铺,一路的颠簸也让人疲惫不堪。其实丁强大可不必跟我一起受罪,他完全可以坐飞机或者高铁,他这次去云南和我一样,虽然不知道具体干什么,但都是因公出差,完全可以报销,只是我们的报销金额有限,所以我只能买卧铺,而丁强他们,所有费用全报,而且没有金额限制,真搞不懂,为什么有福不享,偏偏喜欢遭罪。
路过一家面馆,闻到了牛肉面的香味,引得肚子更加有些饿了。面馆不大,只有两排四五张桌子,因为过了饭点,吃饭的人并不多,老板和老板娘都坐在一旁玩手机。我要了一份经典红烧牛肉面,量很大,最后都没吃完。吃过面后,感觉就没有那么累了,突然不想回家了,可是又不知道要去干嘛,有时候觉得时间稍纵即逝,总感觉有很多事情没有去做,然而一旦闲下来,又会发现,根本无事可做。
走出面馆,沿着一条马路一直往前走,偶尔有风吹来,带着一股寒意,果真是深秋时节,地上的黄叶已经铺满了一地,踩上去“咯吱咯吱”响。走到马路尽头是一条小巷,小巷两旁都是青砖绿瓦的旧房子,很有年代感。
“陈年老书”,没有过多的装饰物,只有四个大字格外醒目,是谁在这么个地方开了个书店,虽然来过唐微微家这边很多次,这还是第一次发现,在这么个犄角旮旯里还有个书店。这个书店非常陈旧,连门都还是那种带着两扇玻璃窗的木门,屋里的陈设也非常简单,就几排书架,几把椅子,靠窗的位置有两张桌子,因为是老房子,所以光线很暗,只有可数的几束光从天窗照射进来。“可卖可借,如果借,需要交押金。”老板是个有些秃顶的老头儿,看样子,应该有六十多岁了,正带着一副老花眼镜看一本线装书,听到有人进来,抬头看了一眼,然后又自顾自地把头低下继续看。
按照类别,我随便从架子上拿出了几本翻了翻,原来都是一些旧书,怪不得叫“陈年老书”。虽然我学习不好,但是看书还是比较偏好的,当时读技校的时候,很多人就说我装,“这哪是技校的学生,明显是大学生,没事总爱抱几本书。”可是谁又规定学习不好就不可以看书了,而且谁又规定喜欢看书就一定要学习好了,用来打发时间,总好过抽烟喝酒打扑克。
翻到最后一本,居然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而且看样子,很像唐欣之前在火车上看的那本,因为封面上“爱情”两个字已经变得模糊,不过,应该不会那样巧合。这本书我之前看过一点,因为不喜欢,就没有看到结尾。我不赞同那样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我觉得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或者说如今的时代中根本不存在,再刻骨铭心的爱情也会被时间所湮灭,没有人喜欢孤独与寂寞,生理上的欲求也会让你不自主地去寻找新的慰藉,而且现在又多了很多物质利诱,爱情的纯真度早就不再是百分之百。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坚持着把之前没看过的最后一部分看完了。
当船长升起一面代表霍乱的黄旗,书店里亮起了一盏老旧的25瓦灯泡。“你再不走,我可走了。”老头儿早就等得不耐烦。走出书店,才发现已经华灯初上,整个城市霓虹闪烁,忙碌了一天的人们又开始搭建新的场景,声色犬马的各种夜生活逐渐拉开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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