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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女士,请问你们是?”没等约翰说完,两人背后一个声音响起。
史崔奇突然挽住约翰的胳膊,牛仔吓了一跳但没有挣脱——他必须保持镇定,也隐隐猜到同伴的用意。随着史崔奇一声咳嗽,一个转着钢笔的瘦小男人窜到两人跟前。
“我的丈夫和我看到这座庄园正在寻找下家。”
银行职员咬了咬满是牙印的钢笔,他的光头和笔盖一样反射着阳光:“这套庄园真是棘手,几年了还没卖出去。银行已经让价钱折半过好几次了,可哪有人愿意买一栋死过人的房子,这种东西只有烂在拍卖行里。”
两人不知说什么,只好面面相觑,这让银行职员自觉没趣,“四处转转吧,但愿你们会感兴趣,即使那样也不一定拿得出足够的钱。”
职员带着叹息离开了……下午的时光都消耗在曼斯达庄园,虽然约翰在这有许多不好的回忆,但他没有感到丝毫压抑。反观史崔奇倒是好几次驻足在某个物件或某面墙壁前,每当这时约翰便找个台阶蹲下来……
迈出庄园已是日暮之时,夕阳的余晖从房屋的穹顶散落到街上,约翰留意了一下史崔奇,发现她也在注视着自己,并且一脸轻松愉快。
“我的事办完了,‘我的丈夫’,喝一杯去?”
与伯克基外出喝酒之后,约翰很期待与史崔奇的单独聚会,但这里不同于瓦伦丁,“夫人,我们在这犯过事,最好不要把自己弄得神志不清。”
“不会的,一点淡啤酒就好。”
约翰半推半就地被他的同伴地拉到一家酒馆,当他们跨入酒馆的门槛,史崔奇靠在吧台上,斜瞧着她的同伴:“麻烦给这位先生上这里最烈的酒,谢谢。”
约翰刚想拒绝就被酒保浑厚的笑声打断,后者从身后的橱柜里拿下来一只装着橘红色液体的细颈瓶子,往一只玻璃杯里倒了一点。
“先生,你真得太幸运了!这是来自瓜玛岛的朗姆酒——十足的烈酒,今天早上刚刚运抵码头,你必须得尝一口。”酒保晃了晃手中的瓶子,“女士,你呢?”
“跟他一样吧。”史崔奇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
“曼斯达夫人,这个玩笑不好笑。”
史崔奇没有做出任何回应,而是豪饮了大半杯,然后叫来酒保把酒添得满满当当,这个动作重复了不下四五次,当某次这个女人决定一饮而尽,不再麻烦候在旁边的酒保,而是凝睇着杯壁的棱形花纹——那里通体透亮,折射出许多耀眼的光线。
“看看窗外吧,我们有拜访者了。”
今晚似乎是圣丹尼斯城的晚市,街上挤满了比白天多上一倍的人群,其中一些穿着蓝色精纺夹克的人尤为显眼——约翰立刻反应过来,那是平克顿侦探,看来一滴酒未沾的决定是正确的。
“夫人,把酒咽下去,今天的快乐结束了。”
史崔奇不紧不慢地端起酒杯:“这就是我给你准备的礼物。”
约翰抓着杯耳的手一瞬间僵硬了:“我没听错吧?”
“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史崔奇·曼斯达会心一笑,“我就不能和平克顿侦探串通好,再借酒精让你放松警惕吗?”
“夫人,这点酒真灌不醉我,腰间的手枪我一勾指头就能碰到。”由于未沾酒水的缘故,约翰确实没有一点醉意,但史崔奇的话着实让他有点胆寒,“倒是你,续了两三杯了。”
“你从未怀疑过我吗?尽管当初我向你做出了保证,但赏金那么高,你真的相信我不会通风报信?”
“我不信,你不也是个通缉犯嘛,除非你有勒米厄那种虚伪的正义。”
“当然没有。”史崔奇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看看这个。”
史崔奇突然从桌上抓住了约翰的手,把一团皱巴巴的纸塞到他的手心里,这个动作碰翻了桌上装着瓜玛朗姆酒的马克杯,褐色的酒液顺着桌沿的缝隙流下,洒在两人的鞋上。
“我刚擦完的地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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