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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助手都是汉人,他们不仅仅是帮助他们教学、更熟悉汉话,也在生活上帮助他们。
按照他们的说法,卢基乌斯他们虽然名义上依旧是奴隶,实际上却是‘不夜翁主’的贵客。事实上,他们已经自由了…他们甚至没有办‘卖身契’,据说这是这个国家的奴隶凭证,他们没有卖身契,当然不是奴隶。
不过他们也不能乱跑,因为他们没有‘户籍’,并不算这个国家的‘公民’。
就算不能够随意探索‘丝国’,这很让他们遗憾,但知道自己已经不是奴隶这件事还是让他们觉得高兴。特别是卢基乌斯,他始终无法轻松面对一个罗马的公民竟然沦为奴隶这种事…
但这件事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事实上,在之后他们确实获得了游览丝国的机会——是在‘交通号’商队的带领下去的,说实话,他们被城市居民超过一百万的‘临淄’给吓到了,这可是一座比罗马城还要拥挤的多的城市啊!
不说那之后的事情,就说他们刚刚来到不夜县这段时间,‘不夜’这座城市已经足够他们惊奇了!
罗马是一座伟大的城市,身为罗马人无不为之自豪,所以看到一座城市就会忍不住拿它和罗马对比。在卢基乌斯等人严重,不夜县还无法和罗马城相提并论,但它比罗马城更精巧、精致。
这里没有贫民窟,人们的生活都很不错。虽然小了一点,但凡是有的东西都做的很好、很全面——说是小,其实也不小了!对比地中海沿岸的城市,不夜县绝对不算小,只是看和哪座城市对比而已。
这座城市的富裕与繁华、方便与快捷…这些都让卢基乌斯这些人非常满意,虽然有的时候会思念家乡,但他们还是很快习惯了这里的生活。有些人甚至觉得这里比故乡更好…毕竟这里有丝绸、有糖、有玻璃…有各种各样的好东西,这些都是家乡没有的。
而在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之后,卢基乌斯最期待的事情就是和他的女性恩主见面。这即是因为他的好奇心,也是因为他有预感,这会极大地改变他的人生。
第349章沔水(4)
“这么个玩意儿…”桑弘羊手上把玩着一支羽毛笔,似乎不知道从哪里说起。纠结了半天,又自顾自地笑了两声——他其实并不缺见识和头脑,即使觉得这个‘笔’古里古怪的,也能很快理解。
和华夏的‘笔具’不同,地中海沿岸的人们在书写上仿佛走向了另一个流派‘硬笔’。在这个时代,当然没有钢笔,但已经有钢笔的祖先,芦管笔和羽毛笔了(其实另外还有一种金属笔,用来在蜡版上书写)。
芦管笔和羽毛笔蘸墨水之后可以在羊皮纸上书写…嗯,罗马将埃及纳为行省之后,莎草纸也渐渐传到了罗马,也算是书写材料之一吧。
不过主要还是以羊皮纸和蜡版为主,莎草纸虽然名字叫‘纸’,实际上就是将经过一定处理的纸莎草叶子拼接成起来而已,有点儿类似竹简,同样可以制得格外长。这种纸各方面的表现都不算好,论优秀程度肯定是不如羊皮纸的。而在重复使用、涂改方便这一点上,也不如蜡版。非要说有什么地方表现优异,就是便宜了。
但话又说回来,以罗马需要用到书写材料的人口‘成分’来说,恐怕没有多少人会图便宜就用莎草纸。
总之,这个时候的罗马贵族以及学者之类的人物,他们使用的都是芦管笔或者羽毛笔…只不过比较原始,和文艺复兴时期的羽毛笔已经不是一回事了。
对于桑弘羊这样从小习惯了使用‘软笔’的人来说,很容易对‘硬笔’产生排斥。这就类似上软笔书法培训班的现代学生,当他们习惯了硬笔书法的书写习惯之后,短时间内无法适应软笔到还在其次,关键是心里会产生一种排斥心。
现在桑弘羊就有类似的排斥心…不过排斥归排斥,他却是很快想通了——他的确没见过用羽毛制笔的,但是存在即合理,不能因为他从来用毛笔就觉得用另外一种笔的人不可思议吧…或许人家见他用毛笔还觉得古怪呢!
“这个不过是制来玩儿的。”陈嫣也摆弄了一下羽毛笔:“罗马这‘拉丁文字’,使毛笔写不如这个…”
怎么说呢,拉丁文字和英语之类的一样,都是字母构成。用毛笔写英文虽然不是不可以,但确实有些麻烦…字母文字的那种细长,和方块字的小巧始终是不一样的…使用软笔,有些自讨苦吃了。
陈嫣在向那些西方学者学习他们的语言的时候见到他们用的都是自制的鹅毛笔,也就不难为自己了,让人找了鹅毛,自己给自己削了一个‘更先进’的鹅毛笔。
她并不了解鹅毛笔的演进史,但是她见过鹅毛笔的‘后裔’钢笔,一切按照钢笔头的样子里就是了!别说,确实比那些学者自己制的笔要好用一些。
“学罗马文字…”桑弘羊有些嘀嘀咕咕的。他确实是有才能的人,不过他对于学习一门外语什么的并无特殊兴趣,无法理解陈嫣将时间用在这种事情上——桑弘羊看得出大概掌握一门外语需要花的时间和精力,觉得陈嫣花时间在这上面实在是太浪费了。
不是说学外语不好,实际上海运号最好能多一些人学外语。做生意出门在外的,完全依靠向导肯定不好,如果海运号自己就有懂得当地语言的人,省了一份高昂报酬到还在其次,关键是省事又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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