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氛围瞬间变得严肃,夏曦澄刚刚环住杯子的手立马缩了回来,她能感受到杯里的红茶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凉。
“排斥?”
“没错,如果再严重一点,他很有可能会死在这里,这跟在小说世界里被自动清除没什么差别。”
刘俊说的这句话如同尖刺,狠狠地往夏曦澄的心上扎。
这一刻她觉得自己的心脏也疼了,像在执行一道毫无感情的程序。
什么自发排斥,什么警告,什么死亡……这些词结合在一起太陌生,夏慕生一句都没跟她提过。
她嗫嚅着嘴唇,感到说话也在颤抖:“不可能吧……你也是穿越过来的人,还不是好好地活到现在了?”
“没有阿晚,我早就没命了。”
绕不开最初的话题,刘俊苦笑着,慢慢道出一个让夏曦澄意想不到的秘密。
销毁阿晚
阿晚的原名唤作程落婉。
她喜欢叫自己阿晚,是因为很多优秀的小说作品总在夜晚诞生,寂静的夜里,她哄着两个孩子入睡,确定孩子们都睡着,她便蹑手蹑脚地下床,坐在电脑前完成小说的下一个章节。
在写小说之前,她在一家国企上班,认识了一个忠厚老实的男人,结婚后育有一男一女,她给两个孩子取了小名,哥哥叫阿华,妹妹叫小月。
孩子们喜欢故事书,每晚听着母亲朗读故事的声音入睡,某天晚上小月攀上母亲的脖子,看着书里排列整齐的文字,突然开口说了一句:“妈妈,我想听新的故事。”
阿华挠着小月的胳肢窝,逗得小月哈哈大笑,紧接着附和:“我也想听!要是能听到一个冒险家的故事就好了,那一定很有趣。”
“不然妈妈给你们写故事?”抚摸着小月柔顺的发丝,故作嗔怒地轻拍一下阿华捣乱的小手,阿晚随口一提。
小月抬头看她,阿华的眼睛也亮了,在他们眼里,阿晚出得厅堂下得厨房,没有什么事情是她做不到的。
听取阿华的建议,阿晚的第一本小说聚焦于主角在新大陆的冒险,一个勇敢的男孩白手起家,一路上过关斩将,结识了不少朋友,最终和朋友并肩作战,找到了深埋在黑暗洞穴的宝藏。
写着写着,她就爱上了这种驾驭故事的感觉。
阿晚当时二十六岁,“阿晚不晚”这个笔名是她临时想的,前两字是自己喜欢的称呼,后两字是为了告诉自己,写小说这件事很奇妙,只要想写,任何时候都不会晚。
两个小家伙和母亲感情更深,父亲给予他们的更多是物质上的奖励,比如哪天考了个第一名回来,额头上贴了一张小红花,回到家就能从父亲手里拿到一根棒棒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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