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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少爷收回目光,看一只蚊子在蚊香烟雾里摇摇晃晃。这一刻,他忽然感觉自己特别喜欢小鹿,喜欢的不得了,可小鹿还是个小孩,哪有喜欢小孩的呢?
忽然间,他问小鹿:&ldo;你说,我以后不会像爸一样吧?&rdo;
小鹿又吹了一声口琴,然后问道:&ldo;什么像干爹一样?当大官?做将军?&rdo;
大少爷一摇头:&ldo;不是,我是说我以后会不会像爹一样,不喜欢女的,专门养小子玩儿?&rdo;
这话让小鹿听,小鹿就听不大懂了。而大少爷抬头看着他的眼睛,继续说道:&ldo;要是我长大之后真随了爸,那你就跟我好吧,咱俩当两口子,在一起总也不分开,过一辈子,行不行?&rdo;
小鹿想了想,因为这些年自己一直只有大少爷一个亲人,所以感觉对方这提议很不成问题。
&ldo;行呀!&rdo;他有些摸不清头脑:&ldo;咱俩不是一直在一起吗?再说是你不回家,又不是我不回家,不在一起也不怪我。&rdo;
大少爷听闻此言,忽然有些泄气:&ldo;你什么都不懂,别说话了,也别吹了。就因为听你吹口琴,我让蚊子咬了一脚背的大包!&rdo;
他说完这话就起了身,小鹿见他要回房,便颠颠的跟上了他:&ldo;那我给你挠挠!&rdo;
小鹿给大少爷挠脚丫子,挠着挠着就蜷在床尾睡着了。
大少爷枕着双臂往窗外望,他正在长大,而且不知道自己将会长成什么样子。小鹿像学校唱诗班的歌声,听不到也不想听,一旦听到了,却又迈不动步,因为那歌声洁净曼妙,像是连着天堂,人生在世,谁不想要个好呢?
可是一旦离了小鹿,他就又变了个新人。想到自己这两年的所作所为,他忽然感觉自己十分污秽,非跳到大江大湖里才能涤荡干净了。
坐起身把小鹿抱到自己身边,大少爷扯过一床毛巾被,盖住了两个人。重新端端正正的躺下来,他在这个夜里,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明天还要起个早,去看看娘。
一夜过后,天光大亮。小鹿照例是上学去了,大少爷睡了个懒觉。睡醒之后故态重萌,他也没有去向程太太问安,去账房硬要了一笔款子带在身上,他又跑出去了。
第十章
十四岁这一年,小鹿以着很漂亮的成绩从高小毕了业,升到比利时中学去了。
比利时中学本来也是一所教会学校,但是宗教色彩并不算浓。进入学校的第一天,他便引了许多大学生来看新鲜。小鹿有点糊涂,不知道他们围观自己,是因为自己长得美还是长得丑,要说美,似乎不大可能,因为大少爷一直说他是越来越丑;要说丑,却也不该丑到要轰动全校的程度。幸而他在小学校里因为成绩优异,也是出惯风头的了,所以神情举止很是平静,是个冷淡骄傲的样子。
在新学校里,他也有几个老相识,为首一人便是余翰文。余翰文幼年时期是个小胖子,长到如今,早已瘦成了苗条条的少年,白脸配着一副金丝眼镜,看着十分斯文。新学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开来摆放的,所以余翰文和小鹿中间隔了一条过道,没办法像在小学校里那样再当同桌。
在上课之前,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钢笔,又把教科书摆在面前,要在书皮上写下名字。可未等他拧开墨水瓶盖,余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ldo;哎!&rdo;
小鹿扭头看他:&ldo;干嘛?&rdo;
余翰文笑眯眯的向他递出了一杆金灿灿的自来水笔:&ldo;给你的。吸饱一次墨水之后能用好几天,以后就不必再带着墨水瓶了。&rdo;
小鹿是个天天写字的人,所以一看新笔,眼睛立刻就是一亮。亮过之后,他却又摇了摇头:&ldo;谢谢你,你自己留着用吧。&rdo;他对着余翰文一晃手里的蘸水钢笔:&ldo;我……我用这个习惯了,换了笔反而写不好。&rdo;
余翰文欠身拿过小鹿的墨水瓶,然后拧开自来水笔,自行将它灌饱了墨水。用一张糙纸把笔尖擦干净,他连笔带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ldo;我有好几支呢,一个人也用不过来,你收下吧!&rdo;
紧接着他换了话题:&ldo;今天是半天课,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课好不好?我舅舅从欧洲给我邮了好多地理画报,你去挑挑,要是有喜欢的,我就借给你。&rdo;
小鹿迟疑着用手指一摸自来水笔的笔杆,要说要,是真想要,也知道余翰文对自己一向友好,既然给了,就必定是发自内心的真想给。可一旦要了,回家就得把它藏起来,不能让大少爷瞧见。
大少爷的人是长成大小伙子了,可心眼却是与日俱小。小鹿不知道他对别人是不是也这样,反正对自己,他可是看管得很紧。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誉代表一样,偶尔吃人家一口零食,他知道了就要骂自己嘴馋不要脸;自己跟同学出去看一场电影,他知道了,也要讥讽自己占人便宜,因为电影票子是同学买的。小鹿也想请客,可手里是真没钱‐‐家里上下,从来没人想过要给他钱。他也没法去要,因为平日吃得很好,穿得也好,读的学校更别说,是北京城里数一数二的有名学校。他虽然自己没碰过钞票,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钱,他自己算着,真是不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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