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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一阵骚动,连刚才那个发呆的男子也似乎有些好奇,抬头往外张望。
可是那大队人马似乎并没有要停下来歇脚的意思,哗啦啦一声……直接从客栈门前的大道上过去了。
欧阳少征平日带的先锋营是三千骑兵,速度最快,这三千快马从门前跑过的阵势惊人,仰起漫天的尘土,整个地面都随着铁蹄的起落在震颤。
马队后边还有三万步兵,都是先锋营的,一个个武艺高强,紧跟在马队后边急速行过……一转眼就跑远了。
众人都不禁感慨,一个先锋营就这样了,那所有人马齐集该是什么样?难怪西北边四个王都直说怕了赵普不跟他打了,果真是有原因的。
“几个散兵而已,至于吓成这样么。”小姑娘又多了一句嘴。
客栈里的人实在忍无可忍了,那混血男子就回头瞪了她一眼,“你有爹娘教没有啊?说话跟放屁似的。”
这酒楼都是粗人,自然不会跟你文绉绉讲话。
那小姑娘愣了愣,双眼一眯,伸手一指那汉子,对身后一个侍卫模样的男子说,“阿达,给我把他眼珠子挖出来!”
众人都一愣。
那个被称之为“阿达”的,是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外族男子,很年轻,光头皮肤呈棕黑色,相貌清秀硬朗,目光很凶悍,表情木讷。
他一听到姑娘的吩咐,连一丝犹豫都没有,顺手从腰间抽出匕首就扑向那外族,可见是言听计从。
这边打起来了,其他人也都不管,特别是那和姑娘坐在一起的年轻男子,依旧摸着玉扳指发呆,似乎心事更重了。
混血族男子也不是省油的灯,见人来势汹汹,抽刀就跟他对战。
这种客栈打架是常有的事,众伙计赶紧搬开桌椅腾出地方来。
那年轻的混血男子跟人交了几招后,冷笑了一声,“原来是吐蕃天都会的,皇家的走狗果然是狗,让干嘛干嘛,连个屁都不会放。”
众人都微微吃惊——吐蕃天都会是吐蕃皇室直属的侍卫官阶层,也是吐蕃最大的江湖门派,里边高手云集。天都会的人对吐蕃王室忠心耿耿,但是由于太过效忠,外族不少人都笑话他们是朝廷鹰犬。
那混血男子别看吊儿郎当,可没想到功夫极好,那个年轻的侍卫微微皱眉看着他,似乎是在考虑怎样挖下他的眼睛。
那小姑娘见打了半天没动静,有些不满,一拍桌子,“达奇,去帮忙!”
另一个天都会的年轻武士抽刀出来。
就有几个看热闹的不满,“唉,我说你们怎么多打少?”
“多嘴!”小姑娘一拍桌子,“舌头割下来!”
那些个说闲话的客人有好些不是江湖人,只是商贾,一听这话,吓得嗷嗷叫。这些商贾走镖都带着武士的,一看对方要行凶,就抽刀准备守卫……一时间,整个客栈气氛十分紧张。
就在这片刻的安静之中,就听到门口传来了不轻不重的马蹄声音,轻轻巧巧的。
随后,一串软糯糯的孩童笑声也跟着传了进来,就听一个稚嫩的童音问,“喵喵还有多久到哦?”
“吃了饭再赶半个时辰就到了。”
另一个声音回话……客栈里的众人,瞬间就莫名没刚才那么紧张了。
这人的声音吧,分很多种,闻声识人这话其实也不准。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有的人长得挺好看挺顺眼的,但是只要一开口,就叫人生厌。有的人明明挺难看的,但却天生了一把好嗓音。
这个小孩儿的声音软软嫩嫩的,暂且不评论,毕竟小孩儿说话大多讨人喜欢。但这把回话的声音却是叫人说不出来的动听。
首先声音干净,也算低低沉沉,但音色却是亮的,关键说话人是个男的,声音放得很低很柔却也不阴气,春风沐雨一般的感觉,说句粗俗点的,这把声音一出来,能叫不少人苏得妥妥儿的。
客栈里的人都好奇地往门外望,心说这大西北的,哪儿来的旅客,说话腔调那么灵秀的?
同时,不负众望的门帘子一挑,两个人走了进来。
这两人的配对也有意思,一大一小,大的身形瘦高,十分的挺拔,一身蓝衫斯斯文文,样貌被一卷防风的纱围挡去了大半,露出一双眼睛,漂亮的眼镜。他一进门就瞧见店里剑拔弩张的样子,显然是吃了一惊,左右看看,神情之中带着几分好奇,给人的感觉,跟个猫儿似的。
更有趣的是他身边那个牵着手跟他一起进门的小孩儿。这小孩儿只到年轻人膝盖以上一点儿,身量很娇小,整个人都被防风的纱围裹着,跟个雪球似的。
众人略一打量那小孩儿身上的纺纱,雪白织锦面料考究,又轻薄又透气,一眼就看得出是昂贵的上等货——又是两只肥羊。
伙计回过神来,过去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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