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ldo;是是是,你们呀,一老一小都来说,我又如何不敢拿呢,不然回头绾儿要说自家娘亲小气了。&rdo;薛夫人被逗笑,随后便吩咐善春将香拿了过来。
&ldo;谢谢娘亲。&rdo;薛绾娇娇地在薛夫人的怀里蹭了蹭,白嫩的小脸笑意娇软。
用完午膳后,宋彧便领着薛绾启程回府,薛夫人将梓薛绾送到马车上便一路抹着泪。
&ldo;满满啊,要是在那边过得不开心一定要回来找祖母啊!&rdo;老夫人不舍的握住了薛绾的小手,眼神慈爱。
&ldo;嗯嗯,祖母,满满会常来看您的。&rdo;薛绾眉眼弯弯,像个雪白干净的瓷娃娃。
目送着提督府的马车远去,薛轲这才扶着薛夫人进了门。
&ldo;宋彧今日同你说了什么,竟在书房谈了那么长时间,连绾儿你都没能顾的见上几面。&rdo;薛夫人柔声问着,神色微疑。
&ldo;宋彧今日说了那王卯在京州郊外私建府邸一事,还提了好些物证给我。&rdo;薛轲正色道。
&ldo;宋彧竟将此事都告诉你了,那你现下当如何?&rdo;
&ldo;自然是向陛下告发王卯,王卯支持的是太子一党,若是能借此机会除掉他,太子就失去了一条左膀右臂,势必会元气大伤。&rdo;薛轲沉声,年色微肃,&ldo;如今看来,这宋彧倒是颇有诚意,若是他真能助延儿登上王位,那么这条路我们走得便是对的。&rdo;
薛夫人闻言,眼眶又微微泛起了红晕:&ldo;你别说了,你越这样说,我就越觉得对不起绾儿。&rdo;
薛轲听罢连忙将薛夫人搂进了怀里,柔声抚慰道:&ldo;夫人,若想成大事,自然是有舍有得,绾儿自当是理解我们的。&rdo;
第33章芙蓉糕
大魏乾嗣三十七年,八月十五,中秋佳日。
相国薛轲擿揭发尚书王卯私建外邸一事,正言,当朝尚书王卯利掌科举一职,饱其私囊,损公肥私。贪赃舞弊,枉法徇私,位其下级者,皆行贿受贿,因公假私。坊间传言,贪污小吏皆尊其为&ldo;太上岁。&rdo;
魏帝在朝,勃然大怒。下令株连王氏一族,族中妇孺皆未能避。
据言,菜市斩首,血流成河。
……
密州近日频发鼠患,恰时正逢秋收,粮食皆遭盗鼠洗劫一空,百姓苦不堪言。且天公不作美,大雨倾盆数一月,鼠疫爆发,密州百姓多皆因其丧命。
朝有薛轲进言,魏帝上朝数日,皆不能解。
后以平章政事方成谦自荐赈灾密州,遂解。
……
昭乾殿。
金漆青龙八窍香鼎里燃气了袅袅馝齐香,殿内云雾缭绕,芬韵幽幽。
&ldo;不知陛下召微臣何事?&rdo;宋彧垂首,面色恭敬,眉目低敛,肤色苍白。
魏帝推了推面前的描梅紫砂茶盏,&ldo;这是东林十三郡新贡的庐山云雾,你尝尝。&rdo;
宋彧俯身,捏住了杯盏清浅地饮了一口,&ldo;不愧是山水奇秀的东林十三郡,果然名茶辈出。&rdo;
我们重来好不好 前尘往事之惜叶鸣恒 盛宠娇妃 农女为后 总裁的棋子新娘 穿成将军心尖宠 撩到男神好撒娇 一枕风月 快穿女配:攻略BOSS男神 反套路重生 宴已迟迟归 黑红女星洗白白[穿书] 矜荣 媚宠江山之妖妃乱世 (快穿)复仇虐渣系统 尽在不言中 末世小厨娘,想吃肉来偿 重生七十年代之心机小商女 表妹多妩媚(重生) 我买你
苏茹雪前世错爱萧锐泽,致使自己在产子的那天被冤枉造反,随后满门抄斩,连刚出生的孩子也一同死去。她因死后怨气凝结,重回人间变成苏家嫡女,却没有前世哥哥姐姐姐相帮,独自一人复仇。她被接回是因为代替妹妹嫁给那快要病死的六皇子,避无可避之下她选择答应。新婚之夜,她遇到了第一晚威胁她的男子,眼里满是惊讶怎么是你?你溜进来抢亲不成?萧景辰一把抬起她的下巴,也不是不可以。新婚小娇妻竟不认识自己的夫君,这场好戏有得演!...
最终智能一款生产于公元009年的戒指型智能生物电脑,穿越时空砸在了杜承的头上,强大的智能程序让杜承接触到了未来千年内的高科技知识。商业工业科技,杜承无不遥遥领先,发展未来高科技,更是让杜承立于不败之地。从一个被赶出家门的私生子,到经济霸主,成就商业帝国,杜承的未来,是一条最终枭雄之路。如果您喜欢最终智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杨凡得到上古医术传承,下山后悬壶济俗世银针渡众生,医者仁心,从此纵横都市,逍遥自在,绝美校花娇俏萝莉冰山御姐,且看他如何花丛称王!...
车祸重生之后,景瑜发现她的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从小白菜变成了富贵花。平时桀骜不羁最看不起她的影帝小叔子主动讨好她,还经常帮他哥哥把景瑜的桃花挡掉。以前最讨厌她的婆婆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般对待,逢人就要把景瑜拿出来夸一夸。至于那些莲花与绿茶,呵我跪求你们来虐我!好像还忘了点什么哦,那个让景瑜几乎想不起来的老公变成了二十四孝老公,不仅时时刻刻想黏在景瑜身边,还逮着机会就要公开表达对老婆的爱意。景瑜滚蛋吧!说好的隐婚呢?...
...
主角赵凡余小艾真正的富豪,从不炫耀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金钱,女人,权利。只有土豪才会用钱武装自己,并且大张旗鼓的炫耀。一个近乎现实的梦境,让赵凡重生了,人活一世,要么碌碌无为,要么轰轰烈烈,梦醒后,他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