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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得闲,他喜欢到处走走,看看此地的民俗民风,发现哪儿的生活其实都差不多。
当然,他有他的快乐,因为女儿的陪伴,看着小菲从小女生成长为亭亭玉立的妙龄女孩,岑慕彬由衷感到欣慰,仿佛自己跟着她又经历了一遍成长。
小菲喜欢香港,完成高中学业后,她拒绝了母亲让她出国的建议,考进港大,如今是金融系二年级的学生,平时住校,周末回家与父亲小聚。她不喜欢吃餐馆里的饭菜,为此岑慕彬练就了一手好厨艺,每次女儿回来,他都会精心准备,饭菜隆重得像过节一样。
一进门,他先把花瓶里插着的那束红玫瑰给撤了,换上刚买的满天星。
这束玫瑰是一个女病人送的,也不知她怎么想的,送这么热烈且喻意明显的东西,而且是在岑慕彬去停车场的路上,他接在手里有点无措,扔了又觉可惜,只好带回来。插在花瓶里一周了,形状还好,但颜色有点蔫,一副憔悴的样子。
把花扔进垃圾桶时,他不小心被刺扎到,这轻微的痛感令他想起知春。无论生活存在多少种可能性,到头来你能走的路永远只有一条,其余可能则仅仅存在于想象之中。
对岑慕彬而言,谢知春就是那无数想象中的一种。
初次见面,知春就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而大多数病患或病患家属都宛如过眼烟云,在他心头不留任何痕迹。
知春不像别的家属那样哭哭啼啼,她显得很镇定,但眼里写满警惕、悲伤,还有恐惧。谈话时,她始终躲在荣韵身后,像只受惊的兔子。
岑慕彬一看便知,这是个没经过什么事,且养尊处优惯了的小女人。她也会盯着自己看,但眼神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她把他看作救世主、一个神奇的传说,在她眼里,他不过是一部治疗机器,仅此而已。
而占据她全部身心的是那位伤患——她的丈夫荣钧。
知春的眼里只有荣钧,好像她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是荣钧的延伸部分,随着丈夫的一举一动欢喜悲忧。
岑慕彬对自己说,这样的女人缺乏自我,没个性。但还是忍不住会去留意她。
渐渐地,他发现知春笑起来特别好看,像没有完全展开的玫瑰,既含蓄又饱满。很多人嫌玫瑰俗气,却是他的至爱。给花花草草拍照拍多了,还是觉得玫瑰最美,丰满艳丽,极具层次感,但又那么弱不禁风,只适合养在温室。
他忽然明白知春吸引自己的地方是什么了,她只是表面成熟,内心却极为纯净,如水般透明,晶莹而脆弱,轻易撩动了他的心弦。
而她似乎从未意识到自己有多迷人,总是以一种低姿态跟各种人打交道,不止是对院里的医护人员——岑慕彬有次看见她特地跑下台阶,把一个刚喝完的矿泉水瓶递到拾荒老人手中,而不是扔进离她很近的垃圾箱。老人大概道了谢,得到她一个和善的笑容。
他以观察一朵花的细心去观察知春,不知不觉中,一点一点沦陷。
等他惊觉,已经晚了。每天,他看着知春为荣钧奔波忙碌,失魂落魄,忍不住会想,如果有天自己丢了一条腿,会不会有个女人这样全心全意照顾自己?
他有点羡慕病榻上的荣钧。
他们的病房里总是溢满太多甜蜜,他每每在门口都要停顿一下才走得进去。
空虚时,他任想象信马由缰:如果当初他娶的是谢知春这样的女人,现在的生活会是怎样?但每次才幻想了一点就放弃——太美好的东西对他来说都像毒药。他不是一丝良知都没有,可她就在眼前,有着花瓣一样柔软的心性和触觉,如他渴望的那样,偶尔还会靠近他,那样不设防,对他充满信赖。
一朵动人的纯色玫瑰,却开在黑暗之中,凄楚地等待阳光。
他很清楚,自己不是她的阳光,却依然忍不住伸出了手。
除了心动,他还有一丝不无卑劣的好奇——这女人的忠贞能坚持多久?
他忘了,玫瑰虽美,却带刺。
他觉得烦躁,又抛不开。把她逼到角落会怎样?
而她居然藏着利爪,惹急了会挠他,毫不手软。
很久以后,他想,如果自己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知春,是不是后来就不会那么沉迷了?不管过程如何曲折,他最终还是顺遂了心愿。
得到后,却还是不甘心,欲望总是无穷无尽——他还想在知春心上占据地位,甚至幻想和她拥有一个未来。
两人在一起时,知春聊的最多的却还是荣钧,这女人心心念念都是她丈夫。
她在肉体上背叛了荣钧,在情感上却不愿再有逾越,每次发现他靠得太近,就会不由自主拉开距离。
最后,他发现自己毫无胜算——当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经历过五年以上幸福的婚姻生活,哪怕后来她碰见的男人再优秀,也无法取代第一个男人在她心里的位置,因为他把自己的印记在她身上和心头刻得到处都是,让后来者无从落脚。
长期稳定和谐的婚姻会形成一种精神上的血缘关系,那是比肉体或者契约更难以摆脱的束缚。沮丧中,他想明白了一点:即使知春勉强和自己在一起,他们也不可能幸福——她会后悔,会没完没了悼念前一段婚姻。
他不可能赢得了荣钧,他只能放弃。
但他依然感激知春,让他在有生之年品尝到了爱情的滋味,即使那是偷来的。把饭菜置备好后,岑慕彬走出厨房,看看时间,才五点,离女儿到家还有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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