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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关系真的能归于平淡吧。
常达美在内心祈祷。
然而麻烦事并没有减少。
同事给她介绍朋友也提上了议程。
男方是本地人。甚至连馨慧都认识,笑眯眯地说:“初已哥哥黑黑的,长得帅帅的,有时候也来买东西。”
常达美先和林初已加了微信,两个人聊了几句,对方不油腻,也为难人,倒是没什么坏印象。和同事也抬头不见低头见,常达美决定至少跟对方吃个饭。
“你有什么忌口吗?”林初已问。
“没有诶!你问的好仔细喔!”
那时候,常达美爽朗得像个两百斤的皮卡丘,一点都没往深处想,只沾沾自喜以为林初已是个爱操心的热情小伙。
等来到那间起“恐龙”这种奇怪名字的餐厅门前,她才像从头被泼了一盆水似的清醒过来。
常达美和林初已面对面坐着。
灯光,完美。
餐具,完美。
气氛,完美。
就连男侍者也这么完美——废话,她花了六、七年去喜欢的男人,能不完美吗?!
黑白亮色的制服勾勒出肩膀与腰背,直抵脖颈的领带、收拢的袖口,亲和力与不可侵犯嵌合得恰到好处,令人咂舌的还不仅限于此。那张脸光彩夺目,几乎让人忘记他从事的是服务业。最后垂着眼说上一句问候的话:“感谢各位光临dosaures。”
常达美一动不动。
毋庸置疑,她现在身处天堂。
不,就算这里是地狱,她也能安营扎寨,吃着火锅唱着歌。只要让她每天享受这一幕。
真的太帅了。
她不舍得眨眼,就这么注视着李道以职业的姿态侍酒,一方面质疑“这一幕真的是可以免费看的吗”,另一方面想着这段时间的努力算是泡汤了。
然而,常达美根本猜不出李道严丝合缝的皮囊下藏着什么态度。
林初已也不知道内情。
他的确是个小麦色皮肤的年轻人,眉清目秀,笑容澄澈,有点不好意思地对常达美坦白:“我想着第一次约会还是去时髦点的地方,所以才订的位子。其实之前从没来过。要是哪里丢脸了,请你多担待。”
说实话的人总比油腔滑调的人来得真诚。
常达美一下也害羞起来,摆摆手道:“怎么会,没关系啦。”
这时候,相亲的气氛才渐渐升温,不知不觉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虽说比不上偶像,但在普通人里,这个相亲对象也挺帅的。
脸颊稍微发热,常达美挥手扇了两下。林初已大约也是相同的处境,甚至不敢往她脸上瞄。然而,她还是有种毛毛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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