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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要在我脸上刺青吗?”“只是画了拍照用,这种墨汁很好洗,”嬴风拿狼毫均匀地蘸了墨,往凌霄身边靠了靠,“别动。”凌霄安静下来一动不动了,嬴风一笔一笔在他脸上细细描画着。凌霄不知道他画了些什么,只是在余光中他清楚地感知到,对方的视线始终落在自己脸侧,那种认真和专注,仿佛彼时在注视着的是这世上的唯一。当一个人对全世界冷漠,唯独愿意把目光落在你身上,那么哪怕只是一个视线,都足以令人满足得凌驾于这世界的顶端。凌霄现在就在云端中,独占了世间所有的阳光,而他也是穿越了冷酷的风雪与严寒,比任何人都坚持着,才最终攀上这高度。室外的时间在流逝,室内的时间已静止,笔尖接触的是皮肤,痒的却是心底,如果时间有知,也会希望这一刻永远都不会结束。可现实往往不如意,在画完最后一个花纹后,嬴风放下笔。“好了。”凌霄还陶醉在云层,一下惊醒,“这么快?”“快吗?”嬴风不解,“已经画了很久了。”凌霄不好意思说是自己觉得快,讪讪地用手去摸,“画了什么啊?”嬴风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没干呢,别碰。”凌霄更加不知眼神该往哪里落,“有镜子吗?”嬴风把手往他面前一伸,掌心上浮起一面小巧的圆镜。这是一种最初级的侦查魂晶,在不方便转身的时候,可以用来观察身后,凌霄没料到嬴风会用在这里。他对着镜面仔细端详,带有浓郁狼宿风格的花纹从右眼角向外往上下延伸着,画得工整又不失野性,凌霄从来不知道嬴风在绘画上都有造诣。“这个图案是什么意思?”“在狼宿文化中,它代表永恒,虽然也属于新娘的面妆之一,但本质是一个中性的图案,不少雄性也会纹。”听到双方都会纹,凌霄也起了兴致,“那我也给你画一个。”嬴风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妙,“你会吗?”“不就是画嘛,”凌霄夺过笔,模仿自己脸上的图案,在嬴风脸上照猫画虎。用了软笔,才发现它有多不听使唤,嬴风到底是怎么把它稳稳握在手里而不抖,还能随心所欲地指挥它,为什么自己画就是一笔三折,还时不时涂到外面去。直到画好,凌霄已经累得一头汗,再看看成果,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唔……效果不太好,洗了吧。”嬴风已经举起了镜子,凌霄没拦住,到底被他看到。凌霄的画歪歪扭扭,简直像飞船跃迁时的光线扭曲,同样的花纹,在凌霄脸上显得兽性狂野,在嬴风脸上就像泥鳅和蝌蚪,如果不是事先说明,任谁都看不出这是一对对称图案。早就有心理准备的嬴风看到后却没说什么,连凌霄表示要洗掉的要求都装作没听到。“就这样吧,去照相。”“啊?你认真的?”老狼王看到他之后也吓了一跳,“狼王,你确定要这个样子照相吗?你的照片是要悬挂在陈列馆内供部落子民瞻仰的,这样会不会有损威严……”嬴风表示无妨,“威严不靠表象来树立,就这样吧。”老狼王无法,只好关照摄像师尽量避开这一角度,留下了这个部落中,天宿狼王和狼后的第一张合影。反复比量着自己与历任狼王的照片,凌霄终于找到了一个答案。“我知道黑狼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我了。”旁边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过来。“你不是说他们从小就认识荆雨,跟他学格斗技巧,甚至崇拜他吗?”老狼王点头,“没错。”“狼宿人身高普遍比我们高,就算狼宿人中的小个子,身材骨架也比我们魁梧。”“荆雨是天宿人中的雏态,无论个头还是身材,对于狼宿人来说都算得上是娇小。再加上他是男人,难怪黑狼说他喜欢身材娇小的雄性,我是全场最接近荆雨的人,他只是把我当做自小崇拜的偶像了。”原来如此,老狼王恍然大悟。“如果他当初没有选中你,我们也不会发现孤星的秘密,而他之所以选中你,也是出于孤星的原因,”嬴风沉吟道,“所以万事有因有果,每一个看上去偶然的事件,其实都是必然。”凌霄遗憾地叹口气,“我还以为是因为我长得帅。”见嬴风不客气地盯着自己,他忙改口,“开玩笑么,不是也有那么多母狼看上了你吗?”嬴风把手慢慢附上凌霄后颈,打算给口无遮拦的家伙一点教训,这时一阵骚动从外面传来。“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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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遇到江景程,是在五年以后。现在的周姿已经不是五年前的周姿,任性张扬,也早就不再是周家堂堂的大小姐,现在的她,照样耀眼,是作为丰城最受欢迎节目的主持人,站在人群的中央。江景程从他的江城来了周姿的丰城。为什么来,来干什么,周姿不知道,就如五年前周姿同样看不透江景程一样,只是他一来丰城,就和另外一名女主播打得火热周姿本来想采取不管不问的政策,一个月的婚姻,她对他还没来得及了解,就已经离婚,可是他们曾经有一个女儿,现在这个女儿,得了白血病!医生说,医治这种病,最好的方法,就是再生一个...
(重生轮回灵异1V1)又是一个月圆夜,变成了白色狐狸的苏心宝,享受般的趴在大床上,看着窗外的月光,柔软的爪子数着床上的各色宝石,幸福的眯着狐狸眼。瞬间,一身狐狸皮尽落,细如凝脂的皮肤暴露在空气里,毛绒绒的狐狸尾巴高高翘起。为什么尾巴又没有回去?她正想着,刚洗完澡的俊美男人推门而进,一手握住她的狐狸尾巴,一手撑着身子压到她的身上,薄薄的唇暧昧出声,宝贝,你脱光光是不是在等着我的宠幸?当然不...
本文江湖风情录,书名不霸气,但内容有观众意想不到的情节。金庸与古龙是武侠小说的前辈,我是怀着仰慕的心情拜读二位前辈的文章而成长的。江湖风情录有模仿二位前辈写作风范的情结存在。江湖风情录已经完稿,约一百万字,读者大可放心不会只看半部书而遗憾。江湖风情录共分三季,其第二季地狱恩仇记已经落笔正在赶稿之中,也是约百万字,等读者看完第一季正好能赶上。此书是比较古典与传统的古代武侠战争为题材的爱情故事。比较适合有还旧情节的读者阅读。主人公吴铭轼出世时是一名伤重而失忆的少年。他从一名籍籍无名的小人物通过闯荡江湖而成长为大英雄的艰难过程。主线是吴铭轼与三名颜值出众,性格各异女性的爱情故事,其副线另有二个三角爱情故事。所有爱情故事皆跌宕起伏,即在情理之中,又不乏意料之外,个中滋味希望读者自己体会。本文适合男性读者,特别是对古代战争的描述以及古代武器阵法的运用描述比较详细。本文比较写实,注重人物的内心描写,根据古代科技成就的计谋运用,有密室杀人案破解有佛家因果循环有弗洛伊德心理学运用有血腥场面有匪夷所思的各种情节,但又情理之中,让读者回味。...
新文娇妻狠大牌别闹,执行长!有本文中的晚辈们哦非一夜生情!BOSS,慕小姐回国了!嗯!男人淡漠的应了一声。BOSS,有人送给慕小姐一束玫瑰花!奸夫!哼!男人终于抬起头,眯着眼睛哼了一声,尾音上扬。BOSS,慕小姐今天跟那个男人看了电影,吃了烛光晚餐,还还什么还接了吻!男人眸中火光乍现,再也坐不住,从沙发上倏然而起。B…B…BOSS,不好了,慕小姐要跟那个男人到荷兰结婚啦!男人大手一拍桌,哪架飞机,给我轰下来!是!等一下!男人忽然出声制止...
吴枫偶然获得万界最强外卖系统,从此穿梭诸天万界。影视动漫小说神话的世界中都留下了他的传说。金钱功法地盘美女统统拿到手软我只是想做一个低调的外卖员啊!唉,我太难了...
异世龙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