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骑士,摩恩人吗?”
“嗯,队长的名字叫齐格鲁德,摩恩西蒙领出身,剿灭哥布林的委托就是他率队完成的。”
“等等。”中指青年一听就察觉到了异常:“你说公会管着这委托叫剿灭哥布林?”
“这个摩恩骑士分明到过洞窟内,不可能没见到巫妖,他却对此只字不提……”食指少女抽出棒棒糖,露出一个浅浅的坏笑:“线索这不就有了?”
中指青年连忙追问:“人在哪?”
“今天一早就带着半精灵孩子出发了。”
“他们想跑!”
无名指女士吐出一口甜腻腻的浓烟:“呼~能跑出黑手的掌心吗?”
食指少女也不屑的朝中指青年竖起中指:“激动什么呀,他们现在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分别?先说好,我只会负责情报搜集,要是想打架你们自己去。”
拇指沉思片刻当机立断:“等小指回来后就追上去,他们知道的太多了。”
“说起来,小指头人呢?”食指少女这时张望起四周,却没看到那个唯一比她矮小的圃人。
“去树林撒尿了,有一会儿了,估计又在偷懒。”中指青年想都不想就下了断定转而道:“倒不如先想想怎么对付那个齐格鲁德,这小子多半隐藏了实力,最少也是个S级。巫妖的死就算不是他做的,也和他脱不了干系。”
“光头队长也是S级,怕什么?”
食指少女不以为然,这次轮到中指青年不屑冲她竖起中指:“那个伏尔泰也是S级。”
“呼~你家光头队长就算有一万个也打不过一个伏尔泰呀~”
拇指光头没加入这场毫无意义也毫无争议的战力比对,只是道:“别吵这些没用的,这里是奥菲斯境内。食指,联络上头,报告这里的情况,让他们多派几支黑手套过来。”
食指少女嗯了一声,就当回应。
“其余人和我先追上去,有机会的话就把齐格鲁德除掉。”
“那他的三个队友呢?”
“以防万一,一起杀掉。”拇指声音冷淡,就仿佛在说晚餐吃什么一般简单。
“呼~我记得,还有十二个半精灵孩童,又该怎么处理?”
“也杀了咯。”
一个散漫的声音接过了话茬。
拇指队长点了点头:“被抓进这个计划那一刻起,无论是否成功他们都注定会死。”
可忽然,黑手套的四名成员同时一怔。
刚才的声音不属于他们中的任何人!
谁在说话?
沙沙……
残阳如血。
黄昏下的树林中,缓缓走出一个身形魁梧的黑铠骑士。
他背着一面十字大盾,右手持一杆纯白大枪,左手提着个袋子,整张脸笼罩树叶斑驳的阴影之下,唯独一双竖瞳放射着森寒的红芒,醒目至极。
随着他走出阴影,四位黑手套终于看清了这人的样貌,也看清楚了,他左手提着那个东西。
那是半截人身被拽着头发,一张惊恐交加的苍白人脸,腹部以下拦腰而断,大串的肠子落在地上!
又冷又急的风忽然席卷而来。
“小指!”
“是齐格鲁德,他没走!!!”
吼声乍起,林鸟惊飞!
海贼:我只是个路过的假面骑士 山海元神录 丹剑乾坤 哥哥是个恋爱脑 小师弟,求你从了师姐吧! 悟性逆天:我统御万界,化身禁忌 故事在民间 八零年代:贤妻滚远了 我在古代开公司 玄幻:无系统,我也可以镇压诸天 艾迪斯的日记 某科学的佐天泪子 末世,我能从丧尸变回人 穿越成老太太的抓鬼破案日常 快穿之女配要逆天改命 幸福一家人 建模纵横 我在惊悚游戏写设定 反派:普天机缘,尽加吾身 别撩了,我认栽
他不爱她,她也不爱他。 他势必要踹倒她,她一定会践踏他。 他不想娶了她,她绝对不要他。 如果有一天洞房了,那一定要她在上,压着他。...
现场有没有人愿意娶我?只要是单身,我现在就嫁!...
本文江湖风情录,书名不霸气,但内容有观众意想不到的情节。金庸与古龙是武侠小说的前辈,我是怀着仰慕的心情拜读二位前辈的文章而成长的。江湖风情录有模仿二位前辈写作风范的情结存在。江湖风情录已经完稿,约一百万字,读者大可放心不会只看半部书而遗憾。江湖风情录共分三季,其第二季地狱恩仇记已经落笔正在赶稿之中,也是约百万字,等读者看完第一季正好能赶上。此书是比较古典与传统的古代武侠战争为题材的爱情故事。比较适合有还旧情节的读者阅读。主人公吴铭轼出世时是一名伤重而失忆的少年。他从一名籍籍无名的小人物通过闯荡江湖而成长为大英雄的艰难过程。主线是吴铭轼与三名颜值出众,性格各异女性的爱情故事,其副线另有二个三角爱情故事。所有爱情故事皆跌宕起伏,即在情理之中,又不乏意料之外,个中滋味希望读者自己体会。本文适合男性读者,特别是对古代战争的描述以及古代武器阵法的运用描述比较详细。本文比较写实,注重人物的内心描写,根据古代科技成就的计谋运用,有密室杀人案破解有佛家因果循环有弗洛伊德心理学运用有血腥场面有匪夷所思的各种情节,但又情理之中,让读者回味。...
时隔两年,当墨沉再次听到乔菀那熟悉的声音时,他的心竟还是不受控制地激烈狂跳了起来。两年前,这个女人的突然离开给了男人一个不小的打击,也正因如此,让他患上了那莫名的厌女症。为此,他厌恶上了乔菀,也记恨上了她。只是,男人没有想到,两年后这个女人竟然会肆无忌惮地再次来到他的面前,甚至还堂而皇之地求复合求宠爱。...
网络作家,兼职二流编剧,并最终混成了三流导演的王泽穿越了。 他发现,这是一个文气照耀千古的世界。 读书人文气加身后,诗可杀敌,词能灭军,文章可安天下。 而且,诗词文章,受到的人气加持越大,威力也就越大。 一些顶级的诗词文章,在受到万民的民意加持下,甚至能做到以诗封神的程度。 王泽激动了。 要说到聚拢人气,诗词文章,怎么可能与小说相比呢? 特别是,小说,还可以拍成电视或电影...
萧翎本是一名普通的厨师,在意外来到异界后,他发现自己成了一个超级牛逼的大人物。他发现,自己成了大陆最强势力无极仙宫的少宫主,据说自己天资卓绝,玄功盖世,是公认的年轻一代第一高手。然而,让萧翎感到苦恼甚至是恐惧的是,他没能继承这具身体以前的记忆!他是少宫主,但他不认得宫主他玄功卓绝,但他一招都使不出来。相比锦衣玉食,萧翎更爱惜的是自己的小命。他带上一大堆看不懂的神功秘笈,带上一大包金币,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