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两百三十五章最后时刻
“裁判,我们请求休息。”
待时间还剩下最后两分钟的时候,鬼子面红耳刺地对李老师叫了暂停。
暂停以后,鬼子把叶清义四人叫拢到一块,一边目光阴沉地往陈凡瞅,一边嘀嘀咕咕地商量着什么话。
对此,陈凡毫不介意,杨浩帆同样没有在意,他此刻只一个劲地盯着陈凡,两眼直冒精光,激动的嘴唇不断諾动,似要说什么一样,但由于实在太过兴奋激动,过了好半响方才吐出字来:
“小凡,你就是我的偶像,是我亲哥,你简直太6了……”
既然鬼子他们能真切感受到这惊天大逆转是陈凡造成的,那么杨浩帆等人自然也能够感受到,所以说,他知道,这后面的大逆袭,几乎全归功于陈凡。
于金盛、郑超、毛洪溪三人站在一旁,不时面色复杂地看上陈凡一眼。
“盛哥,那个陈凡是不是吃药了,这,太不可思议了。”郑超惊讶异常道。
“吃药,他就算吃药了,什么药能这么牛逼,十多分钟,追回来四十多分,还是从叶清义他们手上追回来的,要不是亲眼看到和亲身体会,打死我都不会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毛洪溪说道。
“这陈凡的确是个怪胎,刚刚有两次,球突然莫名其妙地就飞到我手上,我怎么感觉跟他有关呢。”
于金盛双眼微眯,一动不动地盯着陈凡,喃喃说道。
“咦对了,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来了……”
就这样,杨浩帆在一旁兴奋加激动地跟陈凡说着话,于金盛三人站在一旁聊着,鬼子五人则是围拢一块,不知道具体在说些什么,末了,两分钟过去,李老师口哨声响起,开始最后的比赛。
不过,就在大家回往场中比赛的时候,陈凡无意间看到,鬼子朝于金盛三人眨了眨眼睛示意,并且对于这个眨眼示意,于金盛三人竟然都微微点了点头,进行了回应。
“难道……”
看到这一幕,陈凡心里面最初那种杨浩帆被人下套了的感觉又升腾起来了。
只是,这种感觉刚升腾出来,立刻,他嘴角便是无所谓地笑了笑,就算杨浩帆真被他们下套了,也完全没有关系,只要有他在,这场比赛,杨浩帆绝壁能赢。
笑话,运用控物术操控篮球,这就好比开了挂一样,要是不能赢,他事后直接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这回,比赛开始,首先是鬼子一方拿球,叶清义拿到球后,由于时间的关系,他用自己最快的速度,暴冲向篮板底下,他身材高大强壮,于金盛等人根本防不住,杨浩帆就更不用说了,连追上对方的脚步都不行,更何况,还有鬼子、胡子四人在一边对他们进行干扰阻拦。
对此,陈凡自然是两脚发力,追赶上前,要知道,他虽有控物术,但以他目前对控物术的掌控,控制较远距离外的东西还是很吃力的,所以他要靠近一些,这样才能更好,更准确的控制住篮球。
然而,正在他要追赶上前的时候,敌方的张魁突然挡在了他面前,张魁是十人中身材最为高大魁梧的一人,身高有一米九五以上,比起陈凡来,足足高了半个脑袋,他这一挡道,陈凡在他面前,显得完全就跟小孩子一般了。
没有办法,陈凡不得不停了一下,紧接着,两脚变换,想要绕开对方,去追叶清义。
“想走,没那么容易。”
谁曾想,他还没来得及绕过去,就见张魁一米九五的强壮身体竟是对着他主动撞了过来,那意思,很明显,对方为了让他止步,来玩阴的了。
“小凡……”
我的僵尸老婆 全才医仙 地下城玩家 美食供应商 乡村小神医 永生不灭 天降龙婿 总裁霸爱,老公请节制 罪恶无形 我的绝色总裁未婚妻 无尸升骨 夫人你马甲又掉了 我的绝色总裁未婚妻 英雄联盟之最强路人王 修罗刀帝 女神的布衣兵王 最强男秘 殿主的绝世宠妃 追凶神探 我的绝色总裁未婚妻(又名:神级龙卫)
名门高校,生活在贫困线下的超级贫困生,在目睹了杀人事件时,阴差阳错得到了一个奇异的液态金属球,在这个古武学跟新武学争辉的星际时代,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传奇之路。这是热血,友情,爱情,英雄,天才相互辉映编织的灿烂时代。点进去,你就会爱上这篇传奇之章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寂灭天骄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的书友朋友推荐阅读哦...
什么?不找到九个老婆,马上就要死!叶凡很慌!被迫下山找老婆,谁知却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外卖小哥!老婆们每个月给你一个亿零花钱,别送外卖了!叶凡我热爱这门工作!...
小农民刘玉堂获得世外高人刘半仙的神奇美容术,在师父的指引下,成为牛山市医疗美容大学被众多美女围绕的老师,同时成功破解血蚂蚁之谜,踏上人生巅峰。...
夫人,主子他和七皇子打起来了!拿剑来!夫人,主子他要御驾亲征了!你退后,我来!别家都是保护男主外女主内,东陵烁的夫人却是赫赫有名女战神,他日常就是,夫人战力爆表快来保护我!楚南玥女扮男装征战沙场,却被至亲算计的缠绵病榻,中毒而亡!重活一世,她自揭身份获封大将军,报复渣男贱女,彻底脱离楚家,手握黑甲精骑和南境三十万雄兵,无人敢惹,却被东陵烁给吃的死死的PS甜文,一路...
来去天地之间,行走洪荒之外。九天十地的传说,诸般无常的经历。满纸戏言,书写一个,似真似幻的洪荒。...
超瞳在手,天下我有。无论你是高傲的俊美白领大长腿,还是清纯的傲娇懵懂学生妹。亦或者,你是倾国倾城有着恐怖背景的千金大小姐。你们通通都逃不过我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