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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今年年初,我又从国外归来。
前前后后出国的次数,自己也不记得是第几次了。我的生活,长久以来,就是“写作”、“休息”、“旅行”三件事来占据的。“写作”的时候,我总是夜以继日,不眠不休,不见人,不应酬,不回信,不接电话……全神贯注地写,因而被亲友们给予“六亲不认”的外号。“休息”的时候,我就完全变了,我看书,交朋友,聊天,看电影,尽量放松自己的情绪,完全不去想我的写作。而“旅行”的时候,我不只是在享受,我也忙于观察和吸收,追寻和体验,对一切新奇的事物,我总在近乎感动的情绪下惊叹而欣赏。这样,我活得好忙,也活得好充实。
出国的次数多了,就想以国外为背景来写部,但是,这只是个念头而已,我对国外的任何地方,都只是走马看花,缺乏深入的认识,真要写自己不了解的东西,毕竟太困难。因此,这念头在脑中闪过,却从未有任何力量,吸引我去实行。
若干年前,我第一次去罗马,我立即被那个城市所震撼了。我疯狂地迷上了罗马,当时,就很激动地说过一句话:
“所有有关艺术的神话!应该发生在这个地方!”
不久之后,我又二度去罗马,坐在特莱维喷泉的前面,坐在古竞技场的拱门下,坐在市政广场的台阶上,坐在罗马废墟的断壁残垣里,我忽然间,觉得有股庞大的力量,把我给牢牢地抓住了,我对自己许下一个宏愿:我一定要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
“宏愿”是有了,却没有“故事”。我无法去杜撰一个空中楼阁般的故事,也无法“无中生有”,这愿望就埋藏在我的内心深处,一直埋了四年之久。
直到今年一月,我在美国,去了旧金山,去了洛杉矶,去了华盛顿dc。接触到很多留学生和华侨,听到很多的故事,包括一些稀奇古怪、令人难以置信的奇闻。面这些故事之中,有一个故事却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月底,我从国外倦游归来,一下飞机,就被“家”的温暖给包围了。奇怪,出国的次数越多,对于“家”的感情就越浓厚,对于自己“国家民族”的观念也就越深重。海外,即使是集声色之极的拉斯维加斯,即使是雾蒙蒙的金门大桥,即使是华盛顿的国家博物馆,即使是日本的富士山,即使是东京的宝冢歌舞,即使是京都的庙宇楼台……都抵制不了“家”“国”对我的呼唤!回到台湾,回到家里,我满足地靠在沙发中,由衷地说了一句:
“是我开始写《人在天涯》的时候了!因为,我有了‘故事’,也有了‘感情’,还有了‘动力’!”
我坐进了书房,没有延误一分钟,立即执笔写《人在天涯》。虽然我刚经过一段疲劳的旅行,虽然正逢春节,虽然旅美多年的锦春妹第一次返国,我都无睱旁顾,又恢复了“六亲不认”的我,埋头在我的作品中。
《人在天涯》虽然有一个真实故事为蓝本,但,不可否认,我更改了若干情节,也夸张了若干情节。真实故事写成,要想完全“写实”,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连“传记”都做不到百分之百的真实。我把这故事从美国搬到欧洲,一来偿了我的夙愿——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书。二来,我认为这故事如果发生在欧洲,比发生在美国更动人而合理。三来,不论罗马也好,瑞士也好,美国也好,对我而言,都是“天涯”!
我执笔写《人在天涯》的同时,正好《联合报》在海外发行《世界日报》,邀稿甚殷。因此,这部书原为《皇冠》杂志所预订,经情商后先给了《联合报》与《世界日报》,再由《皇冠》杂志转载。也打破了我历年来所坚持的一个原则——书未完稿前决不发表。这本书是边写边登的,因而,也带给我极多的难题。
在写作前,我认为两度去罗马,而且有份很细密的日记,写这本书决不成问题。谁知一旦着手,才知道自己所了解的,毕竟只是皮毛。对雕塑,对艺术,我也只能欣赏而无研究,这本书写得十分辛苦。为了怕出错误,我直接或间接地请教了多位在欧洲留过学的音乐家和艺术家。在这儿我特别要向这些位帮助过我的朋友们致谢。包括:林宽先生,席德进先生,郭轫先生,徐进良先生,纪让先生,和白景瑞先生。如果这本书写得真实,是诸位先生帮助之功,如果有错误,是我记录之失,无论如何,若有谬误之处,请读者们多所包涵。
虽然有各位先生的协助,这本书仍然有若干问题。例如,欧洲的艺术学院是学分制或学年制,就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有的说是学年制,有的说是学分制。经我求证结果,在罗马的“国家艺术学院”,是学年制,欧洲其他艺术学院,多为学分制,于是,故事中,我采用了后者。再例如学位问题,艺术学院毕业后,是学士,硕士,还是博士?最高能修到什么学位?各种说法,莫衷一是。终于,我综合各方面的资料,认为这学位只有一个“称谓”,并无“艺术博士”的存在。又例如欧洲的艺术沙龙,是一年四季皆有,还是每年一次?凡此种种,我所写的,可能会有错误,虽然与故事情节及主题,并无太大关系,却不能不加以说明。
回忆这些年来,我从开始写作至今,已有十五年以上的历史,这是第一次,我写《人在天涯》这种题材。我常说,我不“求变”,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见闻的增加,我体验的不同,我的作品可能会自然而然地“变”。这本书,和我以往的作品,我相信有一段距离。我不知道我的读者们,会不会喜欢它?因为赶时间,这些日子,我不眠不休,在书桌前熬了不知多少个通宵!碰巧有两次,我所住的地方竟通宵停电,我只能秉烛而写,在烛光摇曳下,字迹模糊,连格子都看不清,虽然烛光很诗情画意,仍然弄得我“眼花缭乱”,对古人的秉烛夜读,不能不深深佩服!这一个月来,我对志远、志翔、忆华和小荔子,比对我自己还熟悉,只由于故事有若干真实性,我写得辛酸,写得激动,写得泪眼模糊!
我爱这个故事,我爱这故事中每个人物,如果这故事不能感动别人,是我写作的失败,不是故事的失败,如果它能得到一点点“共鸣”,我愿已足!走笔至此,我觉得心里有千言万语,难以尽述。我从来不解释自己的作品,十五年来,不论褒与贬,我皆默默承受。对于《人在天涯》,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无论你喜欢与不喜欢,我“努力”过了,我“耕耘”过了,我“写”过了。
一九七六年三月五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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