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车内的男人并没有慢工出细活,而是选择了速战速决。
只,女人在这方面先天性就比男人消退的要迟缓。
她趴在男人的怀中,偎着他,语调还延续着娇滴滴的嗓音:“刚才……我都吓死了。”
“怕什么?”男人轻笑,搂着她。
“怕有人来看到。”
“不会!”
“我就是觉得奇怪,你说老谭总,老夫人他们,明明是在你的办公室,可他们为什么不从这个电梯下来,却要绕那么大一个弯子去前台,然后下来,然后还要穿过一条大街,再来停车场这边呢?”蓝忆荞抬起眸,不解的问道。
“因为他们傻,他们哪有你精明?”男人轻叱。
要是人人都能从这个电梯里上去,这个电梯还能叫总裁专用电梯吗?
全公司上下,包括董事局的人,都无法从这个电梯里上来,这个电梯以前只有他一个人能随意开关随意进出。
现在是两个。
“荞荞,荞荞,你在不在这儿?”小阎无比焦急的声音由远而近的传来。
蓝忆荞猛然一惊。
刚刚还说没人来,这话音刚落,马上小阎就找过来了。
她忽滴坐起身来。整理了自己的衣衫。
然后问他:“我……嘴肿吗?”
他看着惊慌失措的她,一张小巧的唇肿胀莹润,水泽不堪,像一枚熟透了的红樱桃。
不仅唇,还有颈子,以及手臂。
她的皮肤太过于细嫩。
根本抓不的碰不得。
“又红又肿。”男人看着她,很满意。
“那……那怎么办?”她吓得,一把揪住了他衬衫的衣襟。
“他们会笑话死我的。我还……我还怎么见人呢?”
“这会知道丢人了?”男人低沉的嗓音嗤她:“刚才干嘛还咬的那么紧致。”
“我哪有咬你!”她脸颊一下子红到脖子根儿,通红通红的。看样子一时半会都极难消退。
“荞荞,你在不在?荞荞你别吓我好不好,我是宋卓,荞荞……”宋卓的嗓音更为焦急。
蓝忆荞脸上的红晕尚未消退,小嘴也肿胀不堪,前衣襟的纽扣被他私掉两粒,前面大片雪白肌肤被他啄的青紫不一。
这样的她,打死都不敢答应宋卓一声。
她只在心里默念:“别过来。别过来啊。”
可事与愿违。
女票和女票的男票都是极其有侦查能力的人,俩人一起来到boss的车旁,趴了玻璃向里看。
害的蓝忆荞大气儿也不敢喘的窝在boss怀中。双手下意识的揪住他衬衫。
以为这样就安全了。
却没想,boss在这个时候突然打开车门。
健臂猛一收紧,将窝在他怀中的她从车里搂了出来。
他没让她抬起头,只淡然寻常到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像他根本都没在车里做过任何事情一般从容淡定的语气对小阎开口了。
“小阎,你负责把荞荞的电瓶车送回家,然后再乘车回来,下班之前在车里等我送我和荞荞回家。”
他搂着女人,笔挺的西装没有一点褶皱,他步伐稳健沉稳,表情淡然寻常,一边吩咐小阎的同时,已经搂着蓝忆荞朝电梯处走过去了。
真的就是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
这就是boss。
我:团宠,回来了 骗婚总裁,老婆很迷人 隔壁班来的偏执校草 独宠娇憨小兔 拯救暴君后她只想咸鱼瘫 请你坐在月明里 变成豪门大佬的爱猫后我红了 当女主开始偏执 他被迫抢了主角攻的戏份 难归 傻了吧,爷有毛茸茸[星际] 儿子他爹总分不清崽子物种[穿书] 少将的盛世宠妻 “渣渣”得正 你得和我谈 无爱承欢 毒医王妃 重生后反派只想宠妻 有妇如此 顾魔王今天也在逆袭[快穿]
一个凄苦可怜少年,因为无奈暴怒杀人,被迫只身流浪世间。奈何却被邪魔威胁,他以这样处境如何摆脱,祛掉身体中的剧毒,完成自己长生不死之想。神魔仙凡,道鬼妖佛,只存心中一念之间。...
只有专业人,才可做专业事!当穿越成为一种时尚和潮流时,历史需要的是更加专业的穿越者。以穿越古代为终极梦想的龙组成员高兴,终于如愿以偿地来到了纷乱的南北朝末期。没有宋玉致,还有萧美娘。我不喜欢暴力,但我不介意使用暴力。我不喜欢铜臭,但我不希望有人的钱比我多。我不喜欢称霸,但我喜欢天下臣服在我的脚下。我不是救世主,但我是终结者!对待治下的子民我会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女人我会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岛国和棒子我会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敌人我会比严冬还要残酷无情。高兴...
本以为幸福满满,却被未婚夫害死。重生归来,却成了全城的笑话。暴发户的女儿没品位粗鲁不堪明明嫁给了全国女人的梦中情人,自己却偏偏是个170斤的胖子。骆夫人的位置,我不稀罕前世的仇,我自己报!可当她走上复仇之路的时候,却发现突然多了个帮手。夫人,谁惹你不高兴了?告诉我,我帮你报仇。...
一次意外的求职电话,让张宇成为仙医门徒。从此,他走上了救死扶伤,济世为怀的道路。知性美丽的女老师,古代女医的传人,都市职场丽人,刁蛮任性的校花,清纯靓丽的山村少女…一个个原本令他仰望的女性,开始环绕在他身边。且看张宇在纸醉金迷的大都市中,演绎一段情场得意,医道扬名的传奇。这是一个平凡的人立志成为医学界骄傲的励志故事!这是一个仙医门徒在花都叱咤风云的香艳故事!这是一个男护理混迹在女子诊所的传奇故事!公布一个作品群号139736400...
...
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文案电视和小说称我们这种从小家住很近的男女同志为青梅竹马,并且普遍分两类,一是相亲相爱型,两人间亲若兄妹,一起掏马蜂窝一起被马蜂蛰,一起偷地瓜一起挨揍,等到蓦然回首,才发现友情早已慢慢升华为爱情一是相看两相厌型,两人间针锋相对,远远见到都恨不得冲上去咬对方一口,一逮到机会就拔对方自行车气阀,长大后猛然发现,啊!原来这就是爱。可惜我与江辰以上皆非,在很漫长的岁月里,我和他都只是对面楼的邻居。他每日叮咚叮咚弹他的钢琴,我津津有味看我的樱桃小丸子,偶尔忘记作业内容我会去按他家的门铃,他总是很讪,不耐烦地说你自己为什么不记。可能是因为有求于人,所以我从不与他计较,当然也可能是我从小不爱与人计较,我这人淡定中带点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