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将来一段时间,他们之间会因为抢地盘和物资而不断爆发出冲突。
普通人也许会被他们说服,但林枫根本懒得鸟这些大傻帽。
就这些没受过专业训练的小混混,到时候谁保护谁,还说不定呢。
看着窗外黑得让人发慌的天空,林枫撇撇嘴,倒头就睡。
当夜,混乱迅速爆发,暴力事件呈现指数级的增长。
第二天清早一起来,林枫打开群聊看了看,发现今天说话的人很少,交流的内容也都是些负能量的东西。
还有不少人在哭诉自己被抢劫,请求大家的帮助。
林枫也不清楚昨晚有多少人被抢甚至被杀,但他可以肯定,绝对不少于一百户。
居民之间升起了强烈的戒心,原本热闹的群聊现在变得极为冷清,谁都不想再在聊天中被人盯上了。
秩序就像是玩具积木,你抽走一块,我抽走一块,积木看似完好,却正在慢慢朝着坍塌的方向坚定地前进。
直到有一天,最后的一块关键的积木被抽走,高耸的秩序之塔会以人们难以想象的速度轰然崩坍。
昨夜发生的一桩桩惨案,就是最好的力证。
“保安你们为什么不出来阻止他们?”
“朱丽丽被强暴了,你们听不见吗?男人呢,小区的男人都死哪去了?”
“他妈的,简直就是一群禽兽,大家团结起来,把他们赶出去!”
“呵呵,昨晚动手的有上百人,每栋楼都有,怎么赶?”
“怕什么,我们有五千多人,团结起来肯定能赶走他们。”
“对啊,我们这么多人,不要怕他们。”
林枫瞟了一眼群里这些努力在组织大家一起复仇的人,直接丢下手机去洗漱吃饭。
光喊口号是没用的,要有行动才行。
林枫很清楚这些普通人根本没法完全团结在一起,他们所说的五千多人团结在一起也只不过是空谈。
难道团结在一起,就可以解决每个人的吃饭问题吗?
问题的根源在于物资,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就一定会死人。
别看现在不少人都抱团组建了人数庞大的团体,但这些团队很快就会崩溃。
因为物资不够,只够十个人吃的粮食,却要养活一百张嘴,你觉得那些心狠手辣的人能答应吗?
强者会逼迫弱者为他服务,同时占有大量物资,陌生的团队看似安全,但实际未必可靠。
剥削存在于世界上每一个角落,乱世里尤为酷烈。
想要平安活下来,寄希望于陌生人往往没有好下场,必须自己足够聪明足够强大。
见识过流浪猫群的人就知道,小区里如果有一个能提供大量食物的稳定投喂点,猫群就可以和谐共处,每天待在一起晒太阳相互打闹。
但如果食物不足、不稳定,一部分饿着肚子的流浪猫就会爆发出极强的攻击性,驱赶那些进入自己地盘的同类。
它们会为了争夺地盘、食物而厮杀,为了争夺交配权厮杀,为了一切生存物资厮杀。
大猫甚至会咬死幼猫,避免将来多一个竞争对手。
社会在飞速退化,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会迅速取代原有的文明规则。
乱世正式开启,这将是令无数英雄扼腕的蛮荒时代。
但这也是枭雄和野心家纵横捭阖,一展抱负的黄金时代。
黄河南面是我家 网游:怪物降临现实阁下如何应对 我的竹马不对劲 那一天起,我不再是人类 村野小神农 原神:魔神重现 亡国长公主被俘,沦为新君阶下囚 疯批女子的重生从扔屎开始 重回1983,我向妻女赎罪 兽世:兔子点亮了种族天赋 四合院:我单挑易中海,众禽慌了 重生1977:开局蒙冤蹲大牢 咒回:姓迹部的我非得当咒术师吗 风流乞丐俏天子 宁安如梦我把CP磕乱了 原神:空的提瓦特见闻 今日该我祸天 当人类变成了动物 我从不搞笑,只想继承遗产 我在异世建冥府
亚细亚联邦装甲兵上校霍成功,一梦醒来后回到了自己的少年时。这一天,是西元3016年3月5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这一天,离他阵亡还有十六年,但距战争爆发却仅仅只有六年。炽热的白光将撕扯开深邃的宇宙,护卫战机遮蔽了璀璨的天空,主炮在轰鸣,从巨大的星舰内奔涌出的机甲,组成了钢铁的洪流,它们能碾碎面前的一切从开拓时代延续至今已千年的黄金时代会就此被终结。这一切即将来临,这一切终会来临,因此,他坚定的再次踏上了征程。—普通读者群号195698929——起点VIP读者群96099028需验证—穿越那洒满鲜血和泪水的战场所有荣耀和美誉我们终将胜利...
叶辰,一个身负亡宗之仇的丹药宗师,逆天重生在同名的纨绔大少之身。 重掌神秘黑鼎,身修焚天道诀,修真路,昔日仇,他热血高歌。 英雄行,美女伴,他许她一世柔情,她伴他血染苍穹。且看叶辰如何创下热血传奇!...
伪装破产大佬vs斗智斗勇小狂妻大佬破产后,她包场庆祝,顺便把人也包下了!酒店里,书音踮脚,红唇贴在他的耳侧,燕辞,听说你要下啦!既然这样,那你先把合同签了!包月还是包年?第二天,她一脸懵的扯住破碎的长裙,想起昨夜挨过的毒打,作为金主爸爸,不敢流下委屈的泪。后来,他住进了她的家里,让她揣上了最靓的崽。全城皆知,大佬宠妻宠到伪装破产,只为将她揉进怀里...
一代战神秦九州重归都市,为弥补遗憾,搅动风起云涌,以不败之资横行四方,诸天震颤。...
在一家小小会所工做的我,是一个会技术活的按摩师,那种按摩可以让人直上云霄,有一天我的女老板居然要我给她做那样的事情...
我不小心得罪了一位美女模特,惹得她杀上门,住进了我的单身小屋。我这是做了什么孽,惹上了你这是天定的。你就认了吧!喂,你准备住多久?也许三五天,也可能三五十年?那我们可是同居!同居就同居呗,怕什么?这个对你不太好。没什么,我发过誓,让你甘心为奴,永世不得翻身!说实话,我很想试一试。试试就试试,谁怕谁!...